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到自由之路 书名:属灵人(下册)

第四章 到自由之路

奉献的信徒可以这样愚昧的、受欺的陷入被动好几年,而仍不知自己地位的危险,以致越过越被动,直至被动的范围广大无边,使信徒在心思里、情感里、身体里、和环境里受了不可言宣的痛苦。所以,将奉献的真意传给这样的信徒是顶要紧的。我们在已往的篇幅中,已经很注重说过知识紧要,这是因为在解救被动中,知道真理是绝对需要的。没有真理的知识,就解救是不可能的。我们知道被动的信徒,所以陷入这样的地位,是因为受欺,受欺的原因是因为愚昧无知识,不然就无受欺的可能。所以要

认识真理

认识各样事的真理,认识与神同工的真理,认识邪灵作工的真理,认识奉献自己的真理,认识超凡事物的真理,乃是解救的第一步。信徒必须认识关乎自己所有经历的来源和性质的真理,他才有得着解救的盼望。这是因为信徒是先(一)受欺,然后(二)被动,(三)被附,(四)更受欺被动;所以,信徒若要得着自由,免去被附、和被附以后所发生的受欺和被动,他就必须先除去当初(一)的‘受欺。’因为如果(一)的‘受欺’撤除,就(二)(三)(四)的‘被动、’‘被附、’以及被附之后的‘受欺、’和‘被动’都要次第瓦解。受欺为邪灵开门,使之有进来的可能,被动为邪灵留地位,使之有站住的可能。这样作的结果就是被附。要撤除依附,必须撤除被动;要撤除被动,必须撤除受欺;要撤除受欺,惟有认识真理。所以,认识真理是得着释放的头一步。真的,惟有真理能使人自由!

在我们这部书起首以来,就很常警告信徒以一切超凡经历(如异象、声音、神迹、奇事、火焰、方言、感觉等)的危险。我们并非谓所有超凡的经历都是应当拒绝、厌弃、反对的。如果这样,就非圣经的教训。因为圣经告诉我们,神也曾作许多超凡的事。但是,我们的目的要信徒明白超凡经历的来源,不只一个,神会作,邪灵也会仿作。分别什么是出于神的,什么不是,乃是最紧要的。信徒如果未向情感的生命死,而热切贪求感觉上的经历,他就要在这里受欺。我们并非谓信徒应当拒绝一切超凡的事,但是我们劝信徒应当拒绝一切撒但的超凡。我们在这一卷里所说的,就是要将圣灵作工,和邪灵作工的根本不同处,指明出来,好叫信徒知道分别。

现今信徒的受欺,可以说,在超凡的事上,是特别的多。就是因为受欺的缘故,就叫邪灵依附。我们所切望的,就是信徒在对付超凡的事上,应当先下一番分别的工夫,以免受欺。信徒所应当紧记不忘的,就是如果是圣灵以超凡的经历给他,他是依然能用他自己的心思的;并且并不需要他完全或局部陷入被动,才会得着;就是得着之后,也还是可用自己的良心来分别善恶,而定去取的,并无一种强迫的情形。邪灵若以超凡的经历给人,人就必须陷入被动,心思必须空白,一切举动都是受外来力量的强迫的。这是根本上不同的地方。使徒在林前十四章说出圣徒属灵的超然恩赐。其中有启示,有豫言,有方言,和其他超然的表显。使徒承认这些都是从圣灵来的,但是,他在三十二节将这样属神恩赐的性质告诉我们:‘先知的灵,原是顺服先知的。’使徒以为先知(信徒)所得的如果真正是出乎圣灵,就他所得的灵是顺服他。如果是圣灵在人身上将各样的超凡经历给人,使徒说,祂乃是顺服那人的,祂并不违反那人的意思,而使用其身体的任何部分,那人仍是能以自治的。一切顺服先知(信徒)的灵,才是从神来的。一切要先知顺服它的灵,都不是从神来的。所以我们不应当拒绝一切超凡的事,不过当看这超凡的灵有没有要人被动的顺服祂而已。如果我们看见人在得着方言,和其他类似的恩赐时,竟然自己不能作主─自己要说不能说,自己要静不能静,不能安坐,强制被摔在地,有了外来的力量管治他─就是表明他所得的灵乃是邪灵。这就是圣灵和邪灵作工根本不同的地方。前者要人完全自主;后者要人完全被动。所以,信徒如果要知道他自己的经历,到底是从那里来的,他就应当在这里察看一下。被动与否,就足以解决一切的问题。信徒所以受欺,就是因为他不知道这根本的真理。

