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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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信息


第十三篇 基督与那灵

壹 基督与那灵是一

贰  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叁  基督成了那灵进到信徒里面

肆  得救的人相信的是钉死并复活的基督,接受的却是那灵

伍  在神经纶启示中的基督与在我们生命经历中的那灵

陆  信徒接受那灵作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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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基督与那灵

读经:加拉太书三章一至五节,十三至十四节,四章六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七节,罗马书八章二节,九至十节。

加拉太三章非常重要,但是也非常难领会。本章是新约中最难懂的几章之一,因此要用三言两语来解释这一章所启示的,并不容易。我们读这重要的一章时,不该视为理所当然,以为我们懂得保罗所用的一切辞。例如,在这一章中,保罗说到听信仰;(2;)我们不该认为我们已经领会这个辞。

在三章一节至四章三十一节,我们看见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在这个对比中,我们看到两组相对的事物:一组是那灵与肉体,另一组是信仰与律法。律法与肉体并行,信仰却是随着那灵。因此,那灵是靠信基督,行律法是靠肉体。

加拉太书的头两章多少可视为这卷书的外围,而第三章却是这卷书的中心、核仁。在加拉太书的这个中心部分,陈明了那灵与肉体的对比,以及信仰与律法的对比。因此,我们说三章与四章的主题是,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这是正确的。对这二章有这样的领会,是大有价值的。我们若没有看见这个对比,就无法明白这几章所启示的。

三章一至十四节给我们看见,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这里有那灵、福、应许、信仰和基督。那灵就是福,福是出于应许,应许是因着信,而信乃是在基督里。说那灵是福,而福是出于应许,是什么意思?说应许是因着信,又是什么意思?要明白这样的事并不容易。但这些正是我们读这几章时所要注意的。

在三章一至五节保罗三次说到那灵。在二节他问:“你们接受了那灵,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在三节他接着问:“你们既靠那灵开始,如今还靠肉体成全吗?”然后在五节,保罗问加拉太信徒受了那灵的供应,是本于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因此那灵乃是三章一至五节一件重要的事。

另外一件重要的事乃是听信仰。保罗题到听信仰,一次是关于接受那灵,(2,)一次是关于神供应那灵。(5。)接受那灵与供应那灵都和听信仰有关。按道理说,这里的听信仰比那灵更为重要,因为保罗的点乃是说出行律法与听信仰的对比。虽然听信仰是这样重要,许多读加拉太书的人却忽略了,他们不是漠视这件事,就是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很少有人寻求想要知道听信仰究竟是什么意思。

罗马八章二节给我们看见生命之灵与基督的关系:“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生命之灵在基督里是什么意思?传统的教训引导我们相信,那灵与基督是两个分开且有别的人位。那灵若是一个与基督分开的人位,那灵怎么能够在基督里?有些基督教教师说,子基督是神圣三一的第二位,现今正坐在诸天里的宝座上;而圣灵是神圣三一的第三位,现今在我们里面运行。传统的教训说那灵与基督是分开且有别的,但圣经与传统的教训相反;圣经乃是告诉我们,那灵是在基督里。

在约翰十四章主回答腓力的话,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事。当腓力对祂说,“主阿,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8。)主回答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我从自己说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9~10。)主的话清楚的指明,父与子不是两个分开的人位。相反的,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祂们是不能分开的。不但如此,子乃是从父并同父而来的。(六46,原文。)一面说,祂是从神差来的;另一面说,祂是永远与神同在的。子实际上并没有离开父,父也没有与子分开。因此主说,“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十四11。)

基督与那灵的关系,原则上和子基督与父的关系是一样的。生命之灵在基督里这个事实,指明神格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系。子是子,父是父;然而,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同样,子是子,那灵是那灵,但那灵在子里面。这指明三一神的三者是不能分开的。

罗马八章九至十节进一步指明这个真理。在这二节经文里,保罗说,“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在这二节里,我们读到神的灵、基督的灵和基督。这些名称都是指同一个实际,就是包罗万有的灵。神的灵乃是神,基督的灵乃是神的灵,而基督自己乃是基督的灵。基督就是基督的灵,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而神的灵就是神自己。这些名称都是指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一位乃是神的灵、基督的灵、生命的灵、基督和神。

在罗马八章二节和九节,那灵有三个名称:那灵是生命的灵、神的灵和基督的灵。因此,那灵是属于生命的,属于神的,属于基督的。这些名称必然不是指三位灵。说生命的灵与神的灵是分开的,或说神的灵与基督的灵是有别的,这种说法绝对错误。相反的,这一位灵就是生命的灵、神的灵、基督的灵。生命、神、和基督不是三个分开的实体或实质;反之,生命就是神,神就是基督,基督就是生命。因此,生命的灵就是神的灵,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这三者乃是一个实体,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

