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篇 关于犹太派(二) 书名:鼓岭训练记录(卷二)

第五十七篇 关于犹太派(二)

贰 犹太派关于主救赎的错谬

一 犹太派对豫言偏差的解释

犹太派的人对于救赎真理的积极方面是无知的,是莫名其妙的;他们没有主拯救罪人的福音。对于基督救赎的认识,完全是根据对旧约豫言的解释,是相当特别而幼稚的。他们解说圣经豫言的基本原则,就是凡圣经说一天,他们就解释作一年。

他们的凭据,第一是民数记十四章三十四节,神对以色列人说,‘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顶一日,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与你们疏远了。’以色列人窥探应许之地,花了四十天的工夫,后来因以色列人不信,耶和华神就罚他们在旷野飘流四十年,表明祂向以色列人是疏远的。神刑罚以色列人四十年,根本不是在解释豫言。并不是能根据这话说,凡一天即可顶一年。神在这里没有任何豫言的的表示。这件事不是豫言,神乃是说要刑罚以色列人四十年。然而这个却成了他们解释豫言的原则。到底这能不能作为解释豫言的原则呢?后面我们要用圣经来证明这个错谬。

他们第二个根据是以西结四章四节、六节,耶和华在那里对以西结说,要向左侧卧三百九十日,担当以色列家的罪孽;向右侧卧四十日,担当犹大家的罪孽;以一日顶一年计算。这又是刑罚的问题,是一日顶一年。如果是一年顶一日,以西结就得终身卧在床上了。神在这里说,祂对以色列人一年的刑罚,就使以西结睡一天。除此二处之外,再没有别处说到以日顶年的事。但这二处都是指刑罚说的,并不是豫言。比方母亲说要打儿子三下,这是豫言呢,还是刑罚?这明明是刑罚,不是豫言;根本与豫言无关。这二处经节所题的事,分别是神对以色列人特别的刑罚,只指那两次而言,都是特定的,不是普通的,不是每一次都这样说的。所以,把这两件事拿来作一般原则来解释豫言,是非常危险的。

二 对犹太派解释豫言偏差的辩正

圣经里有许多经节,都是说一天就是一天,一年就是一年;没有人敢说这些说法是错误的。圣经上一天就是一天,一天并不是一年,这有许多的经节可以证明。第一,在创世记七章四节,神说,‘再过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昼夜。’若按犹太派的人所说,一天就是一年,神说过七天,那就得过七年了。但十节说,过了七天,洪水就泛滥在地上。十二节说,四十昼夜降两在地上,四十昼夜就是四十昼夜,不是四十年。

第二,创世记四十章十二节,约瑟解酒政的梦说,‘三根枝子就是三天,’十三节接着说,‘三天之内,法老必提你出监,叫你官复原职。’二十节就说,‘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为众臣仆设摆筵席,把酒政和膳长提出监来。’酒政果然官复原职了。这里三天就是三天,并没有变成三年。

第三,约书亚一章十一节里,约书亚吩咐百姓的官长说,‘当豫备食物;因为三日之内,你们要过这约但河,进去得耶和华你们神赐你们为业之地。’三章二节就说,‘过了三天,’到了第十六节,百姓就跟着约柜过了约但河。这里也是三天就是三天,没有变作三年。

第四,新约马太十二章四十节说,‘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约拿是在大鱼肚腹中三日三夜,并不是三年。我们都知道主是死后第三日复活的,并不是死后三年才复活。

第五,启示录二章十节主对士每拿的教会说,‘你们必受患难十日,’十日就是十日,不是十年。

第六,启示录二十章二节、四节说,撒但要受捆绑一千年,神的得胜者与殉道者要掌权一千年。如果一天顶一年,就要成为三十六万五千年了。这是错误的,完全没有圣经的根据。

所以从这些经节,我们能看见,一天就是一天,一年就是一年,没有一天顶一年的豫言。如果有人说豫言要根据一日顶一年的原则,那都是人好奇的心所造出来的。我们要知道,犹太派的人所用那二处圣经不是讲豫言的。犹太人关于救赎的事,乃是建造在一天顶一年的豫言上。这是错误的。

