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复兴的原则以及财物的奉献
有人建议我们聚会应该佩戴名牌,好使彼此多有认识;这是可行的,但不该成为规定。再者,主若许可,我们应该收集一些关于各地召会状况的材料,然而不要作得太过,不要强制各地召会提出报告。我们最需要注意的,是众圣徒对主的享受;我们的话语都要加强这个感觉。我们的确应当到各地,帮助圣徒建立早晨亲近主,祷读主话的生活。各地召会的光景要强,这乃是关键。
复兴的基本原则
借着祷告调灵
借由各地召会蒙恩的交通,我愿意点出复兴的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就是祷告、调灵。我能见证,这次回来看见南部某召会,实在有一个真实、真正、稳健的复兴;那里二位负责弟兄的确有进步。一九六一年我们就讲到,众人来在一起要调灵;一同事奉的人要一起祷告,一再的祷告,直到众人都祷告透了。这些话从一九六一年说到现在,如今我看见有一个地方实行这话,调灵调透了。他们的秘诀就是祷告、调灵,调灵、祷告。
工作从中心作到圆周
第二个原则,就是工作要从中心作到圆周。工作必须从中心往外普及,一直达到圆周。首先是少数几位弟兄,再逐渐的加多;先是二个烧一个,而后三个都烧起来,再去烧另一个,从中心作到圆周。我们所题的这两个原则,你们一定要牢牢守着,因为这是圣经的原则。
盼望各地长老们,都采取这两个原则。若是各地长老及负责弟兄不能祷告得透,没有借着祷告调到灵里,就什么都没有。弟兄们需要借着祷告调灵,调到同心合意;这不同于仅仅跟随。比如有人说,我们都跟;结果一人掉入水沟,众人都跟进去,这也不蒙福。关键在于必须祷告得通透。从一九六〇、六一年起,这几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这原则。虽然台北召会已有相当的操练,但还不够透彻。南部某召会就因在这点上作得透,以致看见主的祝福。此外,从另一处召会蒙恩的情形,我们也看见,若是再上一层,不只调灵,并且化祷主的话,就是调灵加上主的话,那就更加蒙恩。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关于财物的奉献
在个人方面
在主面前的责任
关于财物的奉献,律法时代的要求是十分之一;如今我们处在恩典时代,应该超过律法时代,使主的家和主的工作永远没有缺乏。我们观察各地召会经常的情形,发现应该带领弟兄姊妹有正确的理财之法。在财物的奉献上,不是看有没有需要,乃是看我们所领受的负担和责任。这意思是,你若在这方面蒙恩,要奉献一个额度;有需要时你奉献这么多,没有需要时你也奉献这么多。这不是需要的问题,乃是你的责任问题。你我即是神的儿女,蒙了神的恩典,得着祂的眷顾,就该把祂所赐给的拿出一部分,奉献在召会中。
受引导并活在主面前
其次,我们该训练圣徒在奉献上受引导,学习在奉献财物上有好的处理。先要有原则的定规,从即有的收入中,最少分别十分之一,摆出来作为奉献给主的款项。接下来要就着这款项,好好有祷告,仰望主的引导。比如,你要奉献给主的款项是四百元,主给你感觉,要从其中拿出一百元,为着本地召会支用。你就将一百元投入本地召会的奉献箱,归到本地召会的张上。主可能再给你一个清楚的负担,要顾到某位年长同工,你就奉献一百元为着那位弟兄。经过一再的祷告,你里面还有另一个负担,应该奉献一百五十元,顾到另一处召会的某弟兄,你就照着引导奉献。至于剩下的五十元该如何?你就再祷告。可能在祷告中,主题醒你,有位年长姊妹又孤又寡,没有人照料,现在又生病,主就带领你写下奉献包,为某某姊妹收用。若是我们都这样实行,就会常常看见神的作为。
我们众人都要学习活在主面前。在上面的例子里,也许到了下个月,你经由祷告,觉得四百元中应该有二百元,为本地召会的开支;再有一百元为着另一位同工弟兄.,剩余的钱为着印制“召会通问”。你在祷告中接受了负担,就照里面的引导作。这样,你就看见每个月的情形都不同;所以,我们要学习活在主面前。比方,另有一位弟兄每月收入四千元,他定规将十分之一奉献,所以每月就有四百元摆出来。他的作法不同,是固定的将四百元的四分之一,投入召会的经常费用,为着地方召会的用途;余下的四分之三,再经由祷告,一步一步随主引导。若是我们的奉献到这种地步,召会在财物分配上的所有问题,就都很容易解决。
在召会整体方面
