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加拉太书中的经历基督作生命
加拉太书一章十五至十六节上,二章二十节,三章二十七节,四章十九节,六章十五节。
我在本章要交通加拉太书中的基督作生命,以及我们对祂的经历。我们都知道,基督之于我们是生命,(约十一25,西三4,)但我们如何能经历基督作生命?因着这事非常深奥且奥秘,我们要来看五个要点或步骤,这会在经历上帮助我们。
基督启示在我们里面
加拉太一章十五至十六节上半说,“那把我从母腹里分别出来,又借着祂的恩典呼召我的神,即然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里面。”我们经历基督作生命的头一步,乃是得着基督启示在我们里面。基督开始启示在我们里面,是在我们接受祂作我们的救主时。我们得救时,承认自己有罪,并且承认基督已经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我们全人向主敞开,接受祂作我们的救赎主和我们的救主。在那一刻,圣灵进到我们里面,并将基督启示在我们里面。
当我们接受基督作我们的救主,基督这生命的种子就撒播到我们灵里,我们也感觉到我们里面有个活的、加强、加力的东西。基督在我们里面,如同汽车里的发动机。发动机怎样提供汽车行驶的动力,基督这属天的“发动机”,也从我们灵里加给我们力量。(腓四13。)若没有这内里的能力,从里面加给你力量,你可能不是真得救。我生在基督教里,并且就读于基督教学校。我学习了许多圣经故事和基督教的教训。然而,我到了十九岁仍未得救,我里面完全没有属乎基督的东西。对我来说,基督无异于孔夫子。我认为基督和孔子都是好人,也都给人好的教训。然而,有一天我信入了基督,圣灵进到我里面,开始占有我。从那时起,我开始认识并经历基督是那活的一位。我开始经历属天的发动机在我里面“砰、砰、砰”,不断的给我力量并加强我。
我的母亲是南浸信会的教友。她将近十五岁的时候受浸,那时她正就读于南浸信会办的学校,但受浸时她并未得救。我得救以后,我里面“发动机”的运转对她影响很大。她注意到她儿子的生命大有改变;她儿子里面有个活的东西,而且不再顽皮淘气,却非常虔诚,甚至属灵。我里面这个大的转变影响她,使她得救。
我们里面有没有基督这活的一位?主在加给我们力量,并在我们里面生活、行动、活动么?若是如此,我们就是已经得救了。基督徒的生命不是字句的宗教,而是一个活的人位—基督。赞美主!我们里面有这样活的一位。圣经告诉我们,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加二20,罗八10,西一27。)我们人有属人的生命,但因着我们已经得救,基督已经进到我们里面作另一个生命,一个更好的生命。现今我们有两个生命,就是我们从父母得着的天然生命,以及从神得着的属灵生命。天然的生命是老旧的属人生命,属灵的生命是新的神圣生命,神的生命。因着我们里面有两个生命,我们有了一个问题─我们要凭着这两个生命中的那一个而活?我们要凭天然的生命而活,还是凭基督作我们的生命而活?
