第十章 在主的恢复里作正常基督徒的路
日期: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地点:南加州
要在主的恢复里作正常的基督徒,我们需要顾到三件事。首先,我们必须传福音领人归主。我们已过非常忽略这事。其次,我们必须一直学习以生命的路经历主作生命。我们不但必须自己经历主,也必须帮助别人经历主作生命。第三,我们必须操练实行召会生活,就是无论我们在那里,都与圣徒们同被建造。我们不但必须自己实行这点,也必须帮助别人进入我们所实行的。关于这三件事,我们需要平衡。
我们必须殷勤传福音,就是将人献给主。(罗十五16。)传福音是保持基督徒均衡“饮食”的路。懒惰的人从不领人归主。因此,我们必须殷勤。我们若松散,就不能将任何人献给主。关于传福音,我们必须紧。
我们需要认真接受基督作生命,并实行召会生活。我们需要将我们所听见的付诸实行。我们若渴望作正常的基督徒,这是绝对紧要的。一面,我们绝不可停止学习。另一面,我们必须实际的去实行我们所听见的。为这缘故,我们该明确定意,每年领一人归主,进入对基督作生命的经历,并进入召会生活。我们必须学习作这三件事,并且必须在主面前定意作这些事。
我们在这里不是为着传讲道理;我们在这里是为着传扬福音,为着经历基督作生命,并为着实行召会生活。我们该终日尽我们所能的实行这三件事,并且帮助别人这样实行。我们乃是为着这三件事而研读圣经、祷告并读经。不要想作这三件事以外的任何事。不要专为着解释道理而研读真理,甚至不要想传讲或教导道理;反而,要传讲并教导基督作一切。我们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传福音、基督作生命和召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