三 犹太派根据但以理八章对主救赎工作错谬的解释

犹太派的人的另一错谬,是在于他们对但以理八章之异象错误的解释。对于但以理八章三至二十五节,他们解释说,那里的小角是指罗马说的。这真是错误,真是黑暗。但以理在八章三节、四节看见公绵羊的异象,又在五节至十四节看见公山羊的异象。接着在二十节就解释公绵羊乃是波斯,公山羊乃是希腊王。(当然对初信的人,我们不必说这么详细。)五节说公山羊有一只非常的角在两眼当中,八节说这大角折断了,又在角根上向天的四方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没多久这四角又过去了。九节就说,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强大。这里有三个不同的时代。大角是指亚历山大,是希腊头一个王。二十二节说,大角折断后长出的四角,就是希腊帝国在亚历山大之后所分成的四国。二十三节说,这四国罪恶满盈时,必有一王兴起,就是小角。也就是说,在将来时,有一个小角要来,那就是敌基督。八章九节至十四节说到这小角如何,根据这里所说,这一个小角是非常厉害的。荣美之地是指犹太地。抛落天象,用脚践踏,是指敌基督骄傲到一个地步,要到神那里,毁坏神的圣所。他因着罪恶的缘故,就将以色列的真理与燔祭丢在地上,任意而行,无不顺利。这一切是在何时应验的呢?十四节说,‘到二千三百日,圣所就必洁净。’

所以,我们可以总结的来说,(一)小角乃是从希腊出来的敌基督。(二)他所作的事,是在圣所内。以色列人在大灾难时,有新造的圣所,并且有燔祭。但那时,献祭的事也交给了敌基督。(三)将圣所交给敌基督总共是二千三百天,这就是敌基督者占领圣所的时间。这说出敌基督将来对圣所的玷污,共有二千三百天。

犹太派的人根据但以理八章十四节,出来了一个道理。他们说主死在十字架上时,流血赎我们的罪,但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主还要等到二千三百年满了时,才将地上赎罪的血带到天上,就是带到天上圣所,然后起首洁净圣所。洁净好之后,主再来。他们说,一天是一年,二千三百天是二千三百年。但是但以理八章这里,不能以一天顶一年,因为圣所没有被敌基督践踏这么长久。犹太派的人将这段时间从主前四五七年算起,就是从小角起首到主后一八四四年;他们认为这段时间是小角践踏圣所的时候。事实上根本没有这回事。所以他们的解释是来无踪,去无迹的。并且‘日’这字的意思等于昼夜,二千三百昼夜明显的说,是有二千三百白天,二千三百黑夜,绝不是指着年说的。

犹太派的人对但以理八章这种的看法从何而来?乃是因着前一世纪有一个人名叫威廉米勒,(他是安息日会的人,)他读经读到了但以理八章,就以一日顶一年来计算,说,从圣所被践踏,就是从主前四五七年起,到主后一八四四年,主就会来。因此他在那一年将所有的一切都变卖。到了那一天早晨,他卖光一切,下午穿上衣服到山上去等候,结果主没有来。米勒说,算错了,是十一月才来。结果主还是没有来。那时卖光一切的人,生活是很艰难的,所以那件事过后,许多人又退回到世界里去。对于这件事,犹太派这种的信仰是最不好的,但相信的人数却差不多有二十万人。他们对米勒这事如何收场呢?他们说,主在一八四四年不是来到地上,乃是进入了天上的至圣所。一八四四年主耶稣已经升天,进入圣所,以后又进入至圣所。那么,有人就要问,一八四四年主在圣所里作什么呢?他们说,祂在那里作祭司。他们说,主在一八四四年才洁净圣所,在圣所里作祭司,然后在圣所里作洁净的工作。这真是错谬至极。这班犹太派的人若只摸着安息日也还无所谓,但若摸着主的身位及工作,就不能马虎了。他们说主在一八四四年才进入至圣所作洁净的工作,犹太派的人这种说法未免是太过分的异端了。然而许多神的儿女竟然也相信。

四 对犹太派关于主救赎工作错谬解释的辩正

现在我们来看,圣经对主流血救赎是怎么说的。第一,圣经给我们看见,赎罪的事乃是在祭坛那里。利未记四章五节、七节说,赎罪的血乃是流在祭坛上。二十节和二十六节,明显的给我们看见,祭坛上一流出血来,神就立刻赦免人。祭司把祭物献在祭坛上,人的罪就得着赦免,并无须进入圣所。有许多的罪,是不须祭司进圣所的。四章七节和十八节说,祭司进圣所带着血是因有罪;普通的罪,祭司献祭在祭坛上,人的罪就得赦免了。所以,我们必须记得,赎罪无须进圣所。