基督的十字架了结我们,使我们在复活里长大
帮助我们经历基督作生命的第二点,乃是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我们天然的人,已经钉十字架,被基督的十字架治死并了结。(罗六6。)然而,并不是到此为止。在死之后有复活;复活总是随在死之后。(5,8。)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以后,麦子里面的生命破壳而出。(约十二24。)我们就像一粒麦子,因为我们有基督在我们里面作生命的源头。我们若要这生命显出,就必须承认、支取一个事实,并站在这事实上。这事实就是: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且被基督的十字架治死。我们若这样作,里面就会有奇妙的事发生,基督会在我们里面长大,并在我们里面活着。
神已经宣告说,我们天然的人已经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必须承认这个事实。我们必须说,“阿们,我已经被钉十字架并被治死。我承认并站在这事实上。”我们若站在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的立场上,我们里面的圣灵会使基督成为我们的生命、爱、能力、力量、忍耐,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切。祂会在我们里面活着、加强我们并给我们力量,使我们过属天、神圣、属灵、并圣别的生活。我们若不站在这事实上,基督就没有机会借着我们活出祂自己。我们若活,祂就无法在我们里面活;但我们若死,祂就在我们里面活。我们必须站在我们与基督同死的立场上。在神眼中,我们天然的人不仅死了,并且埋葬了。(罗六4。)我们信入主耶稣以后,承认自己已经被钉十字架并死了;因此,召会为我们施浸,将我们埋葬。我们相信主耶稣,并受了浸,就被放进坟墓里。然而,我们虽然受了浸,却时常想从坟墓里出来。因此',我们必须认识这个事实,我们已经死了,埋葬了,必须留在坟墓里。我们必须领悟,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们,乃是基督在我们里面活着。
我们必须每日、每时、每刻领悟,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我们必须拒绝、否认、并弃绝“我”,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生命,并且凭祂而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每晨、甚至整天,无论在办公室上班或在家里,都在我们的灵里接触基督。我们必须凭着祂、借着祂、并在祂里面生活。不信者与我们之间的不同,乃在于我们有基督作我们的生命,他们却没有。他们凭他们的己生活,我们却凭基督而活。
我们基督徒不该努力行善,乃该尽力凭基督而活。努力行善是一回事,凭基督而活是另一回事。比如,假定有一天我领悟,我即然是基督徒,就必须爱我的邻居。因此,我心思里决定,意志里定意,要爱我的邻居。然而,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领悟到,我是软弱的,我无法爱他。因此,我来到主面前祷告:“主,帮助我爱我的邻居。”这不是让基督在我里面活的路。我们不该努力爱人,乃该转回向着基督,接受祂作我们的生命,并凭祂而活。当我们凭祂而活,祂会借着我们爱人。
我再举例说明这一点。假定我领悟,我即然是基督徒,就应当谦卑。不仅如此,假设我定意谦卑,并且至终也作到了,这会使我以我的谦卑为傲。这不是基督徒的生活,乃是天然人的生活。基督徒凭着基督而活时,不必努力爱人就能爱人,谦卑也不自觉。
保罗宣告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就是这个意思。
穿上基督以彰显并显大基督
经历基督作生命的第三点是,我们必须穿上基督。加拉太三章二十七节说,“你们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经穿上了基督。”我们穿上基督作我们的衣服,意思就是我们彰显并显大基督。(腓一20〜21上。)当我们穿上一件衣服,那件衣服就成为我们的彰显。照样,当我们穿上基督作我们的衣服,基督就成为我们的彰显;我们就彰显并显大基督。基督借着我们得着显大,就叫人借着我们对基督有所看见。当我们穿上基督,我们就成为基督的彰显。
基督借着占有我们全人而成形在我们里面
