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问 书名:福音问题

第二十八问

约翰十九章三十节说“成了,”歌罗西一章二十四节说“基督患难的缺欠;”什么是“成了,”什么是还有“缺欠”呢?



这两节圣经,粗读好像是相反的。但仔细一读,就知道其中的分别了。

“成了,”是指着主耶稣的赎罪说的,是指着主在十字架上受了刑罚说的,是指着主在十字架上从神手里为罪受了苦难说的。

“患难,”同样的辞有的地方译为“苦楚,”有的地方译为“苦难。”这里的患难,是指从人手里来的患难。基督从神手里所受的苦难,没有一个人能有分,那是主一人所已经成功了的。但同时基督从人手里所受的患难还有缺欠。这一部分乃是每一个基督徒要去补满的。

救赎的工作是已经成了。可是有许多基督徒没有看清楚这个,他好像以为:他的行为好,就更配上天堂一点,上天堂的时候就可以坦然无惧似的;如果他的行为不好,就好像不敢那样的坦然,好像要爬进天堂去似的。其实没有这件事。假如说,那个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信了主以后,侥幸不死,从十字架上下来,又活了几十年,在这几十年中,他作的工作有十个保罗作的那样多,他的爱心比十个约翰的爱心还要深,他所救的人比十个彼得所救的人还要多,试问,他这个时候上天堂,是和在十字架上的那一天就上天堂一样呢,还是比那一天更配一点呢?每一个认识神恩典的人都要说,他没有更配一点。因为上天堂的资格完全是主所成功的。信的人没有一个不配进天堂,也没有一个更配进天堂。救赎的工作,基督已经完成了,你不能再加上什么了。你就是作成功一个像世人所说的圣人,你上天堂的资格还是靠基督那次“成了”所给你的。

但我们不要误会,以为信徒可以犯罪。这断乎不可。一个得救的信徒,如果行为不好,虽然不会因此而不能进天堂,但他因此就不能进国度。我们的行为如何,不能改变我们的上天堂,就是神也不能改变。因为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是我受了审判,就是我死了。神不能不公义。神在基督里已经接受了基督的死算我的死,神不能再审判我、刑罚我了。成了,一点改变都没有了。但是,如果我们去犯罪,就要从国度里被赶出去,就要在国度的荣耀之外。

罗马书有两处特别说到神的荣耀。一处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三23。)一处说,“我们又藉着祂,因信得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五2。)亏缺了神的荣耀,是因着罪;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是因着血。罪所损失的,血不只补上了,并且更多。是因基督的死,我们才能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基督在救赎方面是成了,但基督在患难方面还有缺欠。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但祂所成功的,人人都知道了么?恐怕有许多人还不知道。所以我们要把基督所成功的去告诉人。基督只将福音传与祂直接所接触的人,只限于当时那一世代的人,祂在人中间所受的患难还没有彀,所以我们今天要负责去传。传的时候,就不免受苦了。讲一篇道理,面子苦;送一张单张,难为情。但这是我们应当受的。基督所成功的是救赎的工作,而传扬这救赎的工作是还有缺欠的,所以我们应当去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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