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问 书名:福音问题

第三十二问

为什么圣经是说我们“在主里,”“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郤没有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



帖前四章十四节“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这一句话,应当译作“那已经藉着耶稣睡了的人,”也有人把它译作“被耶稣把他摆去睡了。”所以我们在圣经里再也找不出一句“在耶稣里”或者“在耶稣基督里”的说法。圣经里都是说“在主里,”或者说“在基督里,”或者说“在基督耶稣里。”这件事和赎罪大有关系,和我们也大有关系。

耶稣,是祂降生时的名字,是祂作人卑微的名字。基督,是祂复活之后被神膏油涂抹的名字,(徒二36,)是祂荣耀的名字。

“耶稣基督,”意思是说这卑微的耶稣是将来要作基督的。“基督耶稣,”意思是说现在的这位基督就是从前的那位耶稣。

为什么不说“在耶稣里,”“在耶稣基督里”呢?这是因为我们与主在地上的生活没有联合,我们与祂为人子的那一方面没有联合。耶稣,是祂作人子的名称。祂是一个超乎万人之上的人。祂的道德,祂的美丽,是祂作人子一方面的事。在祂这样的生命里,我们与祂没有联合。圣经从来没有说,我们在祂活在世上所受的苦里面有分。耶稣的意思是救主,我们没有与耶稣联合,因为我们没有与祂一同救人。

至于说“在主里,”“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是因基督从死里复活,神立祂为主为基督了,我们有分于祂的复活,所以我们有分于基督。神是把我们放在祂的复活里。我们主观的经历是在祂的复活里。

耶稣,是个人的名字。基督,是个人的名字,却又是团体的名字。林前十二章十二节:“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这里不是说基督和教会,乃是说基督。头是基督,身体也是,这是团体的基督。圣经只有“基督徒”的名称,没有“耶稣徒”的名称。“基督徒,”意思就是“基督人。”换句话说,基督徒,就是基督的一部分。只有“基督人,”没有“耶稣人。”耶稣,是祂在地上作人子的经历,是顶超奇的,这个生命是人所摸不到的。但我们是基督人。头是基督,身体也是基督。如果我们懂得什么叫作基督,我们就知道我们与祂的联合是有多深。头是基督,身体也是。一个人,如果断了一个小指头,这个人就算有残疾。如果一个基督徒会灭亡,就是基督有残废不全的地方。但我们感谢赞美神,基督是绝对不会残废的。我们一次在基督里,就永远在基督里了。并且祂(基督)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弗五26~27。)

耶稣,是祂个人的经历,是神叫祂来作救主。所以圣经讲到祂作人,就称祂作耶稣,而不称祂作基督。祂复活后,若不是称祂作基督,就是称祂作主。这是注重祂的复活与主权。虽然在使徒行传和书信里有几次题到耶稣,但那是特别指着祂作人一事说的。因此,今天我们称呼祂的时候,不应当单称耶稣,应当称作主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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