所以,信徒若要自由,他的愚昧必须除去;换言之,他必须认识真理。认识真理的意思无他,就是知道一件事的真相而已。撒但的谎言捆绑信徒,神的真理释放信徒。但是,难处就是在此。认识真理是需要代价的。因为这样的真理要动摇信徒从他已往经历所得的荣耀。他以为自己是比别人加倍长进的,已经属灵了,乃是不会误谬的。如果要他承认他是有被鬼附的可能,或者要证明他实是已经被鬼附了,是何等的难呢!如果信徒不是愿意忠诚于神所有的真理,就很难接受这一种叫他苦痛,叫他谦卑的真理。接受自己所喜欢的自然无难;接受要叫自己失去虚荣的真理,真是不易。但是,抵挡这样真理最厉害的人应当小心,恐怕他就是被鬼附的。自然,知道自己是可以被欺的,还容易一点;知道自己是已经被附的,并且要这样承认,是何等的难呢!神必须施恩,不然,信徒就是知道了真理,还是要抵挡的。接受真理是得救的第一步。信徒必须肯知道一切关乎他自己的真理。不过愿意知道自己属灵和超凡经历的真相,是需要谦卑和诚实的。

被附的信徒得着真理的程途不同。有的是因受捆绑太厉害,以致在凡事上都失去自由,因而醒悟过来知道自己的真相;有的是因信徒的经历中虽然九成九都像是出乎神的,但是,却有一点点不当有的夹杂在内,使信徒疑惑其到底是否真从神而来,就明白了真相;有的是因别的信徒将真理传给他,使之明白真相。但是,无论如何,信徒总不可拒绝头一线的亮光。

疑惑是得着真理的第一步。这并不是疑惑圣灵,也非疑惑神,和祂的话语,这乃是疑惑自己已往的经历。这样的疑惑是需要的,也是合乎圣经的,因为神要我们试验灵。(约壹四1。)既相信了就不必试验;要试验,必是不能决定其从何而出。信徒常有一种错误的思想,以为如此试验,恐怕得罪圣灵。岂知要我们这样试验的,就是圣灵。如果是圣灵,就经过试验不失其为圣灵。如果是邪灵,就可以揭穿其伪。真的,是神叫你陷落到今日的地位么?真的,圣灵工作中也有相反的么?真的,你在什么事上都不会错误的么?

当信徒得了一点真理的亮光之后,他就要承认他是有被欺的可能的。这个叫真理有作工的机会。信徒最错误的,就是以为自己是永不会错误的;别人会,自己不会,这个叫他要受欺到底。但当他这样的自卑之后,他就要看见他自己是被欺的。他现在将神作工的原则,和邪灵作工的条件比较一下,就看见他已往的经历,都是在‘被动’里得着。他乃是履行邪灵作工的条件,而得着许多奇异的经历─起初是使他快乐的,后来是使他苦痛的。他将自己已往的态度,和神作工的原则,并邪灵作工的条件对照一下,他知道他是没有活泼与神同工的,乃是被动的随神主张。因此,他所有美好或苦恼的经历,都必定是从邪灵来的。到了这地步,他就要承认自己是受欺的。信徒不只应当接受真理,并且应当承认。惟独如此,撒但的谎言,才得消灭。信徒在这里的经历,就是(一)相信信徒是有被欺的可能;(二)我也有被欺的可能;(三)我是被欺的;现在他应当追问(四)我是为什么被欺的?

地位的发现

现在自然可以断定的说,信徒是曾以地位给邪灵的。现在就是要查问说,到底这个地位是什么。当信徒还未查问他自己里面到底有了什么地位,让他重新查考,地位到底是什么。因为不然,他就要将被附算为别的什么,或者将别的什么算为被附。也许他要将平常在灵中与黑暗权势的争战,与要求自由,脱离鬼附的争战相混,因而给邪灵以便利。

信徒应当知道除了罪恶之外,凡接受邪灵的假冒,容让意志被动,和相信它们所注射的思想─这一点上一卷已经论过─的,都是以地位给它们。我们目下所最注重的被动,就是说,让自己的心思或身体陷入死寂的状态─不用自己各种的本能,停止有意识的管理心思,停止使用意志、良心、和记性。这被动是一个主要的地位。不过信徒们被动的度数是不同的。被动程度的深浅,定规其人被附的深浅。不过无论信徒被动的程度如何,他若有‘被动,’就当除去这地位。信徒应当坚决的、专一的、长久的反对邪灵在他身上得着什么地位。特别应当反对他所受欺过的那几点。被欺的信徒最紧要的,就是知道他的地位是什么,而将这地位收回。