壹 基督与那灵是一

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说,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后三章十七节告诉我们,如今主就是那灵。林前十五章四十五节下半的末后亚当,和林后三章十七节的主,都是指基督。这清楚的指明,如今基督与那灵乃是一。

贰 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保罗在加拉太三章一节宣告说,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加拉太信徒的眼前。钉在十字架上的主乃是基督,不是那灵。我们不能说那灵为我们钉十字架,乃是基督为我们钉十字架。

叁 基督成了那灵进到信徒里面

加拉太人藉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三2,四6。)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

我们不该认为钉十字架的一位与进入我们里面的那一位不同。为我们死的一位,就是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生命的那一位。当这一位死在十字架上时,祂乃是基督;当这一位进入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时,祂乃是作为那灵进到我们里面。在钉十字架救赎我们时,祂是基督;(三13;)但在内住成为我们的生命时,祂乃是那灵。(罗八2,9~10。)

肆 得救的人相信的是钉死并复活的基督,接受的却是那灵

我们相信的是钉死并复活的基督,接受的却是那灵。(加三2。)我们所相信的这一位,祂的名称是基督,不是那灵;然而,我们相信基督时,所接受的乃是那灵。基督是那为着完成救赎而钉死,并且复活的一位,因此我们相信祂。但是当祂进到我们里面时,祂乃是作为那灵进到我们里面。在救赎的功用上,祂的名称是基督;在生命的功用上,祂的名称是那灵。基督是全宇宙最重要的人物,祂的身分不只一个。虽然基督与那灵是一,但在功用、名称、身分上,却有所不同。

伍 在神经纶启示中的基督与在我们生命经历中的那灵

在加拉太书头两章神经纶的启示中,所强调的乃是基督。但在后四章陈明我们的生命经历时,所强调的乃是那灵。你有没有注意,加拉太一、二章中并没有题到那灵,却一节又一节的说到基督?从三章二节开始,那灵才启示出来。三章的那灵正是二章的那位基督。不要以为那灵与基督是分开的。在论到神经纶启示的章节里,我们读到基督,但在揭示我们生命经历的章节里,我们读到那灵。一面,加拉太书给我们神经纶的启示;另一面,这卷书也提供我们对生命经历的启示。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在神经纶的客观启示中,所强调的乃是基督,但在生命的主观经历里,所强调的却是那灵。

陆 信徒接受那灵作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

我们信徒已经接受了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作为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按照许多基督徒的领会,他们相信主耶稣时所接受的那位只是神的儿子基督。少有人看见,他们所接受的那位并不是客观的基督,而是主观的那灵。因着许多人不清楚这一点,他们就谈论所谓的“第二个福”,或者说,在重生之外还需要领受那灵。有些基督徒一听说别人信了基督,就会接着问他受了圣灵没有。但是真正的基督徒是相信基督并接受那灵的人。作一个真基督徒就是相信基督,相信基督就是接受那灵。但那些认为基督和那灵是分开并且彼此有别的人,也许认为人信了基督,却可能没有接受那灵。这是一个严重的误解!我们在本篇信息中已经一再指出,我们相信基督的同时,也接受了那灵。

有些基督徒被人问起有没有接受那灵时,他们常常不清楚或是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们需要看见,我们相信主耶稣时,生机的联结就发生了。在我们悔改相信的那一刻,我们与主耶稣之间就有了一种奇妙的生机联结。他们因着不知道这一个生机联结的事实,就没有享受那灵作福音终极的福。他们没有享受这福,却受了打岔,转向规条、道理,或将圣经当作死的字句来研究。有的人追求所谓的第二个福或圣灵浇灌与说方言。但在构成新约神圣启示之心脏的四卷书─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书─中,没有一处说到说方言或圣灵浇灌。相反的,保罗极其强调那灵的印记、那灵的凭质与那灵的预尝。当我们相信主耶稣时,我们就受了那灵的印记。在生机联结发生的那一剎那,那灵的凭质就赐给了我们。换句话说,我们相信主耶稣时,就接受了那灵,那灵就对我们成了福音终极的福。

热中犹太教的人不知道这种与基督奥秘的生机联结,加拉太信徒也不清楚这事,并从其中岔了出去。今天许多基督徒也是一样。因为有这么多的信徒不明白,他们相信主耶稣时里面所发生的事,于是就岔出去,受其它事物的霸占。因此,我们要看见当我们信主时,我们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这是十分重要的。藉着这个生机的联结,我们就接枝到三一神里。现今三一神的一切所是、所作、所成就、所得着、并所达到的,全都成了我们的分。因着热中犹太教者搅扰加拉太信徒,也因着信徒自己缺少认识,保罗就有负担写这封书信。他特别有负担说到三章中所说的事。每一位信徒都必须清楚,基督与那灵乃是一,这个一乃是供我们享受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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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加拉太书 三1~5及注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14

第 三 章

3: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1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竟迷惑了你们?

