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篇 死的判决(二) 书名: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五)

第一五九篇 死的判决(二)

讲时: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讲地:香港九龙佐敦道七号

读经:

哥林多后书一章八至十节:‘弟兄们,我们不要你们不晓得,我们从前在亚西亚遭遇苦难,被压太重,力不能胜,甚至连活命的指望都绝了;自己心里也断定是必死的,叫我们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复活的神;祂曾救我们脱离那极大的死亡,现在仍要救我们,并且我们指望祂将来还要救我们。’

道理与亮光

我们在这里所说死的判决,并不是说死的本身,乃是说死的工作在人身上是实在的,是一定的,死是无可逃避的,叫人不能再自信,往后只得好好的仰望神。现在有两个问题:第一,我如何知道我是一个已蒙光照的人?第二,我如何知道某月某日神在我身上作过这种工作?我们必须知道,什么叫作道理,什么叫作亮光。倘若一样东西讲完,你就得自己去作,那就叫作道理。启示或亮光是什么呢?就是那道理一临到你,立刻就产生效果。比方说,医生说你有某种病,马上就把你带到手术房去动手术。神的话若带有能力,就在于神说有光,就有光。不是神说要有光,而叫我们去找光,去作出光来。属灵的特点是:神一说,事情就成功了。你不必挂虑神怎么作,乃要挂虑神说了没有。耳朵听见,手就去作,这是不对的。保罗被神大光一照,他就能彀问:‘主阿,你要我作什么?’神没有对他讲道,他却发出这样的问题。我们许多的难处都是我这一边应当作什么。我们找不到捷径,找不到以道理代替光照这件事。

蒙神光照的特点

有一位蒙古来的弟兄在上海住了八个月,以后要求我给他按手,打发他去作工,我不肯。后来他到天津去,把在上海所见所闻,写了一封信来,述说了一遍。我看了很生气,把信撕去。心里想:你懂得什么?这好比一个人从一栋大楼的七楼跌下来了,竟然还能述说他每秒钟的经过。你就知道他乃是在撒谎。最没有本领的撒谎就是每一次都说一样的话。保罗三次述说这同样的事,每次的述说都不同,只因光叫他更糊涂了。本来保罗还能骑马,以后只得让人拉着他的手而行,自己东西南北都不知道了。被神光照的特点就是不清楚。亚伯拉罕的长处就是不知道,只得听候神的指示。所有属灵的启示,第一件事就是叫人莫名其妙;这与分别善恶树完全相反,分别善恶树叫你清楚。然而在这样的莫名其妙中,却叫人对神有倚靠。

属灵的事实

属灵的事情不是讲道理,乃是讲事实。属灵的事用不着人头脑明白、挂虑、或担心,要紧的是有那事实。所有的问题就在于有没有那样的事实。一个人问题多,就表明他黑暗多;一个人有亮光,他就看得见,他看得见乃因着有亮光。一个人看见了,就没有问题了;如果他没有光,就有许多问题,他会问一件东西颜色是什么,形状是怎样。但他若有光,若有看见,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属灵的糊涂没有疑惑,道理却会产生问题。我们所要求的,就是一次基本的对付,一次真实的光照,一次十字架彻底的击毁。只有这样死的判决,能彀使我们真正弃绝自己,只倚靠神,不信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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