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信徒的意志 书名:属灵人(下册)

第一章 信徒的意志

人的意志就是人出主张的机关。我们人的愿意不愿意,要不要,定规不定规,都是我们意志的作用。人的意志就是人的‘舵。’一只船是如何随着舵而左右的,一个人也是如何随着意志而进退的。

人的意志可说是人的真我,人的自己;因为意志就是代表人,意志所有的行为,就是这个‘人’的行动。当我们说,‘我愿意’的时候,其实不过是我们的意志愿意。当我们说,‘我要,我定规’的时候,不过是我们的意志要,意志定规而已。这个意志的作为,就是发表我们整个人的意思。情感不过是我们所感觉的,心思不过是我们所思想的,意志乃是我们所要的。因此意志是我们全人最主要的部分。人的意志是比人的情感和心思更深的。因此,当信徒追求属灵的生活时,就不能不顾到意志这一部分。

许多的人有一个错误,以为‘宗教’(姑用这两字)不过是一个情感的问题,不过使人的情感得着安慰和快乐而已。还有许多的人却以为‘宗教’应当与理智(心思)相合,不宜过度偏于情感。惟有理智的宗教是可信的。岂知真实的‘宗教’原不在乎情感和理智,乃是要人在灵里得着生命,并且要带领人的意志降服于神的旨意。如果我们所有的经历,并没有叫我们达到我们愿意接受神全部的旨意,就我们所有的经历,不过是非常浅薄的。信徒属灵的生活,如果不是在意志里有相当的表示,就有什么用处呢?因为代表人的自我的意志,还是依然故我的。

真实的救法是救人的意志的。凡不彀深入以救人的意志的,都是虚空的。一切美妙的感觉,清楚的思想,不过在乎外面的;因为人可以因信神而得着快乐、安慰、和平安,也可以明白神的奥秘,有许多高奇的知识,然而,其人与神仍然是没有极深的联合的。除了意志的联合之外,世上并再没有其他的联合了。所以在信徒得着生命之后,他所当注意的,除了他的直觉之外,就是他的意志了。

自由的意志

论到人,和人的意志,我们应当紧紧的记得,我们人是自由意志的。这意思就是人是自主的,人自己是有他独立的意志的,凡没有得着他赞成的都不能勉强他,凡他所反对的也不能压迫他。人是自由意志的,意思就是人是有主张的。人并非一种机械,任凭外人的左右。人所有的举动都是人自己作主的,在人里面有一个意志,这个意志支配人内外的事情。人并非如机械之受外来能力的管理,在人里面有他的原则,定规他的举动。

这是神创造人的情形,神所造的是一个人,并非一个机器。神对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6~17。)在此我们只看见神的‘吩咐,’其中有劝告,有禁止,但是并没有强制。亚当如果肯听,不吃,乃是亚当如此愿意。亚当如果不听,要吃,神也没有法子制止。这就是自由意志。神是将吃与不吃的责任放在人的身上,随着人自由意志去拣选。神并没有造出一个不会犯罪,不会悖逆,不会偷食的亚当,因为那样就叫人变作机械。神可以劝告,可以禁止,可以吩咐,但是肯听与否,责任还在人。因着爱心的缘故,神不能不豫先吩咐,但因着公义的缘故,神不肯勉强人去作他所不愿意作的。人如果要顺服神,必须是他自己乐意,神不愿意勉强。神可以用许多的方法使人愿意,但是,在人未首肯之前,神是不勉强的。

这是一个最紧要的原则,因为,等一下我们就要看见,神的工作都是不违背这个原则的;邪灵的工作则不然。因此,我们能彀分别什么是出乎神,什么不是。

堕落与拯救

但是,人类堕落了。这一个堕落,叫人的自由意志受了极大的损失,当日的宇宙中可说有两个相反的大意志。一方面是神圣洁美好的旨意,另一方面是撒但污秽反抗的旨意。在这两个旨意的中间,有人单独、独立、自由的意志。当人听从魔鬼的话而违背神时,就好像以一个永远的‘否’答应神的旨意,以一个永远的‘是’答应魔鬼的旨意。因为人是用他自己的意志拣选魔鬼的旨意,因此,从人堕落之后,人的意志就作魔鬼的奴隶了。他所有一切的举动,都是服在魔鬼旨意之下。当他还未推翻起初的降服之先,他的意志总是受魔鬼的压制的。