普通的思想,就是以为对于鬼附的事,不过只要奉主的名,把鬼赶出去而已。但是,对于信徒的被鬼附,这个方法,还不是完全的。这是因为信徒被附的原因,和‘外教人’被附的原因是不同的。外教人的被附乃是为着罪;信徒的被附,乃是因着受欺。所以得着拯救的方法,就是不再受欺。如果鬼附的原因是在乎受欺,而我们只命鬼出去,就我们所对付的,不过是果,而非因。这样作虽有一时的效力,但是,并无长久的自由。因为被附的因─地位─如果没有对付过,就鬼虽然一时听命出去,不久因其里面尚有地位,仍可以回来。这个并非一种的理想,因为主耶稣在马太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节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如果鬼先前所住的‘屋’未曾拆毁,就虽然鬼可以一时出去,但不久还是要来的;并且要使这人比先前还不好。这‘屋’就是人所给邪灵的地位。

所以,赶鬼虽然是紧要的,对付地位也是不可少的。进而言之,鬼就是赶了,地位如果没有对付过,就赶鬼也是没有用处的,因为鬼还要重来。就是为着这个缘故,我们看见许多信徒,虽然奉主的名赶鬼了,但是,竟不会使自己,或别人有长久的自由。我们应当注意,鬼是可以赶的,但是,地位是不能赶的。地位是需要收回的。受欺的地位,被动的地位,如果不是专一,并继续的收回,就其人断无长久的自由。

信徒如果不对付他所给邪灵的地位,就是叫邪灵可以进来,可以站住的原因,就虽然奉主的名赶自己身上的鬼,或者别人奉主的名为他赶鬼,鬼也好像去了,他还不是真正自由的;因为这不过是说,鬼某种的表演是没有了,也许它们要换一种的表演。或者这一种的表演不过要暂且一停,免得继续受更重大的攻击,等到信徒稍懈时,还要重新显明。总之,地位若未对付过,鬼总是有所凭依的。心思必须接受真理,意志必须活泼、主动、坚决的反对一切的地位,才是办法。

所以,当信徒看见自己是因着受欺,而被鬼附的,就应当寻求亮光,知道自己的地位是在那里,而将这地位撒除。邪灵所以得进来的,是因地位,所以,撤除地位,就可叫它们离开。

所以,当信徒看见自己曾在什么事上,以地位给邪灵,就应当收回地位。他既是因着不自主、不自治,陷入被动,以致被附;他就应当活泼的使用他的意志,藉着神的能力,在诸般的试探和苦难中,反对黑暗的权势,以取消当初所给它们的允许。被动是逐渐而来的,所以,也要逐渐而除去。当信徒发现多少时,他才能弃绝多少。如果被动的期间已长,就解救的期间也甚长。下山容易上山难,因此,被动容易自由苦。这个需要信徒全人的同工,收回以前所给的一切地位,才会自由。

信徒必须祷告求神指明他是在那里受欺的,并且还要诚心愿意,爱慕神将他全人的真相都指明给他看。普通说来,信徒所惧怕听见的,和听见人家题起就难过的事,最多就是他所给邪灵的地位。如果信徒惧怕对付什么,信徒就应当对付那件事,因为十九邪灵在那里是有地位的。信徒必须从神那里得着亮光,来查验自己的症候,和其原因;既知之后,就要专一的从邪灵手中收回。光照是必须的,不然信徒就要以超然的,当为天然的;属(邪)灵的,当作属身体的。这样就叫邪灵可以长久依附,而无阻碍。这样的态度,就是对鬼附说,‘阿们。’

收回地位

在一切给邪灵的地位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就是被动。意思就是意志不活动。所以,现在要将地位收回来,意志必须活泼过来才可以。信徒此时必须(一)顺服神的旨意,(二)反对撒但的旨意,(三)运用自己的意志,并与圣徒们的意志联合。收回地位的责任,都在意志身上。因为被动的是它,所以,反被动的也应当是它。

