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学习在日常生活中出代价


实际的追求是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都曾经立志追求属灵长进,追求为主所用;但这样的立志追求,多半流于形式而不符实际。实际的追求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并且是在生活的每一面。可能你是在游山玩水,但你还是在那里追求;可能你是在陪人谈天说地,却也是在那里出代价。我们应当是在日常生活的每一面出代价,追求主。

我们看不出主在地上时,曾主持过一次正式的聚会,因为祂从不拘形式。祂是在日常生活中,带领着门徒追求,即使在行路的时候,也是在那里追求。(太五1,八23,九10,十三1~2,10,36,十六13,十七1~2,二四1~3。)旧约的基甸和跟从他的人受试验,也是在日常的生活中,那个试验是在饮水的事上显明的。(士七4~8。)属灵的事都是这个原则,并不是等进了房间,才祷告,才追求;也不是等进了会所,上了讲台,才讲道,才作工,那都是宗教的形式。

反过来说,无论在山上或海边,在行路或起居,随时都可以追求。在生活之中,更能看出我们是否真的要主,是否真的能为主用。若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能作工,那么在正式的时候定规也作不了工。真实作工的人,乃是在平时的生活起居,行为举止间,能给人属灵的帮助、属灵的供应,这才是实际。我们的生活必须是实际的,而不是宗教的。我们每天所接触、所遭遇的,随时随在,都是我们出代价、追求为主用的机会。

一个基本要付的代价

在日常生活的追求中,有一个基本的代价,是我们必须学着付出的,那就是年幼的要从年长的得帮助,年长的也要尽力帮助年幼的。真实追求属灵长进的人,能在主面前被显出的,必须顾到这两面:一面,有什么人能给我帮助,我就尽力去得帮助;另一面,有什么人需要帮助,我就尽力去帮助。这是实际的追求。然而,我们的光景却常常是年幼的找年幼的,年长的找年长的;这不是真实的追求,也不是出代价,反而可能是出于人的爱好。一直要找年龄相仿才谈得来的,不是代价,乃是爱好。一直要两人情投意合才在一起的,这个应当拆毁。年幼的不肯找年长的,是因为不肯出代价;年长的不肯找年幼的,也是不肯出代价。这种情形,多半是因为落在肉体里,和不肯否认己的缘故。

雅歌第一章里,那个女子一面追求主,一面还要牧放她的山羊羔。(8。)所以,我们若忽略年幼的,在主手里就没有多少用处。年长的找年幼的,是因为觉得有责任应该帮助他。年幼的找年长的,是因为觉得该得帮助。这样才是正确的事奉。

我们绝不能等到聚会时才事奉,即使平时上班、作家事,甚至出外旅游时,也应当能事奉。这好比作母亲的,不仅在家里不忘记她的孩子,就是在她出外工作、办事或游玩时,也不会忘记她的孩子。真实追求的功课,乃是在日常生活中;真实作工的时候,就在平时。

认识自己的地位,站住自己的地位

在召会生活中没有定型的年幼者,也没有定型的年长者;每一个人都是年幼者,也都是年长者。虽然如此,每一个人还是必须认识自己的地位,守住自己的等次。无论在工作上,或在召会中,甚至是众人聚集在一起时,年幼的该像年幼的,年长的该像年长的。每一个人都当坚定的站住自己该有的地位,学自己该学的功课,一直站住自己的地位,出代价。

宇宙中一切的事物,都有其定律,没有一个人或一件事,失去他在宇宙中该有的地位,而能得到祝福。凡离开自己地位的,在宇宙中定规失去他该有的那一个福分。在家庭中,儿女作得越好的,就越站住儿女的地位;父母作得越好的,也越站住父母的地位。在召会中也是如此,圣徒们长得越好,越能站住自己的地位。圣经说,年幼的要顺服年长的,(彼前五5,)年长的要顾到年幼的;(参1~3;)我们各人都该知道自己的地位,不要一直等别人发号命令,靠别人来安排,要一直站在自己的地位上,出代价学自己的功课。

每一个人,都应当清楚认识自己的地位。真实学功课,认识自己地位的人,面对摆在面前的食物,就是再坏也不敢说什么;就是吃了会毒死,也只能不吃,却不能任意说什么,因为他没有说话的地位,也不是说话的时候。真实学功课的人,在该说话时会尽力的说,但在不该说话时,就会闭口不言。真实学功课的人,是一直守住自己的地位,开会时该他说话他就说,但一到会外,就守口如瓶。认识自己的地位,并站住自己的地位,出代价,这就是学功课。