在人堕落的地位和情形中,人是完全属乎肉体的。这个肉体是极乎败坏的,因此,人的意志和人其他的机关一样的受肉体的支配。在这样黑暗的光景中,人的意志所发出来的一切,没有一件是蒙神喜悦的。就是人要来寻求神,他的活动,也不过都是在肉体的境界中,没有一点属灵的价值。他在这样的时候,也可以照着自己的意思,用许多的法子来事奉神,但是,这些不过是‘私意崇拜,’(西二23,)为神所不悦纳的。

我们应当知道,人如果没有接受神的新生命,而在这新生命里事奉神,就无论他如何事奉神,都不过是肉体的作为。这个时候就是有意为着神作工,为着神受苦,也都是虚空的。人如果未得救,就意志虽然是向上的,向善的,向神的,也是没有用处。因为在神看来,并非人的堕落意志如何为祂作工,乃是祂自己如何要人为祂作工。人可以发起,可以筹备许多美好的事工,以为这是事奉神,但是,如果这些事不是神所创始的、所作的,就不过是崇拜自己的意志而已!

就是在得救的事上也是这样的。当人在肉体之内时,他就是要得救,要得着永生,那个意志也是神所不喜悦的。‘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人的意志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人自己的意思就是要得救,也不会使自己得救。要得救的意思必须从神生出来才可以。现今的信徒大概都是以为人如果有意得救,要寻求生命的道,定规要作基督的好门徒,乃是再好没有的事。但是神却对我们说,在重生的事,和一切与神发生关系的事上,人意是没有用处的。

神的儿女中有许多不明白,到底为什么神在约翰一章是这样对我们说人意志的没有用处,却在启示录对我们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二二17。)那里好像又是将人得救的事完全叫人自己的意志负责。并且,主耶稣在约翰五章说犹太人不得救的缘故,是因他们不肯到祂那里得生命。(40。)这又是将人的沉沦叫人自己的意志负责。难道是圣经相反么?这样不同的论调到底有什么用意呢?我们如果明白这里的意思,就叫我们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明白神所要求于我们的。

我们记得神的旨意是‘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三9,)因为‘祂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所以,现在的问题并不在乎神要谁得救,要谁沉沦,因为这是没有问题的。现在的问题是罪人对待神旨意的态度如何。如果是因着自己天然是倾向‘宗教’的,天然是厌恶世界的,或者因着遗传、环境、和家庭的缘故,便定规要作一个基督徒,他要看见他远离神的生命,和别的罪人是一样的。如果是因着受了一时的刺激,和热闹的感动,便定规、立志、拣选要作一个基督徒,也是无用的。人如何对待神的旨意是一切的问题。神爱他们,他们肯否受爱?基督要他们来,他们愿来否?圣灵要赐他们生命,他们愿否得生?他们的意志在神的旨意里是有用处的。现在就是问他们的意志要如何的对待神的旨意。

我们看见这里的分别么?人如果就是自己把自己当个发起人,来追求救恩,他要依旧沉沦。世上许多的宗教家,就是这一类的人。如果人在听见福音的时候,肯接受神所要给他的,就可以得救。一是以自己为发源地,一是处在被动的地位。一是自己发主意,一是神发主意,人接受神的旨意。所以,此二者并没有反对,并且教训我们以一个最要紧的功课。约翰一章是说到人自己出主意。约翰五章和启示录二十二章都是说人接受神的旨意。所以,我们看见‘不肯、’‘愿意’这样被动的字眼。不是目的的问题,乃是这目的是从那里来的。

神就是在这里指教说,像得救这样的大事,这样的美事,如果不过是出乎自己的,就也得不着神的喜悦,是可弃绝的了。我们如果要在我们的灵命上进步,我们必须明白当我们得救时,神对付我们的一切原则。因为这些当初的原则,都是对我们说,将来当我们得救时,神对付我们的一切原则。因为这些当初的原则,都是对我们说,将来我们属灵的生命是应当照什么原则而活的。在这里就是最大的一个。不是我们肉体的意思,在神面前有什么价值的。凡一切出乎我们的,就是从我们的旧造里出来的,没有一件是能蒙神悦纳的。就是所追求的是美好、重大如得救的事,依然是神所拒绝的。我们应当时刻记得,神所顾念的并非美事坏事,大事小事的分别,神只看到底这件事是从那里来的,是不是他自己所发起的、所作的。在我们得救的时候,就不是因我们要得救才得救,乃是神这样的要。因此,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应当看见,除了神藉着我们作的工之外,其他所有的活动,无论美好到什么地位,都是一点用处也没有的。如果我们不在这得救头一步的工夫上学习我们生活的原则,就以后我们还要有无穷的失败。

