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三篇 五种赦免 书名:特会、信息、及谈话记录(卷六)

第一九三篇 五种赦免

读经:

以弗所书四章三十二节:‘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

约翰福音二十章二十三节:‘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

约翰一书一章九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马太福音六章十四至十五节:‘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

雅各书五章十五至十六节:‘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主必叫他起来;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

加拉太书六章七节:‘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路加福音六章三十七至三十八节:‘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们怀里;因为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撒母耳记下十二章九节,十四节:‘你为什么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祂眼中看为恶的事呢?你借亚扪人的刀,杀害赫人乌利亚,又娶了他的妻为妻。…只是你行这事,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以弗所四章说,神是因着耶稣基督饶恕了我们的罪。(32。)在约翰福音二十章主说,祂的门徒有权柄赦免,就是‘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23。)然后约壹一章九节说,我们基督徒若承认我们的罪,神必赦免。马太六章十四节又说,我们若赦免别人,神必赦免我们;我们若不赦免,我们必不得赦免。雅各书五章十四至十五节也说,我们若犯了罪,我们请长老来为我们祷告,就必蒙赦免。我们若读这五处经节,就发现它们都说到赦免的问题,但它们说到五种不同的赦免,不只一种。

永远的赦免

圣经里说到五种赦免。第一,是基督耶稣所给我们永远的赦免。我们称之为永远的赦免,因为神是为基督的缘故赦免我们。我若得着这赦免,我就永远得救,永不灭亡。主若赦免我的罪,我就知道我永远得救了,所以我们称之为永远的赦免。

凭藉的赦免

第二,是凭藉的赦免,或宣告的赦免。在约翰二十章二十三节我们看见,主告诉祂的门徒,他们赦免谁的罪,谁就得着赦免,反之亦然。罗马教想要在这节经文上建立赦免的体制,教导说,他们的神甫有权柄赦免或留下人的罪。我们知道这是错误的。主告诉门徒他们有权柄作什么?这段话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主是惟一有权柄赦免的。祂在地上的时候,曾对人说,‘你的罪赦了。’(太九5。)犹太人反对,因为他们以为神是惟一有权柄赦免的。约翰福音这里不是说到永远的赦免,乃有教会所给的赦免。这是什么意思?你若是罪人,相信福音,并且你请求受浸或擘饼,教会就有话要说。教会若信你真是属主的,就会接纳你;若不然,就会拒绝你。所以这赦免是凭藉的赦免。神用教会来宣告罪是否得了赦免。不仅如此,我们必须将约翰二十章二十二节连于二十三节。二十二节说,‘你们受圣灵,’二十三节说,‘你们赦免谁的罪,谁的罪就赦免了;你们留下谁的罪,谁的罪就留下了。’这表明教会若在圣灵的能力中,只要教会说,那人是得救的,他就是得救的。教会若说,那人没有得救,他就没有得救。这不是说,教会能使人得救或不得救;乃是说,教会是神宣告人是否得救的凭藉。

恢复的赦免

第三,除了永远的赦免和凭藉的赦免,我们还需要恢复的赦免。我成了基督徒以后,常常跌倒。我知道我不该如此,我却如此。我已往的罪得了赦免,我却又犯罪,我怎么办?我必须到神面前,请求新的赦免。就着永远的赦免来说,我的地位解决了。关于永远的赦免,绝对没有问题。一旦神赦免了我的罪,祂就不会反悔;但我得救,成了基督徒以后,若再犯罪,我就失去与神的交通。我仍是祂的儿子,但我不喜欢见祂的面。你的儿子若犯罪得罪你,他不会因着他的罪就被断绝父子关系,但他会失去他与你的交通,他与你之间会有障碍。身为基督徒,我不会失去我的生命,但我会失去与神的交通。我不可能失去永远的生命,但我目前可能失去与神的交通。所以身为基督徒,我若犯罪,我必须得着新的赦免,否则我就不能与神有交通。所以在约壹一章九节约翰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请记得,约翰一书是写给基督徒的,所以他在这里是对付得救之人的罪,不是对付未得救之人的罪。)他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我们必得赦免。圣徒若犯罪,他必须到父面前,并且承认:‘我犯了罪,请赦免我。’‘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二1。)祂为我在父的右边,将祂的整个工作摆在神前,所以我在祂的功绩里仰望神,承认我的罪,并接受赦免。这赦免与永远的赦免不同,也与凭藉的赦免不同。教会说我是得救的,这是以教会为凭藉宣告我的得救。但这里的赦免是恢复我的交通,所以我能称之为交通或恢复的赦免。永远的赦免是为着罪,与永远的救恩有关;凭藉的赦免是关于我在神子民中间的地位;恢复的赦免是恢复我与神的交通。第一是救恩的问题,第二是教会的问题,第三是家中生活的问题。所以有关于永远生命、关于教会、以及关于神家的三种不同的赦免。