第四点是,基督必须成形在我们里面。加拉太四章十九节说,“我的孩子们,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里面。”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就是基督占有并浸透我们的全人,特别是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基督必须不断的在我们里面长大,直到祂成形在我们里面。有时我们将手伸进手套,但手没有完全进去,手套就无法显出手的形状。当手完全充满手套,手才成形在手套里。照样,我们有基督在我们里面,基督甚至活在我们里面,但是基督还没有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里面基督的形状或形像还不够多。因此,使徒保罗说,他受生产之苦,使基督能成形在圣徒里面。
我再举鸡蛋里尙未孵出的小鸡为例来说明。我们若能透视到鸡蛋里面,会看到一些东西,却没有什么形状。我们必须等一段时间,才能看见小鸡成形在鸡蛋里面。基督在我们里面,但问题是祂是否已成形在我们里面。基督的种子,神圣的生命,已经在我们里面,但因着我们还没有基督的形状,就仍然需要基督在我们里面发展,并成形在我们里面。这样,我们的心思会充满祂的心思,我们的意志会充满祂的意志,我们的情感也会充满祂的情感。我们所想的就是基督所想的,我们所爱的就是基督所爱的,而我们所拣选的就是基督所拣选的。我们就有了基督的形状和形像。
成为新造
我们经历基督作生命的第五点,乃是成为新造。加拉太六章十五节说,“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作新造。”当我们经历到这一点,一切旧事都要过去,我们在基督里完全是新的。受割礼不受割礼,好或坏,都无关紧要。要紧的乃是,我们是新造,(林后五17,)并且基督活在我们里面,正在我们里面成形。要紧的乃是,我们正在被基督完全并彻底的占有、浸透,并且与祂调和。作基督徒不在于行善,作基督徒完全在于基督占有我们全人。
作基督徒的原则乃是,我们必须凭基督,而不是凭自己活着。我们不该凭自己活,乃该一直否认自己。(太十六24。)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这个功课,弃绝我们天然的人并否认己;己就是魂生命,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就人来说,人用自己的意志定意行善,这是高尙的。然而,我们基督徒必须否认自己的意志。(参二六39。)我们必须接触主、与祂交通、向祂降服、并将自己奉献给祂,使祂可以从我们里面活出。
假定我非常爱一位弟兄,我必须谨慎的爱他,因为我能用两种方式爱他I在我自己里面,或在主里面。我必须问主:“是我爱他,或是你借着我爱他?”在主里面爱某人,意思是主使我们能、促使我们、并加给我们力量爱那个人。我们若发现是凭自己爱人,就必须操练放下那种爱,因为那是出于自己的。属人的爱是非常难以预料的。我若在自己里面爱弟兄,也许今天爱他,明天可能突然的恨他。然而,神圣的爱,基督的爱,乃是永远的,因为这爱乃是基督自己活在我们里面,并借着我们爱人。(林前十三4〜8。)我们必须学习凭基督生活、行事为人并爱人。
假定我得救以前,对待我肉身的弟弟非常不好。又假定我得救以后,就为罪彻底悔改,并且定意要爱我的弟弟,待他要比从前好。这样的决定是行不通的,因为是我努力爱他,而不是基督。至终我会发现,“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3。)我不该努力爱我的弟弟,乃该等候主,并且告诉祂:“主,我不在意这件事,我只想忘了它,单单来接触你并与你交通。我接受你作我的生命。”我若这样作,就会自然而然的爱我的弟弟,也会善待他。我可能没有感觉到什么大的转变,但我的弟弟会感觉到。他可能想:“我哥哥发生了什么事?他从前待我粗鲁,现在却对我非常和蔼。”他会晓得有了改变。
否认己不仅是不再作消极的事。不论己是好是坏,我们必须全然的加以否认。己是天然的生命。天然生命的某些方面可能是好的,但我们必须加以否认。许多基督徒认为,他们只该否认邪恶和有罪的事物;但是主已经帮助我们看见,我们必须否认整个的己,这含示不仅否认己邪恶、有罪的各方面,也否认己良善的各方面。伊甸园里有两棵树,就是生命树与善恶知识树。(创二9。)善与恶都和知识树有关,这指明不仅邪恶的事物与生命相对,美好的事物也与生命相对。今天我们里面的光景正如伊甸园里面的光景,因为我们里面也有两棵树,就是生命树(基督)和善恶知识树(己)。我们里面有两个生命和两棵树。我们每天所接触的是那一棵树,是己的树或是基督的树?我们必须否认我们的己,不论它是善是恶。不仅如此,我们必须凭基督而活,祂在我们里面乃是那灵。(罗八9〜10。)
