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分赐生命的计划不是事后想起的。不是人堕落以后,神才想起也许需要将神圣的生命分赐给人,这思想乃是早已在祂心里的。甚至在人堕落以前,神就要将祂自己,就是将祂的生命,在祂的儿子里赐给人。神永远的计划乃是要得着一个能分享祂非受造生命的族类;在罪进来以前,祂已经以生命树的形态,将祂的生命摆在亚当面前。亚当是无罪的;他既不是有罪的,也不是圣别的。他是凭他天然生命而活的人;他是活的魂。罪来了,亚当与神就分开了。亚当怕见神。罪进来了,救赎的需要才进来。在人堕落以前,人的需要单凭接受生命就能得着供应。但他没有接受生命,反而拣选了别的。罪进来了,神就必须作比祂原初计划更多的事。救赎本身不是目的,但因着罪,救赎就成为达到目的必需的凭藉。
主耶稣的工作是双重的:(一)完成神的计划;(二)完成人的救赎。第二面是补救的。主耶稣的死不仅有补救的性质,也带着积极的意义,是完全在罪的问题以外的。一面是补救的,为要对付人所带进来的;另一面也是积极的,为要完成神原初的计划。
主的死有四方面,就是血、钉十字架、(人子的)肉、以及背十字架。在这四面中,有两面是为着消除魔鬼的作为和人的罪,还有两面是积极的,为着完成神的计划:(一)血是为着补救;(二)钉十字架也是为着补救;(三)(人子的)肉是为着神的计划;(四)背十字架也是为着神的计划。
人的需要是什么?悖逆一进来,就有了罪案的问题。因着罪案,神与人就分开了。二者之间有了障碍,因此给撒但攻击的理由。所以人能被带回与神完满的交通里以前,需要将这罪案-攻击和定罪的理由-挪开。在亚当犯罪以前,他是个天然的人;在堕落以后,他成了‘旧人’。我们不仅有罪的‘产品’,也有罪的‘工厂’。罪行必须除去,这样在神面前就没有罪案,并且我这产生罪的工厂,也必须除去,这样就不会再有罪案!所以,主的死有这四方面:(一)血是为着对付罪。(二)十字架是为着对付我,就是旧人。(三)(人子的)肉说出主在祂的死里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这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四)背十字架是死的工作,使天然或魂的生命留在它正确的地位上。
血的行动是:(一)向着神,(二)向着人,(三)向着撒但。基本上血是为着神,不是为着人。它是神所要求的,但我若不领悟血对神的价值,我就无法领悟它对我的价值。在圣经里,题到血四百多次,在每个事例中,它总是为着神自己的。在赎罪日,血弹在主面前七次,除了预表主耶稣的大祭司以外,没有人得以进入至圣所。(利十六。)在逾越节,血是在门外给神看的,屋子里的人看不见。生命在血中,神的义要求无罪的生命为我们的罪倾出来,以满足祂的义。所以神说,‘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出十二13。)有时候我们觉得我们的罪比血更真实,但我们必须接受神对血的估价。我们必须相信血对神是宝贵的,神若能接受血作我的救赎,那么我就能相信我们的罪债已经清偿。约壹一章七节下半:‘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在商业界,我若还债,收钱的人必须看这钱是有价值的!神若说血够满足祂的要求,事情就必如此,我对血的估价就必须照着祂的估价。结果我就得洁净,脱离邪恶的良心。(来九14。)(血是洁净我们的良心,不是洁净我们的心。)我们知道使我们的良心洁净是何等重要,因为没有这个,我们就不能相信;因为我们的良心若定罪我们,信心就漏掉。许多人的试探是以为,除非他们的生活达到他们所看见神的标准,他们就无法带着信心来到神面前。但血是我亲近神的路;我就近神,总是放胆的,因为这与我的成就或圣别无关。血是惟一需要的,也是绝对足够的。我初次来到主面前,是借血得亲近;以后每次来到祂面前,都是借血得亲近。苦修不会使我更容易就近祂。血是我惟一的辩解。我们的良心在神面前真正得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十2。)从这立场,我们就能面对仇敌,并且他要将我们带到定罪之下的一切努力,都归徒然,因为血将神摆在我们这边,所以我们坦然无惧。堕落带进了一样东西,使撒但得着立足点,神就不得不将祂自己撤回;结果人就在伊甸园以外,神也在人以外。如今血将我们恢复到神前,也将神恢复给我们。