国度的赦免

第四种赦免,是国度的赦免。在马太六章十四至十五节主说,‘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在马太十八章二十三至三十五节,主说到一个得赦免的人。他是王的仆人。他得赦免以后,看见欠他钱的另一位弟兄,也是同作仆人的。他欠了他的主人一千万银子,与他同作仆人的只欠他十两银子,但他想要逼他还这笔钱。他的主人怎么作?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清了每一分钱。主怎么说?‘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35。)这里的问题当然不是救恩的问题,因为永远的救恩是基于主耶稣,不是基于人的努力!我是因着恩典,不是因着行为得救。我是因着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得救。我的罪是因着主所流的血得着赦免,我的罪不是因为我赦免别人得着赦免。但我成了基督徒以后,我称为弟兄,‘主的仆人’以后,我必须赦免我的弟兄。若不然,主耶稣回来的时候,神就要对付我。在国度时代,主要将祂所认为公平的分给我。我不会失丧,但祂会按着我所行的惩治我。请记得,永远的救恩是稳固的;但在国度里,我在千年国时代里的地位,将是在于我现在的行为。神要按着我对别人所作的对付我。神要按着祂的公平对付我。我们称这种赦免为千年国或国度的赦免。

行政的赦免

第五种赦免,是从神行政的手下得赦免。雅各书说,‘你们中间有病了的呢,他就该请教会的长老来。’(五14上。)长老来了,就要用油抹病了的弟兄,并为他祷告;不仅为他祷告,也要彼此认罪。他们祷告,而神说,‘出于信心的祈祷,要救那病人,…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15。)这是一种相当奇特的赦免。你曾听说长老若为你祷告,你就蒙赦免么?我若犯罪,我向神祷告,祂就赦免我。为什么我需要请长老来,然后我们彼此认罪;并且长老为我祷告,我就蒙赦免呢?这是怎样的赦免?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我要先说一点别的事。

我们知道圣经里有一件事,就是神的行政,这行政不仅适用于未得救的人,也适用于得救的人。神有法子对付祂的每个儿女。你若是作父亲的,你会煞费苦心的教育你的儿女。你一切计划和作为的背后,都有个目的,就是要教育你的儿女。神更是如此。神正在作的一件顶重要的事,就是按着某些原则管理我们。我们称之为神的行政。在神的行政里,主要的原则是加拉太六章七节和路加六章三十八节所题的。加拉太六章七节说,‘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我们种什么,就收什么。这是确定的;我们无法躲避这个。我们若种麦子,就会收麦子;我们若种豆子,就会收豆子。我们无法收我们所种的以外的东西。神如此命定,没有什么能违反这律。基督徒如此,非基督徒也如此,这对基督徒比对非基督徒更为真确。路加六章三十八节:‘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我们若吝惜的量给人,所得回的就会是吝惜的;我们若慷慨的量给人,所得回的就会是慷慨的。加拉太书是种类的问题,路加福音是程度的问题。前者是质的问题,后者是量的问题。所以我们今天都在收我们往日所种的。我们在一九三八年所收的一切,我们在一九三七年和以前就种了。我们所经历,进入我们生活里的一切,都是神好好量过且命定的-在家庭里,在个人生活里,并在事业里,都是如此。我们今天所遭遇的,都是我们已往,甚或许多年前所种的。没有一件事是偶然临到的。神使我们收我们所种的,目的是要教育我们。

有一个人,非常好批评,总是挑剔别人。他是吹毛求疵的,总是严厉的想到并说到别人。那是他所种的,但不久你会发现他开始收成。有时人批评我们,我们很忿怒,我们觉得他们都错了。但我们岂没有作同样的事么?神尽力使我们觉醒。我们若不喜欢被批评,我们批评别人又如何?我认识一位非常好批评的弟兄。他嘴边总是挂着一句话-‘神的手。’若有人病了,他会说,‘这是神的手在他身上。’有一天,一位弟兄失去了儿子。他写一封信说,‘这是神的手在你身上。’我看见那封信,心里想,为什么你对他这么严厉,你不安慰他,反而批评他。两周以后,他自己也失去了儿子。然后试探临到我。我拿起笔来写:‘倘若那位弟兄的儿子死了,是因为神的手在他身上,你如何?你愿意承认神的手在你身上么?’我写完信,就受责备。我在作我所责备他作的事。他先说,‘这是神的手在你身上,’现今我也在说同样的事。所以我把信撕了。我既然不要收,我就不可种。我若不要别人用某种量器量给我,我就必须谨防用那种量器量给别人。

