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六 人得救的证明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二至十三节,约翰福音六章四十七节,三章十八节,使徒行传十章四十三节,约翰一书三章十四节。

(一)人无论得着一个什么重要的东西,是没有不知道的。救主和祂的救恩是极大的,人得救了,自己不能不知道;如果得着救主和祂的救恩而不知道,这是不对的。

(二)人怎么能知道自己得救了,或者说得救有何证明呢?有两面的证明:一面就是神的话。神的话就是一个得救的证明。神的话说信子的有永生,你信了主耶稣就有永生。你若没有永生,不是你说谎,就是神说谎。神的话说信就得赦免,那么你的罪得赦免了没有?又说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你有没有神的儿子呢?如果有了神的儿子,定规有神的生命。

(三)另一面的证明就是生命和生活的改变。你一接受主,得到主的生命后,你的生活必有改变,从前喜欢打牌、看电影等,今则厌恶。

(四)不要凭感觉,因为感觉不可靠。有了改变就可以,不要看重感觉。只要有生命的改变,就证明得救了。(就如口袋里有钱是事实,不必专靠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