在另一方面,照着人的景况而说,当人还为罪人的时候,他的意志是背叛神的。所以,除了要把一个新生命给人之外,(这个,我们从前说过了,)神就是带领人归于祂。我们已经说过,人的意志就是人的自己,就是人的结晶品;照样,神的旨意,就是神的自己,神的真生命。所以,神要带领人归于祂,不过就是说,神要带领人的意志归于祂自己的旨意而已。这自然是信徒一生的工夫所应当履行的,但是,在救恩的头一步,神就是向着这个而动工。因此,当祂藉着圣灵叫人为罪自责的时候,就叫人真是自知无话可说,就是神定他的罪,要他下地狱,也是无话可说的。当神藉着福音叫人看见祂在主耶稣的十字架里所定的旨意之后,就叫人甘心乐意的,说我愿意得着神的救恩。在这里我们看见,人得救的初步,就是他的意志得救。因为罪人的相信与接受,不过是因罪人‘愿意取生命的水,’因而得救。罪人的反对和抵挡,不过是因罪人‘不肯到主那里得生命,’因而沉沦。人的得救与沉沦的争战,都是在人的意志里打的。人当初的堕落是因人的意志背叛神的旨意,因此,人现今的得救,不过就是人的意志再归顺神而已。

虽然当人得救之后,他的意志还不是完全与神联合的,但是,他堕落的意志因着他接受主耶稣的时候,那样的拒绝撒但、自己、和世界,就也高升起来;并且因着相信主的话,并得着神的灵的缘故,就也得着更新了。我们也知道人重生之后,是得着新的灵、新的心、新的生命的,因此,意志就有了新的主人,就也受这主人的支配和管理。意志如果顺服,它就变成这新生命的一部分;如果反对,就变作这新生命的一个劲敌。

这个更新的意志是比人(魂)的任何部分更紧要的。思想可以错误,感觉可以错误,但是意志绝对不可错误。什么错误了,都没有意志错误得厉害;因为意志就是人的自我,也是调动全人的机关的。它一错误,神的旨意立即不得成功。

意志的降服

什么是救恩呢?救恩不是别的,就是神救人脱离自己,并救人进入神自己里面。救恩有断绝和联合两方面;所断绝的是自己,所联合的是神。所有的救法如果没有以救人脱离自己,并使人与神联合为目的,都不是的确的救法。所有的救法如果不会救人脱离自己,并使人与神联合,就不过是空言的。真实的属灵生命并不是别的,不过就是脱离那动物的,进入那神圣的。一切属乎受造者的都必须失去;受造者只可在造物者里面享受造物者的一切。受造者必须化为乌有,真实的救恩才能显明。真实的伟大,并不在乎我们有多少,乃是在乎我们失去多少。真实的生命,惟独在丧失自己中可以看见。受造者的性情、生命、活动,如果不是完全除灭了,就神的生命没有显现的地方。我们的‘自己’常是神生命的仇敌。如果我们没有失去为自己的存心和经历,我们的灵命就要大受亏损。

自己是什么呢?这自然是一个最难答应的问题。我们虽然不能百分准确的答应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可以说,‘自己’就是‘己意’是差不多准确的了。人自己的结晶不过就是其意志。因为人的意志就是表明其人实在是怎样,要什么,是肯如何。但是,除了神的恩典在人里面所作的工夫之外,人自己所有的一切,无论他还是罪人也好,或者他已是圣徒也好,总是完全与神相反的。因为人为受造者那一种性情,无论如何总是属天然,总不是与神的生命相类的。