意志最初一步的工夫就是定规。定规就是把意志安定向着一个方向而去。信徒因着受邪灵苦害,被真理光照,蒙圣灵激动的缘故,就再受不住继续被邪灵所依附。因此他就天然的被神引导到一个恨恶邪灵的地位。因此他就天然的定规要反对邪灵一切的工作。他定规要得着自由,定规要自己作主,定规要驱逐邪灵。神的圣灵在他里面作工,使他对于邪灵发生忿恨的心,越受苦害越恨,越觉得不自由越恨,越想越恨,越过越恨。因此他就定规要完全脱离黑暗的权势。这样的定规乃是收回地位的第一步。如果这个定规是真的,就将来无论因收回地位,而被邪灵如何反对,都是不肯反顾的。定规就是说,全人决断今后要反对邪灵。

信徒还应当用意志来拣选,意思就是要,并定规他的将来。在争战的日子中,信徒的拣选是有功效的。信徒应当时常宣告说,我拣选自由,我要自由,我不要被动,我要用我自己的本能;我要认识邪灵一切的诡计;我要邪灵失败;要与黑暗权势完全断绝关系;我拒绝邪灵一切的谎言,和推诿。这样用意志的拣选,并且时时如此宣告,在争战上是大有利益的。我们应当知道,这样的宣告,不过是表明信徒如此拣选而已,并非谓信徒定规要作这些事。黑暗的权势并不受信徒‘定规’的影响,但是信徒如果靠着神的能力,用自己意志专一的拣选来反对它们,它们就必定奔逃。这都是与人是自由意志的原则有关。信徒当初虽然允许其进来,但现在却能拣选与当初所允许者相反的事,因此就叫邪灵没有立足地。

在这样的争战中间,意志各方面的工作,都应当活泼的进行。除了定规、拣选之外,还应当抵挡,意思就是意志发出力量以与邪灵相撷抗。但是,也当辞绝。辞绝就是意志把自己关闭起来,不愿再以什么给邪灵。信徒虽然应当抵挡邪灵在他身上的工作,但是,也当辞绝邪灵。抵挡不过叫邪灵不得往下作工;但是,辞绝是取消从前所给邪灵的允许,就是引起它们作工的允许;所以,抵挡再加上辞绝,就叫邪灵不能作工。我们前面应当抵挡,但是,后面应当有辞绝的态度。例如:我们辞绝邪灵说,我要‘决断,’这意思就是我们用意志抓住自由;但是我们还应当有抵挡,意思真用力量以与仇敌周旋,要保守意志藉着辞绝所得的自由。这样的辞绝和抵挡必须继续到完全自由为止。

抵挡是一种的确的争战。抵挡需要灵、魂、体的力量都来,但其中主要的力量就是意志。定规、拣选、和辞绝,多是在态度方面,但抵挡却是在实行方面。抵挡就是表明态度的行为。抵挡就是灵中的摔跤,就是意志用灵力将邪灵推出它们现今所站立的地位。就是向黑暗权势的阵地进攻。抵挡就是用意志的力量来赶、来驱逐。来推开。邪灵站立在信徒所给它们的地位上,虽然看见了信徒反对它们的态度,却要霸占其当初所站立的地位,不肯引退。抵挡就是信徒用‘实力’以驱逐邪灵。抵挡就是信徒用灵力‘押’邪灵,而使之‘搬’离。所以,信徒在抵挡的时候,必须用力运用意志出来驱逐邪灵。不然就徒在态度里宣告是少有用处的。态度和实行当同时并行。但是,徒有抵挡,而无辞绝也是少有用处的。因为当初给邪灵的允许,必须收回。

在收回地位中,就是信徒一方面用意志来定规,一方面(甲)拣选,并(乙)辞绝,(拒绝,)在另一方面用意志来抵挡。定规争战,拣选自由,辞绝地位,抵挡仇敌再霸占地位,捆绑自由。在定规、辞绝、拣选、抵挡的中间,信徒就是为着自己的主权而争战。自由意志这件事是永不可忘记的。神将自由意志赐给我们,所以,我们是我们自己的主人,现今邪灵竟然霸占了我们的肢体和本能,而作我们‘人’的主人,我们的主权竟然失了。当信徒收回地位时,他就是反对邪灵如此的‘代替’了他,所以,出来争战。信徒应当时常说,我不愿意邪灵占了我的主权。我不愿意邪灵侵犯了我的人格。我不愿邪灵依附了我的…。我不愿瞎着眼睛跟随邪灵。我不愿邪灵利用我这个人。我不愿阿,我真不愿阿!我要作我自己的主人。我要知道我自己是作什么。我要自己管治自己。我要我的全人顺服我的自己。我拒绝邪灵在我身上所有的作为。我拒绝它们所有作工的权利。当信徒用意志这样的说他自己的定规、拣选、和辞绝时,就叫邪灵没法往下作工。意志既如此的定规、拒绝、并拣选,信徒就应当用意志来抵挡。