我们务要一直学习出代价,才能在主手里有用处。大家在一起时,应当显出年长、年幼的地位,这样的情形越明显,祝福就越多。在一个召会中,这样的等次越明显,召会就越刚强。年幼的不要感到羞耻,年长的也不要觉得骄傲。不要以为人管我们,是苦待我们;要知道,年幼的能听年长的,乃是一件荣耀的事,也是最甜美的事。不管前面弟兄或年长姊妹有没有错,我们的地位就是听话,我们在他们面前没有说话的地位;一旦任意说话,就会失去祝福。

挪亚醉酒赤身露体,这是大错;但他的儿子,迦南的父亲-含一说话,就失去了祝福。(创九20~27。)在召会中一有闲言闲语,就定规失去祝福。不要以为三言两语是小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有一个功课是必须学的,那就是认识自己的地位;这个需要出相当的代价。

两面的代价

我们必须出的代价有两面:一面是我们里面的感觉,另一面是主给我们的真理亮光。平时我们里面所感觉的,大多是零零碎碎的;那些重大、丰富、高深的事,多是在真理里。有关这方面,讲得最多的就是马太福音;马太福音是一卷关乎国度的书。国度在我们身上的意义,一面是诸天的掌权,另一面是代价的要求。几乎整卷马太福音都在讲代价的要求,最重要的就是五至七章、十三章、二十四和二十五章。

马太五至七章就是山上的教训,说到国度的实际。十三章就是在海边讲的比喻,说到国度的外表。二十四、二十五章就是在橄榄山上的预言,论及国度的实现。国度的实际和国度的实现,都是在山上讲的,因为只有上山的人,才能有分于国度的实际,并在将来能进入国度的实现。当日跟从主的人虽然众多,却只有少数的人,听见国度的实际和国度的实现。那些听见的人,乃是跟从主上山,又到主面前来的。换句话说,那些人就是出代价,并且与主有交通的人。国度的外表是在海边讲的,‘海’指撒但所霸占、所败坏的世界。在这世界中的人,只能听见国度的外表,却看不见国度的实际和国度的实现,因为他们没有出代价上山,到主那里去。

马太福音这三段教训所论及的内容虽异,却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每一段都有出代价的要求。马太五、六、七章,要求我们出的代价,是我们整个的人,和整个人生的生活,要完全为着主付出代价,达到更高的义,并进窄门、走狭路。马太十三章要求我们脱离大树和面酵,作麦子,作芥菜种,作面,也就是要求我们被磨碎,才能给人生命的供应。十三章同时要求我们,作宝贝(包括宝石)和珍珠,也就是要求我们经过圣灵的火烧,和苦难的重压,在主面前才能有价值。二十四、二十五章要求我们出的代价,乃是在生命方面要买油,在工作方面要忠心。在生命方面要买油,就是在日常生活中,撇下外面的一切,而顾到内住的圣灵;在工作方面要忠心,就是随时随地把所蒙的恩赐,供应出去。

出代价与接受救恩的关系

我们都知道,神的救恩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叫我们因信,得赦罪并得生命;第二部分,是神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叫我们与神调和为一。接受神救恩的第一部分,所必须的条件是信。认真说,出代价就是接受神救恩的第二部分所必须的条件。因着神的救恩里有这两部分的讲究,所以我们接受救恩时,也就有两部分的条件。人接受赦罪和生命时,只要‘信’就够了;但人要得着神将祂自己作到人里面,调进人里面,就必须有第二个条件,这一个条件就是‘出代价’。

出代价的意义

‘出代价’就是将神之外的一切,都为着神救恩的第二部分摆在一边。无论是自己、肉体、血气、性情、家庭、宗教,或财物、名利、地位、前途等,凡是神之外的事物都得舍弃。这些该舍弃的总和,就是主在路加十四章三十三节所说的‘一切’,也就是使徒在腓立比三章八节所说的‘万事’。主说撇下一切,是为要跟从祂;使徒说亏损万事,是为要赢得基督。这都是说神在基督里,要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叫人和祂联结并调和。为此,需要人把神之外的一切,无论是好、是坏,是过去的、是将来的,都得舍弃摆在一边。

这样看来,代价是有许多面的,如马太五至七章、十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的代价;腓立比三章的代价;启示录三章十八节的代价;此外,还有关于赏罚教训里的代价。(林前三8,14~15,九18,24~25,来十35。)这一切的代价,都不外乎一个原则,就是凡在神之外的一切事物,都是我们该出的代价。凡一事一物与神合不来的,顶撞神的,或代替神、顶替神的,我们都得摆在一边。若不是这样,我们就是没有给神足够的机会、足够的地位,得以自由的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也可以说,我们就不能丰富的经历神自己。