主耶稣的血不仅洗净我一切的罪,也洗净我每一样的罪(约壹一7,达秘译本作‘洗净我们每一样的罪’)-包括我以为不能得赦免的罪、我不觉得的罪;所以我凭着洗净我每一样罪的血,就能行在光中,如同祂在光中。我的良心清洁,我才能胜过撒但。他的攻击是基于他的控告,我若接受这些控告,我就倒下去了。为什么我会服在他的控告之下,并相信这些控告?因为我仍盼望有某种我自己的义。我在自己里面也许常常失望,但神对我从不失望,因为祂对我没有盼望!我若接受神对我的判决,就是在我里头没有良善,并断定自己只配死;我若看见血付了代价,并且为我每一样的罪付了足够有余的代价,撒但就不会有攻击的理由。我惟一的态度是:‘主,我不能盼望更好,但你的血总是足够的。’
主死也是叫我们死。祂是末后的亚当,代表整个亚当受造的族类,祂将每个亚当的子孙都聚集在祂自己里面,并且对神而言,祂在祂的死里已将整个族类带到尽头。
请注意罗马六章的次序。我们知道,(6,)然后我们就能算。(11,‘看’直译‘算’。)十一节极其强调‘算’,有人以为这是说,我必须算,好产生我所必须有的死,并且这全是由我开始的。但事实上,主已将我们包含在祂的死里,祂作成了一些事,并且把我们包含在祂的钉十字架里。这里的次序是:‘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当算自己是死的。’(6,11。)我们不是为着死而算。我们乃是看见我们是死的,然后我们在这地位上,借着受浸见证这事。人死了,我们通常对他死的身体作什么?将它埋葬!(埋葬是人死后的事,可叹有人竟以埋葬为致死的凭藉。除非我们已看见我们死了,否则我们绝不该受浸。我的埋葬是我对十字架上之死的回应;每件事都是基于这点。除非我们看见这个基础,否则我们所作的每件事都会落到修行的性质里。)受浸不是见证我们为着我们的救恩而相信基督,乃是见证我们看见了在死与复活里与祂联合的启示。神将我包含在祂儿子的死里,好使我能‘在基督里’与祂联合。‘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林前一30。)神将我放在基督里;这就如我将一张纸夹在书里,书如何,纸也就如何。我的旧人已经钉十字架。你找不到圣经里有说将来钉十字架的。如今这成了信心的事。算的秘诀是什么?就是看见主所已经作成之事的启示。不是向着死而算,乃是从死的事实算起。算的路就是在基督耶稣里。
所以主的死补救的两面-在神面前除去我的罪,以及从我除去我自己-对付了亚当所带进来的一切,凭着这两面,人就被带回到亚当堕落以前的光景。
创世记说到亚当、夏娃和肋骨。(二18,21~24。)以弗所书说到基督、教会和水。(五23,25~27,29~32。)约翰福音说到水、血和肋旁。(十九34。)
神不仅仅要补救随着亚当所进来的,祂要得着一个祂能将自己的生命分赐到其中的族类。祂要他们得着祂的生命,并在生命里与祂成为一;惟有如此,才能使祂满足;惟有如此,才能击败仇敌任何可能的叛乱。