【注1】 十字架是神在祂经纶中作为的中心。在本书里,保罗将岔到律法去的信徒带回到十字架,鼓励他们观看钉十字架的基督,使他们永远不再岔到律法去。本书在一4,二19~21,三13,五24和六14,给我们看见基督钉十字架的透彻景象。

基督的钉十字架,指明律法一切的要求,都因祂的死得了成就;并指明基督藉着祂的死,已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使这生命能在祂的复活里,分赐到我们里面,将我们从律法的辖制下释放出来。在福音的话语中,这事已经完全活画在加拉太人眼前,他们怎能忽略这事而受迷惑,退回到律法去?真是无知!

3:2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1接受了那2灵,是本于3行律法,还是本于3听信仰?

【注1】 信徒一信入基督,就接受了那灵。我们若认为基督与那灵是分开的,乃是严重的误解。在重生时,我们信入了基督,也接受了那灵,受了祂的印记。(弗一13。)在那一刻,一种生机的联结发生了,我们就被接枝到三一神里,(罗十一17,)得着那灵作凭质,(弗一14,)作福音终极的福。(14。)而后,接受那灵乃是一生之久、继续不断的事。神将那灵继续不断的供应我们。(5。)

【注2】 加拉太人藉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

在本书头二章,有基督在神圣的启示中,作为神经纶的中心;在后四章,有那灵在我们的经历中,使我们得着神圣的生命,(三,)从神而生,(四,)凭这重生的生命行事为人,(五,)并以神圣的定旨为我们的目标。(六。)因此,我们得以不断享受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5上。)

【注3】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本章7、8、9、11、12、23、24、25节所说的信,都是指这信仰。(见一23注3。)

3:3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既12那灵开始,如今还12肉体成全吗?

【注1】 靠那灵开始,就是靠信基督;靠肉体成全,就是靠行律法。(2。)

【注2】 那灵,就是复活的基督,乃是属于生命。肉体,就是我们堕落的人,乃是属于罪和死。我们不该靠那灵开始,却想靠肉体成全。我们既靠那灵开始,就当靠那灵成全,与肉体毫不相干。二20说到基督和“我”的对比,这里说到那灵和肉体的对比。这指明在我们的经历里,那灵就是基督,肉体就是“我。”从三章至本书信末了,那灵乃是在我们生命经历里的基督。在启示中的是基督,在经历里的是那灵。

在本卷书信中,肉体始终是被定罪、被弃绝的;(一16,二 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从三章起,每章都将肉体和那灵作对比。(3,四29,五 16~17,19,22,六8。)肉体是堕落、三部分组成之人极点的表现,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实化。肉体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试验;那灵乃是本于信所接受并享受的。神的经纶将我们从肉体救到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三一神丰富的福。这无法凭着守律法的肉体作到;惟有凭着本于信接受,并藉信经历的那灵,才能作到。

3:4 你们1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

【注1】 他们遭受逼迫,是因他们信基督,这信将他们从犹太宗教和外邦习俗转向基督。

3:5 这样,那1丰富供应你们那2灵,又在你们中间3行异能的,是本于4行律法,还是本于听信仰?

【注1】 原文意完满、全备、大量的供应。见腓一19。在神一面,祂丰富的供应那灵;在我们一面,我们接受那灵。神供应,我们接受。这种奇妙的神圣传输,天天都在发生。我们向这属天的传输敞开,接受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供应的路,乃是藉着运用灵祷告并呼求主。

【注2】 指包罗万有、复合的灵,如出三十23~25复合的膏所预表的。这就是约七39所说的那灵,也就是在复活里分赐生命的基督。对于在神新约经纶里的信徒,这灵乃是全备的供应。这完全不是本于行律法,乃是本于信那被钉并得荣的基督。

【注3】 行,直译,运行。

【注4】 神的仇敌撒但想要阻挠神的经纶,就利用神为着祂的定旨暂时所赐的律法,使神所拣选的人从祂的经纶岔开。当律法被用以激动人堕落的愿望,想要藉着守律法高抬自己,好得着自己作成的义,这时,律法就被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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