所以救恩不是别的,不过是拯救人脱离他自己那一种属肉体、属天然、属受造、属动物、属自己的意志而已。我们应当注意这一点。除了神赐给我们新生命之外,意志的归向神就是救恩最大的工作了。一句话是可以说的,神所以给新生命,就是要叫我们的意志归向祂。福音就是要带领我们在意志上与神相合。不然,福音就没有成功其使命。神不是要救我们的情感,也不是要救我们的心思,乃是要救我们的意志;因为意志一得救,其余的都包括在里面了。人可以在思想上与神相合到某种程度;人也可以在许多的事上与神有相同的情感;但是最紧要、最完全的联合乃是在乎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的结合。这一种意志的联合,包括人与神所有其他的联合。如果思想相合,情感相合,而意志并不相合,就这种的联合必定是有缺欠的。我们全人既是随我们的意志而转动的,就意志明是我们全人最有势力的部分。就是高贵像灵也不过是服在意志的管治之下。(等下我们就要看见。)灵不足以代表全人,因为灵不过是人与神交通的部分。体也不足以代表全人,因为它不过是人与世界交通的部分。但是,意志是表明人真我的态度、意见、状况如何的;所以,是最有势力的,足以代表全人的。如果这个意志没有与神联合,就其他的联合不过是浅薄的、虚空的。如果这管治全人的意志是与神完全联合的,就全人自然是完全俯伏在神的手下。

我们与神的联合有二:一是生命上的联合,一是意志上的联合。我们生命上的与神联合,就是我们在重生的时候,接受神自己的生命。神如何藉着圣灵活着,我们从今之后也如何藉着圣灵活着。这是生命的联合,意思就是我们与神只有一个生命。这是在里面的。但是,发表一个生命的,就是意志,所以,在外面还有意志的联合。意志与神联合的意思,就是与神只有一个意思。这两个的联合是互相关系的,是不会独立的。但是,我们此时只能专门说到意志的联合;因为别的是在我们范围之外的。新生命的联合是自然的,因为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但是,意志的联合有点困难,因为意志明是我们自己的。

我们从前已经说过,神所要我们除灭的乃是魂的生命,并非魂的功用;因此,当我们在生命上与神联合之后,神乃是要更新我们的魂(意志、情感、心思),使我们的魂与我们的新生命一致,也与祂的旨意一致。因为我们的意志是最要紧的部分,所以,神在我们重生之后,就一天过一天寻求我们的意志与祂的旨意联合。意志如果尚未与神有完全的联合,就是说,救恩还未完全成功,因为人的自己还是与神不浃洽的。神不特要我们得着祂的生命,并且要我们自己与祂联合。意志是绝对属我们的。如果意志没有联合,就我们的自己还未与神联合。

我们如果谨慎读过圣经,我们就知道在我们所有的罪里,有一个普通的原则,就是悖逆。亚当是藉这罪使我们沉沦,基督是藉顺服,使我们得救。我们本来是悖逆之子,神要我们作顺命的儿女。其实,悖逆不过就是随从己意,顺服就是随从神旨。神所有救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我们舍弃自己的意志,而与祂的旨意联合。现今的信徒在此常有一个大错误。他们以为属灵的生命不过就是感觉上的快乐,和心思里的知识而已。他们用工夫去追求各种的感觉和圣经的知识,以为这些是最美好的了。同时,他们照着他们的感觉和思想去作出许多美好、伟大、紧要的工作,以为这些必定是神所喜悦的了。岂知神所要求的并非信徒觉得怎样,或者想出什么,祂乃是要信徒的意志与祂联合。祂喜悦信徒全心要祂所要的,愿意遵行祂所说的一切。除了信徒无条件的降服神,愿意接受神所有的旨意之外,别的所谓的属灵生活,不管会叫信徒觉得如何圣洁快乐,会叫信徒想出何种希奇道理,都不过是属乎表面的。就是各种的异象、奇梦、声音、豫兆、火热、工作、活动、劳苦也是属乎外面的。如果信徒没有在意志里定规,走尽神的道路,就无论什么都是没有用处的。

我们如果与神有意志上的联合,我们就要立刻停止一切从自己出来的行动。意思就是说,再没单独的行动。对于自己是灭绝了,对于神是活泼的。这并非说,我们照着自己的冲动,照着自己的方法,而为神活动;乃是说,因着受神的感动而后动,脱离一切属己的活动。这样的联合,换一句话说,就是换一个中心,换一个起头。本来所有的作为都是以自己为中心,所有的活动都是以自己为起头;现在什么都是归于神。神并不问我们自己所起首的事是什么性质,神只问是谁起头。一切脱离不了自己的,无论其好到什么地步,神是不顾的。