以弗所五章是惟一试着解释创世记二章的一章;在以弗所书,我们也看见相当奇特的事。我们受了教导,我们是罪人,并且需要救恩,但神不仅仅要补救随着亚当所带进来的;祂要得着一班有祂自己生命的人。我们以为得救的罪人就是教会,但这样得救的罪人不是教会,因为他们把已往一些消极的东西带进来。教会是基督的身体,(一23,)关于这点没有题到罪。基督必须得着一个身体,借此彰显祂的生命。以弗所书有祂死的一面,与别处相当不同。以弗所五章的‘爱’是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是基督对罪人的爱。这里所看见的是教会,不是罪人的问题。保罗用创世记二章为例,说明这一点。我们的眼睛若被开启,看见这事,我们必定会敬拜。在旧约里,有许多主死的预表,但保罗一个也没有使用;他使用创世记二章的预表,这是一个与罪无关的预表,因为是在罪进来以前。神使亚当沉睡,不是因为有人犯了错,乃是要从他取出一样东西,造成一个人。为了创造夏娃,就从他取出一条肋骨,造成夏娃。所以有主死的另一面,与赎罪或补救无关,乃是为着一个目的-造出教会,以带进身体,作祂自己生命的彰显。夏娃是教会的预表。神使亚当沉睡,主死的这一面是睡了。我们说基督徒是睡了,不是死了。每当题到死,就是有罪在背后。亚当的沉睡,是指一种没有罪在其中的死。这是在创世记三章以前,在罪引进之前。
夏娃是取自亚当。她不是一个分开的造物。夏娃预表教会乃是取自末后亚当的身体,作祂的新妇。或者换句话说,神要使祂的独生子成为带同许多弟兄的长子;祂要使一粒麦子成为许多子粒。神的心愿是要得着许多儿子。
约翰十九章三十四节说到被扎的肋旁、水和血。血说到基督赎罪的死,水说到借着祂非赎罪的死所释放的生命。这是流自祂的肋旁,流自祂的心。神的计划是要我们都有分于祂的生命。
血将罪涂抹掉,而十字架将我涂抹掉。但我们被造不是要得救赎;救赎不过是将我们带回神永远的计划,就是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使我们成为有分于神生命的人。主耶稣借着祂的死将我们带回神的计划,并且在祂的死里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我们接受主耶稣时,就得着亚当从未得着的东西!因为亚当从未得着生命树所代表神的生命。
约翰十二章和路加十二章指明,基督的死有一面,单单是为着释放生命。只有一位有神的生命,那一位必须死,好释放那生命。一粒麦子里有生命,但它必须死,好产生许多子粒。第一个子粒的死,不是要为其他的子粒赎罪,乃是要产生它们。
路加十二章五十节:‘我有当受的浸,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这里的迫切,是受困迫的意思。主被压,被榨,被拦阻,祂的出路在哪里?‘我有当受的浸。’主必须借着死释放祂自己,使我们能接受祂。祂说祂来要把火丢在地上,这火就是圣灵的火,使众人里面得着祂的灵;这样基督就不仅与我们同在,也在我们里面。
主的死还有(人子的)肉这一面。在吃逾越节的羊羔时,血是为着神,肉是为着家里的人。血不是给人吃的,乃是给神看的;但在血底下我吃肉,预备我走旷野的路,使我有能力出去。在利未记的各种祭里,肉总是给祭司和利未人吃的。约翰六章强调肉,不强调血,四次将肉和血相题并论,都是先题到肉。(53,54,55,56。)在这四次之前有两次,之后又有两次,题到‘吃’,(50,51,57,58,)没有题到‘喝’;因此是强调肉。这里的肉是正面的,‘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51下。)
粮(饼)是在神的计划中,而血是在神补救的一面。我们总是将主的晚餐说成擘饼,而不是说成喝杯。饼总是放在酒之前,因为一个是在神的计划中,另一个是补救的。肉包括血。门上若没有血,屋里就没有肉。
