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问 至 第三十五问


第三十一问

我们与基督联合,客观方面是什么时候,主观方面是在什么时候?

我们与基督联合,客观方面是在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基督死的时候,也把全世界的人一起带到十字架上,世人在祂里面都死了。

我们与基督联合,主观方面是在我们得重生的时候,就是在主的复活里头。我们读罗马六章三至五节、八节,就能看见一件事:我们与基督的联合,在主观方面,都是在基督的复活里。受浸是代表什么呢?是代表埋葬。我们受浸时,是说我们在客观方面已经死了,因为死了才去埋葬。我们承认那个死是真的,所以才去埋葬。复活是在埋葬之后。埋葬了一起来就是复活。我们在日常的生活里,并不是要追求死,乃是承认我在基督里已经死了,乃是天天要让复活的生命从我里面活出来。罗马六章要我们作一件事,就是奉献。许多人的眼睛总是看死,所以总弄不死。我们要知道,我们信了主以后所作的头一件事是去埋葬,不是去死。是承认死,不是苦求死。

还有一点是应该注意的:假如有一人讲到十字架说,‘第一是主在十字架为我死,第二是主在十字架上替我死,第三是主在十字架上同我死,’这与圣经上所说的相合么?第一、第二我们撇开不说,只说第三‘主在十字架上同我死’这句话,到底有没有错误?我们查考全部新约,没有一次说到主耶稣同我死,乃是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只读这两节,就知道是我已经与基督同死,不是基督同我死了。因为我们与基督的死的联合是客观方面的。基督一次死了,就永远成功了。我们已经在祂的死里死了。若说基督同我死,就把客观的变成主观的了,基督就要多次被献上了,今天基督要同姓张的死一次,明天要同姓俞的死一次,有一千个人相信祂,祂就要死一千次了。我们要记牢:神经上只有‘我们与基督同死’的真理,没有‘基督同我死’这句话。我们不要以为这样颠倒一下不要紧。这样一颠倒就不是真理。主的话是不能颠倒的。

第三十二问

为什么圣经是说我们‘在主里’,‘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却没有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

帖前四章十四节‘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这一句话,应当译作‘那已经借着耶稣睡了的人’,也有人把它译作‘被耶稣把他摆去睡了’。所以我们在圣经里再也找不出一句‘在耶稣里’或者‘在耶稣基督里’的说法。圣经里都是说‘在主里’,或者说‘在基督里’,或者说‘在基督耶稣里’。这件事和赎罪大有关系,和我们也大有关系。

耶稣,是祂降生时的名字,是祂作人卑微的名字。基督,是祂复活之后被神膏油涂抹的名字,(徒二36,)是祂荣耀的名字。

‘耶稣基督’,意思是说这卑微的耶稣是将来要作基督的。‘基督耶稣’,意思是说现在的这位基督就是从前的那位耶稣。

为什么不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呢?这是因为我们与主在地上的生活没有联合,我们与祂为人子的那一方面没有联合。耶稣,是祂作人子的名称。祂是一个超乎万人之上的人。祂的道德,祂的美丽,是祂作人子一方面的事。在祂这样的生命里,我们与祂没有联合。圣经从来没有说,我们在祂活在世上所受的苦里面有分。耶稣的意思是救主,我们没有与耶稣联合,因为我们没有与祂一同救人。

至于说‘在主里’,‘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是因基督从死里复活,神立祂为主为基督了,我们有分于祂的复活,所以我们有分于基督。神是把我们放在祂的复活里。我们主观的经历是在祂的复活里。