我们必须非常谨慎,不要引来神在我们身上行政的手。一旦神行政的手在我们身上,就很难挪开。恢复我们与神交通的赦免,很容易得着;但要神挪开祂行政的手,得着神行政的赦免,却很难。这第五种赦免,我们可称为神行政的赦免。神行政的赦免就是说,祂从我身上挪开祂的手,不使我收我所种的。许多时候恢复的赦免给了我们,但神行政的赦免仍没有给我们。例如,一个小男孩得母亲许可,每天下午到公园去,条件是他要守规矩。他受吩咐不要与别的男孩打架,或向窗子丢石头等等。他有些日子相当好,然后有一天,他与别的男孩打了两架,也丢石头,打破好几个窗子。虽然他的母亲对此一无所知,他回家却不想见她。晚餐时他似乎不饿,并且出奇的安静。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关系没有破裂,他仍是她的儿子,但交通中断了。他安静的坐着,不说话,他的母亲以为他必是病了。所以她说,‘什么事?恐怕你要吃点药。’但难处不在他的身体,乃在他的良心。关系仍在那里,但交通失去了。如何得恢复?他彻底悔改并认罪,就得恢复。对神也是这样。我们与神的关系是永远的,绝不能改变;但我们与神的交通,却要以我们的无罪为条件。若有罪,就必须先认罪,交通才能得恢复。现在儿子认罪了,母亲也赦免了。这是说母亲会让他回去,照常在公园里玩么?母亲拥抱他,并说‘我赦免你’是一回事,但次日再让他去公园里玩是另一回事。她也许说,‘我很高兴,你认罪了,但我不能让你出去玩。这一周,你下课必须直接回家。你若好好服从,下周我会让你再去公园。’你看见恢复的赦免和行政的赦免之间的不同么?神也是这样。我若犯罪并承认,祂会立刻赦免,但祂也许惩治我的身体。祂也许让某事发生在我的家庭或事业里,惩治我,使我不会再轻率犯罪。直到祂看见我稳妥了,祂才会挪去祂的手。

所以我们必须看见恢复的赦免和行政的赦免之间的不同。我们在撒下十二章清楚看见这事。你记得大卫犯了两个可怕的罪-谋杀与奸淫。大卫深切的悔改。我们在诗篇五十一篇看见这事。神差先知到他那里,你记得拿单对他说什么?‘耶和华已经除掉你的罪。’(撒下十二13。)我们也许会说,阿利路亚,神赦免了大卫,一切都好了。没有这么快!拿单说大卫得赦免,但他也说刀剑必不离开大卫的家,并且神会从他自己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他,等等。交通得恢复,但神的手仍在大卫身上。所以这里赐下恢复的赦免,但仍没有赐下行政的赦免。

我们有些人年幼时,吃了许多糖果和巧克力。现在我们的牙齿坏了。我们成了基督徒,我们也认罪,说,‘从前我吃太多糖果等等;请赦免我。’但我们的牙齿会重新生长么?我们的牙齿也许一生都不会好。

赞美神,有许多事祂愿意在行政上赦免,但我们必须学习敬畏神。赞美神,一切都是恩典,但在恩典中祂教育我们认识祂的圣别。愿我们没有人随自己的喜欢过生活。今天也许没有事发生,但要记得,你今天种,也许明天没有收,但收的时候总要来到。雅各书五章乃是说到,一个人不知道他的病是因着违反自然律,或是因着神在他身上行政的手。没有人清楚知道。然后他请长老来,他们也来了。他们认罪,他们彼此认罪。他们说,他一直个人行动,现今我们将他带回身体的交通里。他们用油抹他,将他带到整个身体的膏抹之下。(参诗一三三2。)‘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雅五15。)

我们必须学习区别圣经里的五种赦免:(一)关于永远的救恩,(二)关于我们在教会里的地位,(三)关于与神的交通,(四)关于将来在国度里的地位,(五)关于我们在世上的生活,无论顺利或横逆。神不会让祂任何一个儿女逃避祂行政的手。今天临到我们的每件事,都是神为我们量过的。祂在教育我们,使我们能有分于祂的圣别。所以要敬畏祂。神乃是烈火。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十31。)保罗说,我们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按着我们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下一节说什么?‘我们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劝人。’(林后五11。)

若有人在神面前感觉有罪,并在神面前承认这罪,就会有立即的赦免。关于神恢复的赦免,没有问题,也不耽延;但关于祂行政的赦免,就有问题。关于我们环境和我们肉身上的难处,让我们愿意服在神手下,那么神就比较容易挪开祂的手。我们若发怨言,我们若反抗,我们若说,‘为什么我该遭遇这事?为什么别人顺利,我不顺利?’等等,我们越反抗,神的手就越在我们身上。有一天我们必须承认:‘父,你的手该在我身上,这始终是对的。’有一天我们要像盖恩夫人一样说,‘我要亲吻那惩治的杖,’我们这样说,杖就要挪开。愿我们心的态度是:‘父,你绝不会错,凡我所遭遇的都是对的;为着临到我的一切,我赞美你。’

‘所以你们要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到了时候祂必叫你们升高。’(彼前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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