神的手

因为神的儿女虽然已经得救了,但是,仍然没有完全顺服神的意思,所以,神就用许多法子,要带领信徒到完全顺服神的地步。神用祂的灵来感动信徒,用祂的爱来激动信徒,要他们顺服祂的旨意,不再在祂之外去贪爱什么,去追求什么,去行为什么。但是,最可惜的,就是这些在信徒身上并没有发生它们所应当发生的效力。因此,神就不得不用祂的手来带领信徒到祂所要他们到的地方。这样的手多是在境遇中间显明出来的。神用祂的手重重的加在信徒的身上,压伤他,打破他,捆住他,使他的意志在祂的面前,不能再刚硬。

当信徒还未与主有深切联合的时候,神是不满意的。神救恩的目的,就是要得救的人与祂的旨意完全联合。因为神要带领我们到这一步,所以祂就利用环境,使我们遭遇许多不如意的事。祂使我们伤心、难受、痛苦。祂叫许多实行的十字架临到我们。祂就是藉着这些,使我们低首服从。我们的意志是非常之刚硬的,若非经神多方的攻击,是不会顺服神的。如果我们在神大能的手下,肯接受祂的管教,就我们自己生命的意志要多受一次的砍伐,要多一次被交于死地。如果我们还是一再抵挡神,就必定有更重大的苦难要临到我们,好叫我们被征服。

神要剥夺我们的一切。在信徒真得着重生之后,他们都有一个意思,要遵行神的旨意。有的是明显这样的应许,有的是在暗中有这样的心意。神现在要证明看,到底这样的应许(或心意)到底是否实在的,所以祂就叫信徒经过他们所不喜欢的剥夺。祂要叫他们失去物质、康健、名声、地位、用处,最终还要他们失去感觉上的快乐、火热、神的同在、神的同情。祂要带领信徒 看见,除了神的旨意之外,什么都是可以失去的。祂要他们知道如果是神的旨意,就虽然他们在身体上苦,在感觉上苦,都是应当领受的。神既然喜欢苦待他们,要他们失去所有,连‘属灵的用处’都没有了;要他们枯干、黑暗、冷淡,他们也是愿意的。神要信徒知道神救他们,不是要他们享受什么,乃是为着祂的旨意。所以,不管是得着、是失去,是快乐、是干旱,是觉得神的同在、是觉得神的弃绝,信徒都当以神的旨意为念。如果神的旨意是要弃绝我们,我们能否喜欢受弃绝呢?当罪人起初信主的时候,他的目的乃是为着天堂。这是可以的。但是,当他在神里面受了教训之后,他就知道他是为着神的旨意来信神的,如果信神的结局乃是下地狱,他们也是信的。当信徒深深的受教训之后,他就不以他自己的得失为念,如果他下地狱会荣耀神,他也是甘心下的。这自然不过是一个例子。但是,信徒必须看见,他们信主活在世上,并不是为着自己,乃是为着神的旨意。他们最大的幸福,最大的权利,最大的荣耀就是弃绝自己的败坏、凡俗、血气的意志,与神的旨意联合,而成功神的心愿。受造者的得失、荣辱、苦乐是不足挂怀的。如果至高者能 以得着满足,就卑微者无论要变到如何都是可以的。这是信徒在神里面失去自己的独一法子!

二步的工夫

在意志与神联合之中,可说是有二步工夫的。一步是神征服了我们意志的活动,一步是神征服了我们意志的生命。许多的时候,我们的意志不过是在某件特别的事上受神的征服;在这些事上,我们以为自己是完全顺服神的了;然而,在里面还有一种秘密的倾向,一有机会好像就要活动起来。神不只要我们的意志在活动方面受了祂的限制,并且要我们意志的倾向,也完全打破、粉碎、消灭,好像连性质都改变了一般。严格说来,一个顺服的意志,和一个和谐的意志,是不同的,顺服不过只在活动方面,和谐是在生命、性质、倾向方面。一个顺服的仆人遵行他主人所有的命令,不过只有一个顺服的意志。一个善体亲心的儿子的意志,与他父亲的旨意,乃是和谐的,因为不只作他所应当作的,并且欢喜作。顺服的意志不过是停止了自己的活动,但是,和谐的意志是与神同心、一心的。完全与神和谐的意志,乃是把心也放在神旨意里面的。惟独与神和谐的人,才真能体会神的心肠。信徒如果没有达到他的意志与神的旨意完全和谐的地位,就他还没有经历到属灵生命的最高点。顺服神固然是好,但是,当恩典将天然的性情完全征服的时候,信徒就要与神完全和谐。真的,意志的联合是信徒生命经历的最高点。