在召会这面,各地财务的情形可能不同,有的剩余很多,有的剩不多;所以,召会也该像个人一样,有一种定规,拿出一定的额度,不为着本地召会使用,而是送到别处。我们姑且不管用度缺不缺,只要提出十分之一,送到别处,一定会看见主的祝福。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往哪里送?若是为着顾到服事的同工们,因着他们有相当的人数集中在台北,各召会就应该将有些财物奉献到台北。然而,绝不要集中的送。这意思是,不要将所分出来的钱,直接送到台北召会,请台北召会代为分配。虽然有时,主也这样带领,但若一直这样作,会加重台北召会的负担。结果,台北召会就变成一个无形的经济中心,接受各地的奉献款。经济中心就是经济控制的地方,异议者曾以此定罪我们,这是我们不愿看见的情形。
所以,正确的作法乃是,各地召会在财务上要守住一个原则,将所收入的款项提出一部分,不为着本地使用;正如个人将收入的总额,拿出十分之一奉献一样。然后,为着这提出的款项,负责弟兄们要来在一起,调灵、祷告、并求问主:“主阿,我们该怎么送出去?”若是主给你们感觉应该送给同工,你们就按着主的引导,随着祂膏油的涂抹行事。若是所分出来的款项有三百元,经过祷告和求问,在引导中将钱分作三包:一包给某某同工,另一包给某某姊妹,还有一包送给某某弟兄。这样作就很美;这会使得我们更学习仰望、寻求主。若全数由台北召会代为分配,我们不敢说绝对不对,但至少不那么美。所以,这需要众圣徒和众召会,都学习活在主面前。这样,我们中间就没有人控制经济;我们也不愿有人控制经济。若是有人经过祷告,仍然不清楚该奉献到那里,也不知道什么人有需要,就可以请别处召会代转。总之,各地召会应该在财物的奉献上,带领并建立圣徒们经历主丰盛的恩典。
尽力顾到全时间服事者
此外,在财物奉献上,我们应当尽力顾到同工们。有位弟兄题及一位同工家中贫苦,并且影响到儿女,致使儿女的属灵情形不好。对此,我要十分真实的说,并且求主用宝血遮盖我,因我也曾受过那个苦。儿女们一旦受过这种穷苦的影响,很少再有转变的;他们几乎一生不走事奉主的路。因为那在他们的心理上,的的确确造成亏损。故此,我请求你们一定要顾到同工们。
再者,西教士到中国来传教,他们这一代作了教士,下一代仍愿继续作。为什么呢?
因为差会都给与教士们优厚的待遇。他们在自己本国,家里绝不会雇用许多用人;但他们来到中国,家中就有许多用人服事。我们不能说他们的儿女因贪财而作这事,但儿女总会观察父母。父母作教士,生活、家庭样样能顾到,当然很不错。然而,我们中间事奉主的人当中,许多都是生活穷苦的。我确实知道有位事奉主的人,他的孩子到了成年的时候,看见家里穷苦的光景,就受了影响。他和父亲办交涉说,“父亲,你若没有受过教育,作个三轮车夫,我甘心乐意从后面帮你推车。然而,你受过相当的教育,在召会里讲道,人人赞成、听从,我们儿女们却吃不饱。从我们的眼光看,你这个作父亲的并没有负起家庭的责任,你的作法我们不能赞同。你受众人的恭维,道讲得好听,但我们吃不饱。那么,让赞成你的人养你罢。”这的确是我所看见的事实。因此,我盼望主怜悯我们,在这件事情上拯救我们。
不建立经济中心的制度
在财物的分配上,有人题到可以开立一个专门的户头;对此我要声明,那在实际上会造成经济中心的控制。因为那些支配这户头的人,会落到一种控制的嫌疑里。所以,还是需要使用奉献箱,但重点在于我们要带领圣徒,学习按照膏油的涂抹,将自己所奉献的款项作分配、指定,一包一包投入奉献箱。召会只要按着名字转出去。盼望各地长老们带动这个操练,甚至为着召会奉献的款项该如何分配,多有祷告。比如,某召会每个月提出二百元,为着别处的需要,长老们就要祷告如何支配这款项。
照着召会的历史,若有经济的中心,由中心再分配出去,的确会发生许多问题。因为分配的人非常为难,责任太重,而且容易落到嫌疑里。而且分配的人因着必须支配,就不知不觉控制了经济,的确有危险性存在。若是分配的人敬畏主的心不够,或者观察力不足,在分配的时候,就会受个人感觉的影响。我们从起头就不愿意建立这种情形;然而,我们并不呆板,若有特殊状况,不知道该怎么送出财物,还是可以请别处召会代为分配。例如,在台北召会有几位年长同工,对于召会的情形很熟悉,可以请他们代为分配。然而这只是临时的,不是委托的制度。
绝不要建立经济中心的制度,先将财物集中,再分配出去。然而,这不是律法。有时人刚得救,或者对情况不清楚,当然可以委托召会代为分配。比如,你有负担从所得里拿出十分之一,一半为着主工人的需用,但因着对名字不熟悉,就可以分成一包一包,请负责弟兄们代为分配。负责弟兄们收到这种款项,就该好好祷告,替这位弟兄分送出去,但这并不是经济控制。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好好跟随主的引导。