主说,‘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57下。)我们认识什么是因主活着么?在祂以外,我们没有生命,我们不能作什么。这就是为什么祂总是想要剥夺我们,并将我们放在艰难的环境里,好使我们学习凭祂而活。我们有些人有敏锐的心思和头脑,然而我们从未学会这功课,就是没有神,我们就无法领会神的话。神必须剥夺我们的智慧、我们心智的能力、敏锐的头脑等等,叫我们学习凭祂并因祂而活。我甚至必须为着我的身体从祂接受生命。我是因祂活着。主在此作了一个比较:‘我…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57。)不是神赐我能力使我刚强,乃是主在我里面的生命使我刚强。难处增加的目的,只为着剥夺我们天然的机智。我们被放在无望的环境里,我们求这环境除去,但主要我们学习:‘我的恩典够你用的。’(林后十二9。)我们的恩典不够用,但主的恩典够用。保罗总是软弱。主必须将我们带到一个境地,我们要说,‘主,我简直无法生存。’一位弟兄曾说,‘主总是要暴露我的不是。’借着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我们学习凭主而活。主将我们放在极其艰难的环境里,我们试着应付这些环境,但我们被带到一个境地,对环境不能作什么。我们的态度该如何?‘我不能,所以我甚至不要试了。我什么都不要作。主,为我作这事。’我们学习凭祂而活,于是我们发现作成这事的是祂。愿我们这种经历天天增加,这就要成为我们生活的态度。约壹五章十二节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生命在神儿子里面,不在别处;在祂以外,就无法得着生命。我若与活的主有正确的关系,祂的生命就要自动成为我的。
有人相信我们的救恩和圣别都在于血。有些人进一步相信神要拯救我们脱离旧人。还有些人觉得我们必须将自己奉献给主。我们必须有血,我们的旧人必须在十字架上受对付,我们也必须将自己交给主,让祂在我们里面产生祂所要的。我们的态度该是:‘主,我信靠你在我里面造出我所需要的,并且在我里面成为我所需要的。’信心将主带进来。信心说,‘主,我不能作这事,你来成为我所需要的一切。’
林前一章三十节说到基督耶稣成为我所需要的一切。神不是给我们一剂量的圣别。圣别就是主在我里面活出祂圣别的生命,祂就是我的圣别。祂也是我的忍耐,等等。我们必须相信这个。秘诀不是尝试,乃是信靠。信靠与尝试之间,有何等的不同!我说,‘主,我不能,所以我不要尝试。我信靠你作这事。’这是从祂吸取生命,以祂为我们的生命,让祂在我们里面活出祂的生命。这不是被动,因为这包含最活跃的合作与信心。
关于基督的死,还有背十字架的一面。(太十37~39,可八32~35,路十七32~34,约十二24~26,林后四10~11,腓三10。)这是十字架的第四面,就是要让十字架成为我们生活的管治原则,天天让十字架除去我们天然的生命和能力。这样,天然的生命和能力就不会照着自己而行动,也不会维护自己。要摸着我们问题的核心,我们必须对付魂的问题。这样,主耶稣的死或杀死,就会在我们里面释放并显明祂的生命。
主有意要让我们看见,我们只能凭祂的生命而活。试炼和难处临到,是要向我们证明这事。基督徒生活的真正意义一点不差就是基督。祂乃是生命。
活在律法之下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神要求我某事,而我试著作这事。活在恩典之下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神仍要求某事,但基督在我里面作这事。生命的本身不是目的,乃是完全达到神目的的凭藉。
我们需要区别‘罪人’,罪的制造者,与魂,就是天然的能力,照着人向神独立的己而行动的能力。己未必是有罪的,但它总是远离神的旨意。有时候己相当公义,几乎是圣别的!我们的罪和我们的‘旧人’若受了对付,我们就回到亚当堕落以前的境地,我们的问题就成为亚当原初的问题-魂向神独立而行动的问题。