信徒这样的用意志收回地位,就是说,他的生命有一个新的起首。已往的已经错误了,现今应当重新起首,所有从前奉献给邪灵的,现在应当都讨回来,全人的灵、魂、体要从仇敌手中要回来,重新完全奉献给神。从前因着无知所给邪灵的地位,现在逐一都推翻。从前给它们的主权,现在都撒回。法子如下:

从前所接受的,今当拒绝。 从前所相信的,今当不信。
从前所接近的,今当远离。 从前所已作的,今当拆毁。
从前所约定的,今当注销。 从前所已说的,今当收回。
从前所应许的,今当反背。 从前所联合的,今当解散。
从前所顺服的,今当抵挡。 从前所静默的,今当出声。
从前所同工的,今当反对。 从前所给与的,今当不与。

从前所有的考虑、商议、允许,都当推翻。所有的祷告、答应、和医治,也都当拒绝。

这些都是对邪灵而发的。从前误将邪灵当作圣灵,所以,竟然与邪灵有了那样亲密的往来。现今知道了,所以,要撤回从前在无知中所给它们的一切。将地位给邪灵,乃是在一件一件的事上,逐一给它们的;所以,收回来也是一件一件逐一撤除的。最大拦阻信徒得着完全自由的,就是信徒只愿意笼统的、包括的、含混的,用意志将所有的地位都收回来;却不肯逐一的、仔细的、一点过一点的将地位收回来。笼统的反对邪灵得着地位,不过使信徒的态度不错而已;若要得着自由,他就必须仔细的将所有的地位都收回来。这好像是甚难的,但是,如果意志是要得着自由,并用祷告以求神的光照,就当圣灵将过去的一切,逐一指示信徒时,只要他一一的抵挡之后,什么就都消散了。信徒若肯忍耐的进前,他要看见这是一个实在的解救,一件过一件,他是向着自由而去的。笼统的抵挡表明我们是反对它们的;仔细的抵挡叫邪灵不得不撒手,弃其所已得的地位不已。

信徒意志的被动,好像是下山一般,一级过一级的下降,直到陷入最卑下的地位。现在他要收回地位,好像就是回转过来,再拾级而升一般。从前走下来是经过多少阶级,现在回头再上,也要再经过多少阶级。没有一级是可以留下不走的。从前是逐渐受欺,逐渐被动的;现在要逐渐明白,逐渐活泼的。从前所有被动的地方,现在当一推翻过,一一收回来。他的脚现在多回头向上升一级,就是多收回一级的地位。他从前是多走一级,就低降一级;现今是多走一级,就上升一级。一件事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我们最新给邪灵的,多是我们最先收回来的。好像我们所走下的末了一级,乃是我们上升的头一级一般。

信徒这样的推翻地位,必须达到当初自由的地方才可以。信徒必须知道他自己乃是从什么地方下降的,所以,他现在应当回到当初的情形才可以。他应当知道他自己的常度如何─本来意志是如何活泼的,心思是如何清明的,身体是如何强壮的─和现今的情形如何。两相比较,就会知道自己因着被动,究竟下降了多少。现在他就应当时常把他这个常度摆在面前,总要以上升到常度为最低的限度。如果他的意志不会活泼到再会管理他全人的任何部分,他就不应当满意,因他还未回到当初的常度。在信徒要得着自由的程度中,他应当把他自己的常度看得最分明,才不至没有回到常度,就以为自己自由了。

所以,无论是我们的思想、记性、想像力、是非之心、裁决力、爱心、拣选力、抵挡力、或者我们身体的那一部分,陷入被动,失了常度,叫我们不能自己作主,好像是在我们主权之外,不能再为我们所用的,我们应当完全收回─用我们的意志反对这样的被动,用我们的意志使用这些的本能。信徒一陷入被动,邪灵就抓住他被动的机关,代替他使用,或者与他一同使用;当信徒看见自己的实在情形,而要收回地位,自己使用自己的机关时,他要觉得非常之难。这是因(一)他自己的意志还是软弱,不足主使一切,(二)邪灵用尽其力量以与之相抗。例如:他是在‘决断’这件事陷入被动,他现今虽然注销这个地位,不再许邪灵作工,自己定规要自己来‘决断,’不再受邪灵的管辖,他就要看见(一)他自己不能决断,(二)邪灵不让他决断行动。当被附的信徒推翻邪灵的主权时,邪灵便不让它们的囚犯行动什么。

