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问 书名:福音问题

第四十七问

希伯来十章二十六节“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来十26。)这里所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呢?有人说,“我若在得知真道以后故意犯罪,就不能得救。不错,神是叫祂的儿子为我死,为我担罪,叫我因信祂的儿子而得救;但是,我若故意犯罪,照希伯来十章二十六节所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所以我不能得救。并且不只二十六节这样说,二十七节也说,“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我若故意犯了罪,就只好等候两件事:一是审判;二是烧灭众敌人的烈火,就是下地狱,就是灭亡。圣经在这里告诉我们,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这样的人所得的结局,就是等候审判和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所以不能得救。”他们的意思是,这一段圣经是指着基督徒说的,一个基督徒若故意犯罪,是不能得救的。我们要好好的来看,这一段圣经所说的故意犯罪的人,到底是不是基督徒,或者是指另外一种人。我们也要看,这里所说的“故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是指普通的罪呢,或者是专指某一种的罪。

“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照圣经的断定,“惟有…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这就不是希伯来六章所说“一次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的那一等人。这里的“真道,”就是主耶稣基督一次所成功的救赎,就是希伯来十章上一段里所讲的真道。有一种人,他知道了主耶稣的死,主耶稣的流血,主耶稣的身体是为何擘开的,人怎样能因主耶稣的血坦然进入至圣所,以蒙神的悦纳,并且知道人的得救赎是永远完全的了,赎罪的祭也是一次献上永远成全的了。这样的人,在他知道了这些真道之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如果说,这里是讲一个基督徒,他知道了真道,懂得了以上所说的这许多道理,他故意犯罪,他受试探去撒谎,他受试探去偷窃,他受试探到他不应当去的地方去,他明知不应当作这些事,却去作了,他就犯了明知故犯的罪,这样,他就不能得救。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恐怕难得有一个人能得救了,恐怕连保罗、彼得也都不能得救了。保罗在罗马七章说,“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5,9,24。)这岂不是保罗明知要作好倒不去作,仍旧去作他所恨恶的么?彼得在那个使女面前三次不认主,他撒了谎,(太二六69~75,)难道彼得不知道他这样撒谎是个罪么?这么看来,“故意犯罪”必定不是指明知是罪而仍去犯的罪,这是可以用旁证来证明的。现在让我们来读圣经的本文,从二十六节起一气读到二十九节:“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二十六节的“故意犯罪”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故意犯罪,就是指二十九节所说的三件事:一,践踏神的儿子;二,将那使人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三,亵慢施恩的圣灵。总的意思就是拒绝救恩。他听见神的话是说,耶稣是神的儿子;他却说,耶稣是私生子。他听见神的话是说,耶稣流血是为赎人的罪,祂的血是宝贵的,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他却说,耶稣的死是殉道者的死,耶稣流的血是平常的血,世人的血如何,耶稣的血也如何。他听见神的话是说,圣灵会叫人悔改,得永生;他却说,我不信神会将耶稣所成功的加在我身上,我不信重生。对于这样的人,圣经里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是什么意思呢?“再,”意思就是已经有过一次。要注意这个“再”字。现在看希伯来书中下列的几节圣经:

七章二十七节:“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九章十二节:“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

九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也不是多次将自己献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带着牛羊的血进入圣所;如果这样,祂从创世以来,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

十章二节:“若不然,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么?因为礼拜的人,良心既被洁净,就不再觉得有罪了。”

十章十至十二节:“我们凭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祂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凡祭司天天站着事奉神,屡次献上一样的祭物;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

在以上的几节圣经里,为什么说主耶稣不是多次,却是一次献上自己呢?希伯来书从七章起,都是讲一件事,就是主耶稣基督所献的祭与旧约里所献的祭的比较。主耶稣基督只要一次献上自己,就成了永远赎罪的祭。而旧约所献的祭,是用牛羊来献祭,并且要一年一次献这赎罪祭。旧约时代的人,第一次犯了罪,就带了一只牛,或是一只羊,或是一对斑鸠,或是两只雏鸽,来献赎罪祭。他若第二次犯了罪,他又要照样带了赎罪的祭牲来献赎罪祭。他若第三次犯了罪,他仍旧照样献赎罪祭。这是讲个人方面。就是以色列全体的人,也是年复一年,在每年的赎罪日献赎罪祭。

为什么要一年一次用牛羊来献祭呢?因为牛羊的血永不能除罪。人去年为着所犯的罪,要献祭一次;人今年为着所犯的罪,又要献祭一次。但是,耶稣基督藉着永远的灵献上自己给神,就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叫我们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

所以,希伯来十章是说,如果你们中间有人听见了真道,却故意犯罪,对于神儿子的血他不要,对于圣灵他不要,他轻看神的儿子,他真是这样,“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在旧约时代的人,他今年没有赎罪的机会,明年还有机会。可是,如果一个人在今天拒绝耶稣基督,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就是旧约中的赎罪祭也没有了,也失去效用了。若是你得知了真道,你却拒绝,你就再没有赎罪的祭了。“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徒四12。)神已经叫主耶稣基督来作成救赎之工,来救我们,作我们的救主,神已经作到极点了。要叫神再加上什么,神也不作了。并且神已经叫人听见了福音,叫人知道了福音,这人若故意犯罪,故意拒绝,圣经告诉我们说,他就没有办法,他的结局惟有等候审判和烧灭敌人的烈火。

希伯来六章一至八节说到那些人的结局是近于咒诅,希伯来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说到这些人的结局是被烧灭众敌人的烈火所焚烧。如果说希伯来十章二十六至二十九节是指基督徒说的,那就不好讲了。这段圣经是指人知道了福音却故意拒绝,就再也没有别的救法了。不然,为什么要用“再”字呢?为什么要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呢?为什么上文要再三说“一次”“一次”呢?“一次”和“再”上下文连起来看,就看出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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