第二,犹太派的人说,二千三百年之久,到一八四四年,主只在外面一间的圣所,没有进入内里的至圣所,这是不合圣经的。马太二十七章五十一节清楚的告诉我们,当主死的时候,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将殿成功作一间,并没有二间的分别。这些犹太派的人要恢复那一间呢?希伯来九章二至三节和十章十九至二十节,也给我们看见圣所没有二间,只有一间。连我们都是直接进入至圣所,犹太派的人一定要说主是在圣所里,要把主放在外面的一间,不知那是什么道理。他们说主是在一八四四年才进入天上的至圣所,然而一八四四年以前,基督徒却已经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了。所以,你看见这是何等的异端。照着他们的教训,幔子仍然存在,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而基督徒却已经能坦然无惧的进入至圣所!换一句话说,基督徒进入至圣所是在基督之先。这是何等的异端。犹太派的人把异端的犹太教带进来了。

第三,你们还必须注意一件事,那就是旧约里赎罪的事,只有大祭司在至圣所里赎罪,其他所有的人都不得进入至圣所。利未记十六章十七节说,‘他进圣所赎罪的时候,会幕里不可有人。’当大祭司在至圣所里赎罪时,没有人敢进去。主在至圣所里赎罪时,我们不能彀进去。神不愿意在至圣所里与我们有关,而主却还在圣所里。所以不可能主还没有进入至圣所,却有人已经在至圣所里了。犹太派的人是把整个福音都弄乱了。

第四,这里另有一个重大的问题,犹太派的人说,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于主后一八四四年仍在圣所里赎罪,但罪在那时如何能彀在圣所里呢?犹太派的人说,是主的血带着罪进入了圣所。然而,我们是信主的血洗净我们的罪,而不是信主的血带着我们的罪。那是亵渎,是严重的异端。主在十字架上死了,已经成功了救赎。怀师母说,主的血带着罪进到圣所去。这是何等的亵渎。林前十五章十七节,保罗对哥林多人说,如果基督没有复活,我们的信便是徒然,我们就仍在罪里。罗马四章二十五节也说,主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主复活以前,我们所有的罪,都得着赦免,因此主才复活了。如果神的儿子不能赎我们的罪,祂就不能复活,那就是被神扣留了。有人竟然说,在一八四四年前,罪还没有解决。如果像他们所说,罪还没有解决,那么主就不能复活了。然而,主已经复活了,我们已经没有罪了。主既已复活,就不在外面的圣所了。他们的说法绝对是不合圣经的,那是异端。

第五,我们所知道的圣经,乃是告诉我们说,主已经进入了至圣所,为我们显在神面前,(来九24,)作证据说,在地上人的罪已经赎了。祂把血带到施恩的宝座前,就是至圣所里。神看见血,听人的祷告,赦免人的罪。这一个才是事实。犹太派的人所说的乃是异端,是很严重的异端。

第六,主耶稣献祭赎罪与作祭司是二件事。圣经中只有说主自己是祭,赎我们的罪。没有说主作祭司,为着赎罪。希伯来四章十五、十六节乃是说,我们的大祭司主耶稣,是为着我们的软弱,不是为着我们的罪。为着罪和为着软弱,完全是二件事。主没有在天上为我们料理罪,祂乃是体恤我们的软弱,为我们代求。

第七,我们需要清楚,主耶稣作祭司与解决罪有何关系。希伯来三章一节和八章一节,十章十二节,以及十二章二节,都是说主耶稣作祭司,已经在天上至大者宝座的右边坐下,既已坐下,就证明祂已经洁净了我们,已经作完了工,所以坐下了。基督教乃是先有祭,解决我们的罪,再有祭司,解决我们的软弱。犹太派就不是这样了,犹太派乃是二者同时进行。所以,我们要将希伯来十章十二节说给初信的人听,‘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祂乃是在神面前坐下来,才作祭司。但旧约里的祭司,就是希伯来十章十一节所说的,乃是天天站着事奉神。然而主的血一摆在神的面前,祂就坐下了;主不是一直的在那里赎罪,因祂已经坐下了。九章二十六节说,祂如今在这末世显现一次,把自己献为祭,好除掉罪。十章十七至十八节又说,主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和他们的过犯,这些罪已经赦免,就不用再为罪献祭了。为罪献祭一次已经彀了。犹太派的人想要把我们拖到旧约犹太人的地位上,不让我们看见主清楚的救赎,这实在是邪恶的道理。

另一面,我们也必须知道,二千三百日乃是敌基督的在地上要践踏犹太派圣所的日子。再一面,犹太派的人说,要洁净圣所,是因血带着罪到了圣所,把圣所污秽了。所以要等到圣所洁净完了,主就再来。这是犹太派的人邪恶的教训;这异端我们要根本的拒绝。对于罗马教和犹太派的人,我们绝不能与他们来往。他们是亵渎主的人,我们绝没有法子与他们来往,因他们没有一个正确的感觉。凡与主的身位及工作有关的,只要是异端,我们就不能容让。我们若是在这事上马虎,就不是爱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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