千万不要以为,主说撇下一切,是太过;更不要以为,使徒说亏损万事,是太难。要知道,主和使徒所以这样说,乃是因为在经历神、得着神这件事上,必须将神之外的一切,也就是万事,都撇下、都丢弃才可以。这不仅是条件,也是事实上的需要。如果我们仍凭自己活着,神就不能在我们里面作生命。如果我们倚靠许多人、事、物,而没有把全人交给神,神就不能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一切。若是家庭、妻子、儿女,比神更甜美,神就不能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一切。若是学问、名利、地位、前途,比神更可爱,神就不能在我们里面,成为我们的享受,作我们的组成。

如果我们一面相信神,一面又把神之外的一切,作为我们的一切,叫我们倚靠这一切而活,那么我们永远的得救,虽然没有问题,但要神把我们作到一个地步,叫我们与神完全调和为一,是绝对不可能,也绝对作不到的事。这不仅是因为我们没有履行条件,在事实上也是不可能作到的。这个事实就是我们没有出代价,而出代价乃是神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与我们调和为一的条件。

有人说我们这样讲出代价,是轻看了主救恩的效力。岂不知他们那样说,才是不合真理的。因为赦罪和生命那一部分的救恩,只要信就可以得着;但我们若是要让神调进来,使我们无论立志行事,都有神在里面运行,(腓二13,)并且活着就是基督,(一21上,)叫基督在我们身上照常显大,(20下,)就必须出代价。仅仅凭信是无法达到那个地步的;整本新约圣经找不出一处经节说,仅仅凭信就能有那样的结果。保罗明说,我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里面运行,因此就必须恐惧战兢的顺从;(二12;)要活着就是基督,就必须生死不顾;要赢得基督,认识基督,晓得祂复活的大能,就需要亏损万事,看作粪土。(三8~10。)这难道不是出代价么?神救恩的第二部分,事实上是需要我们出代价的,这不仅是条件的问题,也是事实的问题。

出代价的用处

出代价的目的是要给神机会,在我们里面作祂所要作的。出代价的意义,是让神在我们里面得着地位,在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并且是毫无拦阻,毫无限制,毫无难处的,把祂自己丰丰满满的调在我们里面。我们的生活、爱好、趋向、前途、利益,都要换成基督,因为祂要来顶替我们的一切。我们要把自己的一切交出去。多交的多得,少交的少得,不交的不得,全交的全得。我们必须出代价,必须舍己,把我们的家庭、事业、前途撇下,丢弃一切取代神的东西。这样,神自己就要进来作我们的生命、能力、性情,作我们的内容。

若有人仅仅相信,却不肯出代价得着基督,他所能得着的救恩,就不过是赦罪和生命。赦罪和生命的救恩,神早已预备好要赐给你,你只要接受就成了。然而,神要调进你里面,作你的一切,就必须你把原有的都丢弃;原有的不丢弃,神就没法调进你里面。所以,马太福音说要买油,启示录也明说,要买金子,买白衣,买眼药。这两处圣经的‘买’,都是主亲自说的。保罗没有说‘买’,但他说‘丢弃…得着’。原则上,丢弃和买一样都是要出代价。你丢弃多少,基督就进来多少;你若保留自己所有的,就无法得着基督。

早期的信徒都是为主变卖了一切,(徒二44~45,四32,)因为那一切曾经霸占他们,叫神在他们身上没有机会,没有地位,甚至没有路可走。现在他们知道,这一切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只有神才是他们惟一的目标。所以他们恨恶这一切,并丢弃这一切。福音书里的少年财主,不是不爱主,也不是不喜欢跟随主,但末了他却忧忧愁愁的走了。(太十九16~22。)为什么?因为他不肯变卖他所有的,他里面被那些东西霸占了,所以,基督在他身上没有地位。