耶稣,是个人的名字。基督,是个人的名字,却又是团体的名字。林前十二章十二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这里不是说基督和教会,乃是说基督。头是基督,身体也是,这是团体的基督。圣经只有‘基督徒’的名称,没有‘耶稣徒’的名称。‘基督徒’,意思就是‘基督人’。换句话说,基督徒,就是基督的一部分。只有‘基督人’,没有‘耶稣人’。耶稣,是祂在地上作人子的经历,是顶超奇的,这个生命是人所摸不到的。但我们是基督人。头是基督,身体也是基督。如果我们懂得什么叫作基督,我们就知道我们与祂的联合是有多深。头是基督,身体也是。一个人,如果断了一个小指头,这个人就算有残疾。如果一个基督徒会灭亡,就是基督有残废不全的地方。但我们感谢赞美神,基督是绝对不会残废的。我们一次在基督里,就永远在基督里了。并且祂(基督)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6~27。)

耶稣,是祂个人的经历,是神叫祂来作救主。所以圣经讲到祂作人,就称祂作耶稣,而不称祂作基督。祂复活后,若不是称祂作基督,就是称祂作主。这是注重祂的复活与主权。虽然在使徒行传和书信里有几次题到耶稣,但那是特别指着祂作人一事说的。因此,今天我们称呼祂的时候,不应当单称耶稣,应当称作主耶稣。

第三十三问

我们是在什么时候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从祂上十字架起到祂气断止呢,还是在祂气断的那一刻呢?

我们如果懂了第三十二问,我们就能断定我们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是在祂气断的那一刻。因为基督在气断以前,是作赎罪的工夫,是替我们担当罪,是为我们受死。如果我们与祂同钉是在那个时候,那就是说,我们也有分于祂的赎罪,我们也作救主了,这岂不是一个大错。

有人说,‘主耶稣在十字架上一共有六个钟头,不是一下子就死的,所以我们与主同死也得有六个钟头。’如果这样说,就我们也有分于主的赎罪了。绝无此事。我们与主同死,是在主气断的那一刻。受苦的是主个人,效力都是我们的。我们感谢赞美神!

第三十四问

血的意义和功用,与十字架的意义和功用,有什么分别?为什么圣经不说我们与主同流血,只我说我们与主同钉十字架?

有人问:罪,在神面前既是除去了,为什么在我这里还有罪呢?所以,我们要注意这一问,好解决这样的疑问。

圣经有许多地方告诉我们主流血,也有许多地方告诉我们主钉十字架。血的意义和功用,与十字架的意义和功用,是不是一样的呢?能不能互相调换呢?例如:希伯来九章二十二说,‘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能不能换为‘若不钉十字架,罪就不得赦免了’呢?罗马六章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能不能换为‘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流血’呢?如果血的意义和功用与十字架的意义和功用是相同的,就可以调换;如果不能调换,就必定是不相同了。

那么,血的意义和功用是什么呢?十字架的意义和功用又是什么呢?

我们现在先看血的方面。圣经里说到血的地方很多,有四百多次。神为什么要血呢?人到神面前,若没有血,祂就要杀他,是为什么呢?我们读利未记十七章十一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这一节顶清楚的告诉我们,血是为着赎罪的。在什么地方赎罪呢?在坛上。血的工作是在神面前的,不是在们里头的。血是在神面前为我们赎罪,叫神看我们的罪是除去的,不是在我们里头洁净我们的罪。

或者有人说,约壹一章七节岂不是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么?是的。但是,我们要记得,凡说到血的洗净罪,都是指在神面前的。这一节的上文说什么吧?是说,‘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祂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接着就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可见这个洗净是在神面前的。血的功用,完全是在神面前的。是神要求血,是血把我们带到神面前去。

或者有人说,希伯来九章十四节岂不是说,祂的血能洗净人的良心么?是的。但我们要知道,这里所说的洗净,是洗净良心,不是说洗净罪的性情。罪恶的性情从来没有用血洗的。圣经里没有一句说血洗旧性情,没有一句说血洗肉体。血只洗我们在神面前的罪。血只洗我们的良心,叫我们有自由敢到神面前。‘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有了血,罪就得了赦免,所以我们有了平安。我们是因主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祂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来十19~20。)是把血带到天上去,没有把十字架带到天上去。圣经告诉我们,是主耶稣流血。我们没有与主同流血。血是在神面前赦免我们的罪,除去我们的罪,我们抓牢了这个就好了。