有弟兄题及异议者的揽扰,使圣徒们很困惑。对此我要说,这实在是令人痛心的事。我们有许多可说的,但我们不愿意说。简单的说,事情发生在一九五七年,直到一九五九年我才察觉;然而那根源,是远在一九五七年以前。异议者所题主要的点,是说我没有异象,并且他们的异象与我不同,所以不能同工。他们可说是无所顾忌,要人跟随他们。
一九五九年四月底,我得知事情的经过,就在全体同工聚会中说,“我确知近来在同工们中间,有人对召会立场起了疑问,对配搭事奉产生问题,对权柄等次也有异议。在此我要再郑重声明,几十年来,这条路是前面同工带领我们走的,我自己也将血汗全投入其中。我请你们的良心赞成这条路是对的;然而,今天谁也不能勉强谁。你们中间若有人觉得这条路不合宜,盼望你们作光明的人,照着你们清洁的良心,走你们所认为对的路。不要在这里阳奉阴违,表面是这样,实际是那样。若你们真正不能赞成我在这里所带领、所摆出的这条路,我愿意你们知道,在这条路上我是不会改变的,你们不要等我改。你们若看见另外一条属灵的路,就光明正大去走,不必作这个,作那个。”同年年底,在台北有训练,讲到约翰福音生命读经,其中根据第二章讲到神的建造◦我说,“我确实知道你们在座的人中,有几位在这里反对这个工作。若是这个工作是出乎主的,你们拆毁了,主要在复活里再建造起来;若不是出乎主的,就该被拆毁。”异议者闹了八年,直到去年(一九六五年)我才处理这事,请他们从工作中退下。竟然有人说,我在这件事上作得太过,并指责我辖制、控制。
因着主的怜悯,我们从大陆到了海外。已过几十年,在神主宰的安排里,我被摆在一个地位,要负责主在海外的见证,也遭受许多攻击。今天在座有许多位同工、长老,我请问大家,我什么时候用我前辈的地位,来对付、辖制你们?因着他们这样的反对,我们忍得不能再忍,才作了清理局面的事,这是我该负的责任。同工们对我说,“李弟兄,你若不出面处理这事,我们其余的同工都不能再作了。这些反对者一直闹事,现在只有你有地位出来说话。十多年来,同工们一直留在这个工作中。若是你还要我们这八十几位继续作,你对他们几位总得有个处理。”我回来处理的方式,并没有意思要那些人作别的。我只请他们站在一边,请他们作好弟兄,让主来表白;我只作到这个地步。在座许多同工长老,那位能站起来作见证,我在什么地方辖制你们,那一处地方召会受我辖制了?我曾否过问你们任何事呢?
反对者还说,我们中间有经济的操纵、控制。关于这点,无论他们怎样说,是无法定罪我的;因为全台众召会,没有一分经济操在我手中。在这一分工作中,不论是台湾或海外,从来没有一个单位出去募款;我并没有控制经济。至于同工们的供给,各地长老以及众圣徒,都可以随主引导供给。我在台湾作工,特别在台北召会劳苦,原谅我说一句话,我从没有指望台北召会供应我的需用。今天众长老、同工们都在这里,他们都能见证,没有一分经济操在我手里。反对者所说的,都是攻击、污蔑的话。我指出这事,是因你们有些人不知道,就受他们影响而中了毒。
反对者还公开的说到他们现在所谈的不是分别,乃是得胜;他们的聚会不是分裂,而是得胜。其中隐指我们从神永世旨意的水平上堕落,成了人意的组织,成为地方宗派,失去在主面前属灵的实际和见证的地位。因此,他们无法因着已往的关系,或者属人的情感,与我们一起走下去。他们必须从这种宗派组织里出来,仍旧站稳在神旨意的水平线上。这样一来,他们和我们这两班人,在事奉上自然会产生距离。他们说这样的距离绝不是分裂,而是得胜;绝不是分别,而是得胜。得胜是因为他们不顾已往和我们的关系,就是胜过属人的感情,站在另外一个地位。他们从一个狭小的范围里出来,站在一个更广大的合一立场上,所以不是分裂。彼此虽然有距离,但还是弟兄之间的关系,仍是没有距离。此外,他们更指出自己是站在属灵的最高峯,足见他们是十分的骄傲。
非与属血气者争战
我盼望你们千万不要因着这些话语而冲动。我们是属主的人,需要穿戴属灵争战的军装;因为我们争战的对象乃是那恶者,并不是那些属乎血气的。这些情形说出,人天然的肉体给恶者利用。我们的争战不能凭靠血气,我们祷告所对付的对象,仍是那恶者。现今我们的说明,就是愿意将事情点清楚,让众圣徒明白◦若是反对者再发放那种文字,企图影响弟兄姊妹,攻击召会的建造,我们就要知道那些似是而非的话,好像影儿一样,不过是要毁谤并恶意中伤,我们都不应该接受。我们需要清楚事情的真象。求主用血遮盖我们的说话,我们要为此多有祷告。
一九六六年十月十二日讲于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