魂是什么?耶稣基督是无罪的人,但祂有与神分开的个格:‘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下。)主受试探的真正意义是,撒但想要使祂照着自己行动,因此放弃祂对神完全的倚靠。人照着自己行动,那就是魂。‘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19。)这就是说,没有什么源于祂。魂的问题不在于罪,乃在于独立-没有神的帮助还能作许多事。我们的危机是我们能凭自己的能力而活-‘我能计划’,‘我能定意’。这就是为什么神将我们带到十字架的另一面,借着天天背十字架而对付魂。
我们需要区别十字架的两面:(一)十字架的钉死,成就了对付肉体的事;(二)背十字架,借着逐步的跟随,实现在每天的过程中对付己。对付魂乃是十字架的第二面。十字架加诸于魂,使死的模子,十字架的标记,能不断的将魂模成于主的死,使其降服于那灵。
马太十章三十七至三十九节 魂是我们情爱之所在。许多的行动和定意,都受我们情爱的影响。所以主必须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为我失丧魂生命的,将要得着魂生命。’(另译。)我必须失丧魂。这就是说,我不能满足魂的意愿。我必须不理魂的要求。某种隐密的爱,也许使我偏离,不能完全的跟随主。
马可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节 彼得实际上是对主说,‘怜悯你自己!’主的回答是厉害的责备。魂的愿望是保全自己,但为了与神一同往前,我们必须违反我们自己。我惧怕神的旨意么?我喜欢神的旨意么?和受恩姊妹曾说,‘主,我愿意破碎我的心,使我能满足你的心。’若没有魂与灵的搀杂,一切都是出于灵,那么神的旨意对我就是一切,我就不会流泪同情我的肉体!
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节 这里是说到人对被提的反应,问题是在于魂生命被地上的事物所霸占。我对家人的要求,事奉的权益等,有什么反应?我若照着魂而活,我的反应就无法是正确的。所以这里说到要丧掉魂生命。
约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节 结果子来自失丧我们的魂。在结出‘许多子粒’以前,我们那一部分必须失去?魂。为什么我们里面生命的彰显这样少?因为魂的能力包裹并包围着生命。我们凭自己生活、作事、行动。在魂生命失丧以前,十字架必须进来。请注意二十五节说到失丧魂。在受试探的时候,己要抵挡,但任何靠着己的抵挡而有的得胜,都是假冒的得胜。惟有主在我们里面所作的,才是真正的拯救。我们的态度该是:‘主,我不能作什么,所以我不想要作什么。主,你来作。’
这样挖去天然的生命,是我们必须过的确定的关。有些人的魂比别人强,主就必须进来破碎一切,直到没有自信留下。只要有什么给我信靠,我就会有自信。这就是为什么神必须挖去一切自信的理由。惟有我们失去一切的自信,破碎才有可能。摩西曾经是‘说话行事,都有才能’。(徒七22。)但他必须被带到一个境地,承认‘我… 不是能言的人’。(出四10。)那些魂生命受了十字架对付的人,有恐惧战兢之灵的记号。他们只对主有确信,并且非常柔软的与祂同行。
腓立比三章十节 我无法认识祂和祂复活的大能,除非我愿意让死的印记-十字架-印在我的魂生命上。我必须被带到不相信自己的境地。这是生命的过程,是天天背起十字架。任何自信都必须除去。
任何关于圣别或得胜的教训都是不足道的,除非己、己的能力先受对付。主所要的是完全的倚靠。祂不要任何人向祂独立行动。祂不要我们为祂作什么。神是惟一的工作者,惟一的创始者。我的分就是与祂配合。我不能作别的。
我们必须完全的认识祂的死,认识祂死的四方面。在十字架上我看见神对我真实的评价。我只适合死,所以我甚至不会想讨神喜悦。这不是被动,乃是主动的信心。我拒绝凭自己而活。我拣选完全倚靠神而活,我也要让十字架在我里面作更深的挖掘工作,好使我‘模成祂的死’。
(收录于‘倪柝声文集’第二辑第二十六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