许多人在神的面前没有自由,是因为误会了血的用,以为血是洗净人里头的罪。这样就总看不见血的功效。约壹一章七节所说的洗净,并不是说血洗净了里头一切的罪,连罪根都洗净了。这一节是说在神面前的洗净。惟独神要血。惟独主耶稣的血满足了神的心。所以,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可以靠着血自由亲近神。不管你觉得你的罪大也罢,小也罢,粗鲁也罢,文雅也罢,能得赦免也罢,不能得赦免也罢,在神的面前,这些罪都洗净了。以赛亚一章十八节说,‘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能叫你罪的瘢疤,罪的痕迹都没有,好像从来没有犯过罪一样。这是指在神面前的情形。虽然在你里头仍是不好,但是,在神的面前,在祂看来,你的罪是已经除去的了。

我们读民数记二十章二至九节,二十一章四至九节,就知道以色列百姓在旷野真不好,他们犯罪,他们怨神。但民数记二十三章二十一节怎么说呢?‘祂未见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见以色列中有奸恶。’这是真的。我们要注意,对付罪是有两方面的,一是在神的面前,一是在我们里头。血,是在神面前洗我们的罪,叫神看我们没有义的地方。

圣经有没有说我们称义是因着十字架呢?没有。称义乃是因着血。血,是在神的面前,使神能以称我们为义。这义是什么?这义是叫我们配与神同住在天堂的义。主耶稣的血能叫我们在天堂里有一个地位,叫我们能与神同住。你可以靠着血坦然进入天堂,神知道血有何等的价值!

利未记十六章三十节说,‘因在这日要为你们赎罪,使你们洁净;你们要在耶和华面前得以洁净,脱尽一切的罪愆。’这明明告诉我们,一切的罪愆,是在耶和华面前脱离,不是在我里头脱离。血,只在神的面前洁净我们的罪。在我们里头,血只止于洁净我们的良心,叫我们不再觉得有罪(复数的罪),叫我们与神没有间隔。血是叫我们不再觉得所犯的一件一件的罪而受控告,但是,血不是叫我们不再觉得罪的根。主死,是在神的面前担当我们的罪;主的血是在神的面前洁净我们。血,是为着赎我们的罪;血,不是除去我们里头的罪性。

约翰一章二十九节‘除去世人罪孽的’的‘罪’是单数的罪,约壹一章七节‘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的‘罪’也是单数的罪,都是指除去、洗净我们在神面前的‘罪的问题’说的。约翰一章二十九节的‘除去’不能当作除去罪根解释,约壹一章七节的‘洗净’也不能当作洗净罪根解释。这两处圣经都是指着主的血解决了我们罪的问题说的,在神的面前,我们的罪是除去了的。

十字架的意义和功用,与血的意义和功用是不同的。血是在神面前的,十字架是在我们里头的。血解决了我的罪的问题,十字架解决了我的旧人。神不只叫我因主的血在神的面前有自由,同时主也赐给我一个十字架,叫我借着它对付我这败坏的己,对付我的肉体。

肉体,是用十字架来对付的。加拉太五章二十四节:‘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是说血洗么?没有。是说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了。洗是不成功的。比方:一个活的小孩与一个泥娃娃,同样的弄脏了。那个活的小孩,一洗就干净了。但那个泥娃娃无论如何洗,都洗不干净,因为它里外都是泥。败坏的肉体就像泥娃娃那样,是坏透到主的血也洗不洁净的。对付肉体的惟一法子,就是把它钉死。