许多的人以为自己的意志已经完全失去了,岂知其实还差得远。在诸般的试探和试炼之中,他们要看见顺服的意志,并非和谐的意志;无抵抗的意志,并非无自己的意志。谁不要为着自己得着一点,为着自己留下什么?谁不要金银、尊贵、自由、快乐、便利、高大、和一点的什么呢?他以为说,他的心都不在乎这些了;但是,当你还有这些时,你并不知道你受这些的捆绑是何等的紧;乃是当你快要丧失这些时,你才知道你对于这些是何等的留恋不舍。一个顺服的意志,在许多的时候,很可以与神的旨意投合,但是在有的时候,却要觉得自己意志的生命里,是与神的旨意挣扎得很厉害的。如果不是神的恩典在作工,就很难以得胜。

所以,一个顺服的意志还不是完全的。意志虽然被打碎,再没有力量来抵挡神,然而,还未达到与神一致的地步。自然,我们承认,达到无能可以抵挡神的地位,已经是神的大恩了。照着普通而言,顺服的意志已经是死的了;但是,严格说来,它里面还有一缕未断的生命。在它里面还有一种隐藏的倾向,眷恋从前的道路。因此,在有的事情上遵行神的旨意,好像是比在别的事情上,更快的、更高兴的、更用功的。虽然都是遵行神的旨意,但是究竟有私己好恶之别。如果己的生命真是完全交给死,就信徒要看见,在遵行神的旨意上,他都是有一样的态度。在遵行中的迟速苦乐,和用力与否,都是表明我们的意志还未与神和谐。

意志这两种的情形,可用罗得的妻子,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和先知巴兰来作例。罗得妻子之出所多玛,以色列人之出埃及,巴兰之为以色列人祝福,可说都是遵行神的旨意了,他们都是被神征服的人,并没有照着自己的意思行了;但是,他们里面的倾向与神是不一致的,所以,结局都失败了。在许多的时候,我们步履的方向虽然不错,但是,我们的私心与神并不和谐,所以,陷到堕落的地位。

登造的法子

神是永远不顺服我们的。除了我们顺服祂之外,除了祂的旨意之外,祂并不喜欢别的。更美、更好、更大、更要的,并不足以代替神的旨意。神所遵行的就是祂自己的旨意。祂若不遵行,自然难望我们遵行。在神看来,一切最好的事,只要有人的自己就都坏了。许多的事若是因神圣灵的引导而作,就是美好、有益的;但是,如果是人自己来作的,就在神面前的价值大为两样。所以,并不是人的倾向如何,事的性质如何,乃是神的旨意如何。这是第一点要记得的。

现在我们要问说,人的意志如何会和神的旨意和谐呢?人怎样能脱去自己意志的中心,而以神的旨意为中心呢?所有的关系都在乎魂的生命。我们脱离魂生命的支配有多少,我们与神的联合就必有多少,因为除了魂生命之外,并没有别的拦阻我们与神的联合。魂生命失丧了多少,我们寻求神的旨意,要以神为中心的意志就也有多少,因为新生命是天然倾向神的,不过被魂生命所压制而已。交魂生命于死地,就是登造的法子。

人在神之外是沉沦的;事在神之外也是虚空的。一切在神之外的,都是出乎肉体(自己)的。所以,凡在神之外,用自己力量,作自己所思想的,都是受诅的。信徒必须否认自己一切的力量和喜好;在他所有的事上,不顾念自己,不作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事;要在凡事上完全倚靠神,照着神的法子,等候神的时候,按着神的条件,一步一步的进前,愿意从神接受自己的力量、智慧、善义、和工作,承认神是他一切的根源。惟独这样,和谐才是可能的。

这真是‘窄小的门路!’但是,并非艰难的。窄小,因为每一步都是以神的旨意为规则。这门路只有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是不为自己留下余地的,)自然难免是窄小的。只要与神的旨意相差毫厘,便走出这门路了。然而并非艰难的,因为魂生命失丧时,习惯、嗜好、欲望、贪慕就都次第打碎了,就没有什么与神相反的,就也不觉其难了。最可惜的,就是许多的信徒还未进这门,走这路;还有的呢,就是并没有忍耐走到这路甘美的地方,便离开了。但是,无论其艰难的期间长短与否,惟有这路是生命的道路,总是定规的。这是神的门路,所以是真实的、稳当的。凡要得丰盛生命的,都不能不打这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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