许多基督徒从倪柝声弟兄所着“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一书得着帮助。这本书解释了罗马五至八章。在五章,我们在亚当里;但在六章,我们在基督里。我们在基督里已经钉了十字架,并且向着罪是死的。(6〜7,11。)因此,我们在基督里已经从罪得着释放。然而,在七章,我们仍然在我们的己和肉体里。我们留在己里面,这是因为我们仍然想要凭自己行善并遵守律法。至终,我们发现自己是何等的苦恼,并且发现自己作不到。因此,我们必须放弃并否认己。到了八章,我们乃是在灵里经历基督。(9。)我们不仅从罪得着释放,也从己得着释放。我们在灵里生活、行事为人并经历基督;因此,基督对我们成了实际。
我们要经历基督,必须简单的来到主的话前。我们已经知道了许多教训,这些教训可能搅扰我们、为难我们、并使我们复杂。因此,我们不该专注于教训,乃该学习简简单单,在主的话中来到基督这里。(约五39〜40。)我们不该仅仅研究并阅读圣经,我们也该就着圣经祷告、接触基督、与祂交通,并且终日简简单单的享受祂。
我们必须正确的应用圣经里的知识。首先,我们必须学习关于基督的事,好叫我们认识祂。圣经里有许多的知识,我们必须研读圣经,为要更明白基督。然而,我们用心思接受这知识以后,不该就此停顿。反之,我们该往前,用我们的灵接受主的话。(弗六u〜18。)我们要用我们的灵接受主的话,必须就着我们心思所接受的来祷告。比如,我们在本章说到关于经历基督的五个点:基督启示在我们里面,基督活在我们里面,穿上基督作我们的衣服,基督成形在我们里面,以及基督使我们成为新造。仅仅记住这些点,然后继续过我们的生活,是不够的。我们必须就着这些点来祷告。我们可以祷告说,“主,感谢你,如今你在我里面,并且不再是我,乃是你在我里面活着。哦,主,我要你成形在我里面。主,在我里面向着这目标作工。”我们这样就着所接受的话祷告,就是操练我们的灵接触主。结果,这些话成为我们灵的滋养和生命。(约六3。)仅仅在我们的心思里同意这些话,是不够的,也不会滋养我们;我们必须就着这些话来祷告。
多年前,我在主里的年日还相当浅,有一位姊妹告诉我,她无法服从自己的丈夫。我试着帮助她,就打开圣经说,“姊妹,我们来读以弗所五章二十二节。这一节说,你作为妻子,必须服从你的丈夫。”我读圣经教导她,甚至与她一同祷告,帮助她遵守主的话。然而,这样作行不通。几年以后,主开了我的眼睛,使我看见这不是帮助人正确的路。我教导人,却没有将基督作生命供应给人。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当中的一种帮助人─或是教导他们道理,或是供应基督给他们。
主开了我的眼睛之后,每当有姊妹向我抱怨她的丈夫,我的说法就与从前不同了。我会说,“姊妹,你知道今天主在哪里么?你知道主在你里面么?”她会说,“是的,我知道主在我里面;但是,有关我丈夫的事如何?”我会说,“忘了你的丈夫,我们来谈谈基督。主在你里面,你爱祂么?”那位姊妹回答说,“是的,我爱祂。”我又问:“你将自己奉献给祂了么?”我会这样与她交谈一会儿,然后帮助她祷告,说,“主,今天你不仅在诸天之上,也在我里面。你活在我里面。此时此地,我将自己奉献给你。”这位姊妹回家以后,会发现不难服从自己的丈夫。她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服从,因为是基督在她里面活着。因为她将自己里面的地位给了基督,基督取得了地位在她里面活,所以她很容易服从自己的丈夫。我们必须知道,帮助人有两条路。
一条路是教导人道理,另一条路是将基督作生命供应给人。这意思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教训。我们需要教训,但我们必须正确的应用教训。
我们必须借着祷告来读经,也必须借着读经来祷告,直到最后我们的读经成了我们的祷告,我们的祷告成了我们的读经。我们若不断的借着祷告读经,并借着读经祷告,我们的灵就得了操练,我们也在我们的灵里接触了主。主的话会成为我们的食物和饮料,滋养我们并使我们舒畅,我们就得着主的加强。我们的灵会充满那灵,至终,我们的全人,包括我们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会被主占有。主成形在我们里面,我们里面变化成为主的形像,外面模成祂的形像。(林后三18,罗八29。)我们就实际并彻底的在生命、性情和彰显上,与主成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