神对于你的罪,就是用血把它洗净;神对于你的肉体,就是用十字架把它钉死。你不能靠十字架在神的面前洁净你的罪,你也不能靠血洗净你的肉体。罗马六章六节说,‘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同钉十字架,就叫罪身灭绝。‘灭绝,’在原文和路加十三章七节的‘白占’是同样的辞。所以,‘灭绝’并不是把罪身弄得没有了,乃是把它弄到落空的地步。‘灭绝’也可以译作‘失业’。神把旧人一钉,就使这服从罪的身体落空,不再作罪的奴仆,好像失业了。我们基督徒是不可以犯罪的,不过得胜的方法是凭着神的话,不是凭着我们自己的想法。我们今天不需要求神说,求你替我作成圣的工夫;乃是感谢神已经把我钉死在十字架了。不是相信神要作,乃是相信神已作。应许是要用祷告得着的,事实是只要相信就可以了。旧人与主同钉十字架,这是已成的事实。我们的旧人,是已经与主同钉十字架了,这个事实是已经成功了,我们只要信就好了。一信,就任何的试探都不能摸我。惟一得胜的法子,就是用信心住在主里,住在主所成功的事实里;离开这一个,就停步不前了。

加拉太二章二十节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这里不是说,我已经与基督同流血;乃是说,这个不好的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要看清楚了:对付罪,是血作的;对付肉体,是十字架作的。血是叫我得着赦免,脱离罪案;十字架是叫我得着释放,脱离罪的能力,不在罪的能力之下。血是关乎得救的问题,十字架是关乎得胜的问题。血,叫你罪在神的面前解决了;十字架,把你这个人的问题解决了。你怎样信血,也当怎样信十字架,你每天都如此就好了。

罗马六章十一节说,‘这样,你向罪也当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算自己是活的。’十三节说,‘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我们现在就是作这两件事:一是天天站在十一节上,相信自己已经死了,罪身已经失业了;一是把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如果你献的不够多,你还要跌倒;神要你作的,你不作,你还要跌倒。我们一方面是相信,一方面是顺服-相信已经成功的,顺服神所要求的,就自然得胜了。

第三十五问

圣经说,主耶稣一人替众人死了,那么,有一个人不信主耶稣,他会不会沉沦呢?

林后五章十四节:‘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这里的一人是基督。祂替众人死的众人是一切的人。主耶稣的死既是替众人死的,那么,就是有一个人不信主耶稣,好像他也不应当死。但是,另外,约翰三章十八节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这样,在神公义方面和神办事方面到底该怎样说呢?所以我们要查看这个问题。

马太二十章二十八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替多人作赎价。’(照原文另译。)提前二章六节:‘祂舍自己为万人作赎价。’(照原文另译。)这里的‘多人’和‘万人’有什么分别呢?马太福音是说‘替’多人死。多人,是许多人,是包括每一个信的人。主耶稣是替那许多信祂的人死了。提摩太前书是说‘为’万人作赎价,主耶稣是为万人预备好作赎价。所以,主耶稣的死是替信徒死,也是为信徒死;但是,主耶稣的死是只为罪人死,不替罪人死。替死的范围在神面前只有这么大。所以,一方面主耶稣是为多人死,也是替多人死;另一方面主耶稣是为众人死,不是替众人死。

林后五章十四节‘一人既替众人死’,在原文是‘一人为着众人死’。这思就是说,主耶稣基督的死,并非替一切的人,乃是预备好够为众人用,为一切的人用。讲到万人,众人,不是用‘替’字,而是用‘为’字。意思就是,在预备方面,主耶稣的死是为着众人的,叫众人有机会得救。惟独讲到信徒时,是用‘为’字,又用‘替’字。所以主耶稣的死是顶公义的。不然,公义就没有了。所以,在主耶稣基督里的人,看主耶稣的死是替他;在主耶稣基督外的人,看主耶稣的死是为着他,却不是替他,正像饭是为他预备了,他却没有吃。

约壹二章二节:‘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祂不但为我们信的人作了挽回祭,祂也为不信的人作了挽回祭。但我们必须清楚,这里是说‘为’不是说‘替’。神的救恩已经预备好了,当你接受时,神才算你是‘多人’中的一人。基督是为一切的人死了,祂的死是为一切的人预备的;但祂并不是替一切的人死了。如果人不信基督,他就必沉纶,这是人在神面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