现在信徒必须拣选看,到底他自己永远不动呢,或者让邪灵继续动他呢?自然他不愿让邪灵这样的使用他。所以,虽然他一时还不能‘决断’什么,但他不准邪灵来用他的决断力。为着自由的争战,就在此时起首。这个的争战完全是意志的争战,因为意志陷入被动,所以,就也容让全人的的各机关都陷入被动,以致意志(人)失了主权,不能再自由的管治并支配全人的各机关;以致邪灵进来代替意志(人)管治,并支配全人的各机关。所以,现今若要得着自由,就必须意志起来,(一)反对邪灵的主治,(二)收回已失的地位,(三)自己活泼的与神同工,而使用自己的全人。现在什么都在乎意志。当意志反对邪灵,而不准邪灵再霸占其机关时,邪灵就要退出。我们从前已经说过,是因信徒允许的缘故,邪灵才得进来,所以,信徒现今的辞绝,就取消了当初的允许,叫邪灵失去其侵犯的根据。当信徒再仔细的在所有的地位上抵挡,就叫邪灵失去工作的可能。

地位的每一寸都应当收回,欺骗的每一点都应当揭穿。信徒应当忍耐的在每一件事上与仇敌争战,并且应当争战得‘透。’应当知道辞绝一切的地位,并非谓已经收回一切的地位了。因为不一定在辞绝的时候,所有的地位便立即收回了。邪灵还要作最后的挣扎,信徒的意志还应当经过最剧烈的争战,才会强壮,才会充满能力,才会自由。所以,对于推翻地位,信徒必须继续进行。并且要恒忍的推翻,一直等到地位的每一点都揭露、都辞绝、都清除,好叫全人的机关能随着人的意志而转动。所有被动的机关,都应当恢复到它们作工的常度。心思必定应当会思想得清楚,以致能思想意志所要思想的题目,并且没有思想是出乎意志管治之外的,记忆力必须会记忆自己所要记忆的,而不充满了自己所不愿意有的思想。他如身体的举动─唱诗、说话、诵读、祈祷,都必须被意志管治。意志必须活泼,以致能作全人的主人。所有全人的各种才干,必须都会照着常度而工作。

信徒不只应当拒绝邪灵所立的地位,并且,也当拒绝一切邪灵的工作。信徒就是运用自己的意志,取一种反对邪灵所有工作的态度。这个要叫邪灵受亏。再后就求神赐给亮光,使他知道什么是邪灵的工作,因而逐一拒绝之。邪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一)是代替信徒动作,(二)是影响信徒去动作。因此信徒应当拒绝邪灵(一)代替他动作,(二)影响他动作。信徒不只应当拒绝引导邪灵进来的地位,并且也当拒绝保守邪灵常在里面的地位。当信徒这样抵挡的时候,他要看见邪灵要多方阻挡,所以,他若非竭全力与之周游,他就不能回到常度,而得自由。当信徒这样争战的时候,他要看见他一时竟然不能用自由的本能。但是,当他竭全力以攻击邪灵的全力时,他的意志就从被动完全回到活动来;就能管治他自己的全人。被动和被附都是在争战中消灭的。

当信徒这样的争战以收回地位时,他就要经过非常苦痛的日子。信徒要因着黑暗权势的反抗,和自己坚决要自由的缘故,而感受重大的苦楚,并且发生非常的奋斗。当他要用自己的意志(一)以抵挡邪灵的主权,并(二)行使自己的职权时,他要看见霸占在他里面的邪灵是如何抵挡他的。当他起首争战的时候,也许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堕落有多深;乃是当他起首一点过一点与邪灵争战,把地位收回,而感受邪灵的反对与捆绑时,他才知道自己堕落原来已有这么深。就是因为邪灵这样的抵挡他,不愿他脱离它们的捆绑,信徒就要看见当他起首争战收回地位之后,他的病状是比从前更坏的。好像越争战意志越没有力量,被附的地方也越见其纷乱,难以作主。这种的情形就是得胜的标记。信徒虽然要觉得更坏,但是,在实际上是更好。因为这样的病状是对我们说,抵挡已经发生效力了,邪灵已经觉得我们的攻击了,所以,它们起来反抗,但这不过是最后的挣扎,我们如果坚持,就它们必定应当离开。