什么时候人看重名誉、前途、地位、权力、亲人,什么时候他里面就不能让基督居首位。主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太六24,)这意思是,一个人不能有两个爱。这个问题不是仅仅凭信就能解决的,所以,最会讲‘信’的约翰福音,(一12,三15~16,18,36,六40,二十31,)到末了就题到‘爱’。读经的人都承认,约翰二十一章是作者最末了加上去的。约翰福音明明到二十章就结束了,但却又加上二十一章,可见是属于另一个性质。约翰前二十章都是讲信,二十一章却是讲爱。(15~17。)彼得、约翰他们的信没有问题,但他们若没有撇下渔船、鱼网,就不能得着基督。今天,在约翰二十章里的信徒,是何等的多;但在二十一章里的信徒,却有几个呢?‘比这些更深’,(15,)‘年老的时候…’,(18,)这些话就是要求我们出代价,为着让基督有机会,能把祂自己丰富的充满在我们里面。

约翰二十章的彼得虽然得救了,但基督在他里面还没有多少地位。他得永远的生命是有余的,但要被基督充满却是不够的。所以主说,‘你爱我比这些更深么?’(二一15。)这一个更深的爱,就要求他出代价。若是仅仅信,还不能说活着就是基督,还不能认识基督复活的大能,也不能说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里面运行。主说,人若不舍弃一切,就不配作祂的门徒。(路十四26,33。)如果仅仅信就够了,保罗就不必奔跑,(林前九24,26,加二2,提后四7,)将来也不必得赏赐。

出代价的结果

出代价有什么结果呢?出代价的结果,是叫你自己和你一切所有的,都交出来,而叫神自己和神一切所有的,都调进你里面。出代价不单是为着将来得赏赐,也不仅是为着被提,乃是为着你和你的一切都拿出去,祂和祂的一切都调进来。能先被提的人,乃是那些满有神的人;能进国度得赏赐的人,也是那些满有基督的人;能得特殊复活的人,更是今天活在基督复活大能里的人。认真说,不是出代价的就能进国度,乃是那班因着出代价而满有基督的人,才能进国度。不是你出的代价本身,叫你进国度;也不是你出的代价本身,叫你有作王的资格;乃是你里面充满的基督,叫你进国度,叫你有资格作王。

你要充满基督,就需要出代价。你的成分不出去,神的成分就不能进来。你里面缺少神一分,就不能早一天成熟;你缺少一点基督,就叫你失去作王的资格。所以出代价的结果,不是叫你得赏赐进国度,乃是叫你更多得着神,得着基督。满有神,满有基督的人,就是首先成熟被提的人。只有这样的人能进国度,也只有这样的人,能登宝座掌王权。

若有一个作儿女的,整天只想着父母的财产,却不爱父母,他就如同强盗一般野蛮不讲理。如果我们不肯出代价,不爱神,不追求主,而只是整天想被提,得赏赐,那是幻想。若是作儿女的,不想得着父母的财产,却只知道一味的爱父母,讨父母的欢喜,至终,父母所有的仍旧是他的。我们不要仅仅把得赏赐、被提、国度等,当作我们追求的目标。盖恩夫人说,若只为着赏赐而追求赏赐,我们就是堕落了。我们一切追求的目标,都在于神和基督;为要得着祂,任何代价都在所不计。如果我们是这样专一的追求,怎会不早成熟?怎会不得赏赐?

你若去读慕勒(Muller)的传记,就会看见他每件事,都寻求神的引导,都在交通中摸神的感觉。他有一本著作,叫作‘主与慕勒来往的记述’(A Narrative of Some of the Lord's Dealings with George Muller),这书名与书的内容完全恰切。他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无论大小,都在交通中寻求主。有一件事给我们很深的印象,就是在他死后,人清点他身后的东西,却点不着,因为他自己和他所有的,都为着基督交出去了。在人看来,他是身后萧条,不像今天许多人死后,还留有一大堆遗产,让他们的儿女彼此争夺。然而在神眼中,慕勒是合神心意,讨神欢喜的人。

我们一再的说,出代价的目的是为要得着神,让神调进来,而把人自己的一切换出去。这样的人,甘愿弃绝天然的生命、性情,而要神的生命、性情。他们行事为人,不凭自己的聪明,只靠神的智慧,丢弃财物、亲人、名利、地位,只要神进来作一切。这就是圣经所说的:‘撇下所有的跟从主,’‘亏损万事,为要赢得基督。’这就是出代价,和出代价的结果。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立志行事都是神在里面运行,才能或生或死,都叫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也才能活着就是基督。当然,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一个满了基督,满了神的人,才是神所能用的人。

有一天,神临到以赛亚,他就定意要为神出去作工,(赛六1~8,)但那时他还不够能为神所用,还得再出代价。出代价的结果,就是把自己的一切都拿出去,而让神的一切调进来;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为神所用。所以出代价,是为神用的基本条件和事实。

(原刊于如何为主用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