在争战的时候,最紧要的就是信徒时常站立在罗马六章十一节上面。承认他是与主合而为一的人,所以,主死了,他也是死了。这样的信心叫我们脱离了邪灵的权柄;因为对于已死的人,邪灵是没有权柄的。这样的地位必须站立得牢。也应当学习运用神的话语以攻击仇敌所有的谎言。因为在这样的当儿,邪灵最会告诉信徒:他已经堕落太深,不能挽救了。或者在争战受苦的时候,特别在邪灵末后的挣扎使信徒经历空前的苦楚时,使信徒灰心,以为他已绝望,不能再自由了。信徒如果听它,就真要陷入最深的危险。信徒在此应当知道各各他已经败坏了撒但和他的邪灵。(来二14,西二14~15,约十二31~32。)救恩已经完成,叫每一个人都能在经历上,脱离黑暗的权势,进入爱子的国里。(西一13。)并且,因着收回地位,而受更大的苦,就可知收回地位是邪灵所惧怕的了;因此你所作的已经是不错的了,地位更是应当收回的。所以,邪灵无论在你身上有什么新的表显叫你受苦,或者别的,你只要认得其出乎邪灵,便专一的辞绝这些的表显,不要再顾它们。不要为之难过,也不要谈论及之。推辞之后,就可不理。

如果信徒这样忠心的不顾暂时的苦恼,而奋勇用意志收回地位,他就要看见他身上的自由逐渐恢复了。地位如果逐一的辞绝,逐一的收回,就鬼附也逐一的衰微下来。信徒如果不再以新的地位给邪灵,就鬼附的权力,要照着地位的缩小而减少。虽然也许还当有一时信徒才得完全自由,但是,信徒现在已是向自由之路去了。从前也许不顾自己怎样,不顾自己的感觉、外貌、和饮食,现在都要逐渐觉得了。信徒此时不要误会以为他的灵命现在必定是退步了,所以才觉得这些事;他应当知道,这是因当他深被鬼附时,他失了自觉,现在他起首自由了,所以,又觉得这些事。这样的知觉,不过是表明邪灵从前依附在知觉里,现在已经离开了。到了这步的信徒,应当忠心的进前,因为他要完全得着释放。若未回到常度,信徒不应当以已见小效,便自足了。鬼若要赶得干净,地位必须收得干净。

真正的引导

我们现在应当明白什么是神真正引导人的方法,并人的意志,和神的旨意,到底是如何关系的。

我们应当知道:信徒顺服神是应当无条件的,并且,当他灵命达到最高点时,他的旨意与神的旨意完全是一致的。但是,这并非谓信徒今后就没有意志了。意志的本能还在,但是,火气已经失去了。神还是需要意志的本能与祂同工,成功祂的旨意。我们看主耶稣的榜样,就知道一个完全与神联合的人,他意志的本能还是存在的。‘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我…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六38;)‘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二42。)在这里我们看见主耶稣─祂是与父合而为一的─在父的意志之外,是还有祂自己个人的意志的。这里并非说,祂没有祂自己的意志,乃是说,祂不求、不行、不要成就而已。所以,一切与神真实联合的人都非谓其人应当取消其个人的意志机关;乃是说,他应当把他的意志放在神旨意那边而已。

所以,真正的引导,并非要求信徒变作机械来顺服神,乃是信徒活泼的遵行神的旨意而已。神不要信徒盲从祂,神要信徒有意识的运用自己的全人,以遵行祂的旨意。懒惰的人就是喜欢神代替他活动,他就是被动的跟随。但是神不要信徒懒惰。神要信徒活泼的豫备了自己的肢体,用工夫查考明白神旨意之后,就主动的顺服。我们从前已经说过如何在直觉中认识神的旨意了,所以,现在就不再说。信徒要实行顺服神,他的经过如下:(一)愿意要遵行神旨;(约七17;)(二)在直觉中蒙圣灵启示神旨;(弗五17;))(三)蒙神加力使其决断遵行;(腓二13;)(四)蒙神加力使其执行。(腓二13。)神并不代替信徒遵行神的旨意,所以,信徒在明白神旨之后,他就应当立志遵行;立志之后,就应当支取圣灵的力量以实行遵行。

信徒所以必须支取圣灵的力量的缘故,是因信徒自己的意志如果是单独的,乃是非常软弱的。‘立志…由得我,…行出来由不得我’(罗七18)常是真实的。所以必须有圣灵加增我们里面的人的力量,好叫我们能彀实行顺服神。先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后是神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行事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神乃是在我们的直觉里启示祂的旨意,信徒的意志如果与祂是联合的,祂就要加增信徒的力量使之能照其旨意而意志,也能实行出来。祂要求信徒与其旨意联合一致,但祂并不肯代替祂的儿女使用他们的意志。神创造和救赎人的目的,就是要人的意志完全自由,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的缘故,信徒今能自由的拣选神的旨意而遵行。因此,在新约中我们看见有许多的命令,(都是关乎生命和敬虔的,)都是要信徒运用自己的意志来拣选或拒绝的。如果神要取消意志的本能,就这些命令有何意思呢?

属灵的信徒乃是有全权足以使用自己意志的人。他应当时常拣选神的旨意,辞绝撒但的旨意。虽然在许多的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出乎神的,什么是出乎撒但的。但是,他还能拣选,还能推辞。他可以说,‘我虽然不知什么是属神的,什么是属鬼的;但我要拣选神的,我要拒绝鬼的。’他虽然不知,但他可以‘存心’要神的,无论那一件是神的;他可以本着态度不要鬼的,无论那一样是鬼的。在每一件事临到身上时,信徒都应当有这一种的拣选和拒绝。不知道不要紧,不过你总当定规拣选神的旨意。你可以说,‘当我一明白什么是神的旨意我必定要。我总是拣选神的旨意,我总是拒绝撒但的旨意。’这样作法,叫神的圣灵能在你里面作工,使你反对撒但的意志一天更刚强过一天,使撒但一天过一天更失去势力。这样就神在一个背叛的世界里,又多一个忠臣了。当你这样的继续在存心上拒绝撒但的旨意,并且求神证明什么是出乎祂的时候,祂在不久的时候就要叫你在灵中知道意志的态度在灵命上最大有用处的。

自治

信徒属灵生活达到最高点时,就是他能自治。平常所说,圣灵在我们里面作主的意思,并非谓圣灵自己直接的管治我们这个人的任何部分。有了这样误会的人,结局若非被鬼附,就是在生命上看不见圣灵这样作主,因而灰心。信徒如果知道圣灵是带领人到自治的地步,他就不特不会陷入被动,并且,在灵命上还要大大的长进。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节制。’(加五22~23。)节制原文的意思就是自治。圣灵的工作,就是带领信徒外面的人完全顺服信徒的自治。圣灵就是藉着信徒更新的意志来管治信徒。当信徒随从肉体而行的时候,外面的人是反叛灵的,并且不是整个的反叛,乃是四分五裂而反叛的。当信徒真正属灵结圣灵的果子时,他不只在他身上(魂)表明仁爱、喜乐、温柔等,并且,也是显明他自治的能力。外面的人虽然纷乱,现今完全被征服,完全顺服人的自治─照着圣灵的旨意。

信徒要管治(一)自己的灵,使自己的灵常是在合宜的情形里,不至于太热,也不至于太沉,乃是在正当的地位上。灵是需要意志管治的,像人其他的部分一般。惟有当信徒的意志更新,满有圣灵能力的时候,他才能支配自己的灵,不让其失去正当的地位。有经历的信徒都知道,有时灵发狂时,他是应当怎样的用意志制止它;当它发沉时,他是应当怎样的用意志提举它。惟独这样,信徒才能逐日行在灵里。这与我们从前所说,灵管治全人的话不是相反的。我们说灵管治全人,是灵的直觉是表明神的旨意的,所以,灵因着神旨支配了全人(意志在内)。我们说,意志管治全人,意思是意志按着神的旨意,而直接辖制全人(灵在内)。此二者在经历上,完全是相合的。箴言说:‘人不制伏自己的灵,好像毁坏的城邑,没有墙垣。’(二五28。)

(二)信徒也得管治自己的心思,和其他属魂的本能。各样的思想都当完全服在意志管治之下。一切流荡的思想都当一一受意志的节制。‘将人所有的思想夺回,使它们都顺服基督;’(林后十5;)‘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西三2。)

(三)身体也得管治。身体应当作人的工具,不应当藉着其狂野的嗜好和私欲竟然作了人的主人。信徒应当用意志节制、训练、征服自己的身体,使之能完全顺服,等待行神的旨意,而不阻挡。‘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当信徒的意志能彀完全自治的时候,他就能不受自己那一部分的拦阻,一知道神旨,就能立即遵行。圣灵和人灵需要一个能自治的意志来执行神的启示。所以,一方面我们应当与神联合,另一方面我们应当攻克自己的全人,使之完全顺服我们。这是属灵生活的最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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