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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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篇 信徒在父子、主仆关系中的生活

壹 儿女与父亲的关系

一  作儿女的

二  作父亲的

贰  奴仆和主人之间

一  作奴仆的

二  作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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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篇 信徒在父子、主仆关系中的生活

基督藉着圣化、洁净、保养和顾惜,要得着一个荣耀的召会作祂的新妇。正如夏娃出于亚当,又回到亚当那里与他成为一体;照样,召会出于基督,又要归于基督,与祂成为一灵。神的愿望,乃是要那出于基督又归于基督的召会,成为荣耀的召会,就是彰显神并显出神的召会。召会藉着圣化、洁净、保养与顾惜,就被神的素质所浸透。这样,召会就成为新妇以彰显基督。今天每一个地方召会都必须是神这样的彰显。

荣耀的召会,就是彰显神的召会,也必须是圣别、没有瑕疵的。这样一个圣别的召会,首先必须从一切凡俗的事物分别出来,然后被神的元素所渗透、浸透。

召会要没有瑕疵,就必须没有搀杂。不洁是一回事,我们里面有搀杂又是另一回事。我们必须纯洁、没有搀杂。没有搀杂,意思是说,我们的所是里没有神之外的东西。比如,我们就像宝石,里面没有外来的元素或本质。有一天召会将不仅是洁净、纯洁的,也是没有瑕疵、没有搀杂的。召会将完全是三一神与复活、提高并变化过之人性的调和。为使基督得着这样一个召会,我们现今正在经历祂的圣化、洁净、保养与顾惜。

以弗所书头四章论到神永远定旨的完成。神要成就祂的定旨,就需要宇宙的新人,就是召会作为四章中那完全长成的人。就这一面说,新人乃是召会最高的一面。从召会是会众,我们往前到召会是神家里的亲人,然后进到召会是基督的身体,末了达到召会是完全长成的人。

神的定旨需要得着成就,基督也需要得着满足。基督里面有一个渴望,一个深的愿望,要得着满足。惟有作新妇的召会,才能满足基督心里的渴望。

甚至在夫妻的关系中,妻子也该顾到丈夫的满足,而不是只为丈夫作些事。圣经说,夏娃未造之前,“那人独居不好。”(创二18。)因此,女人被造乃是为使男人的需要得着满足。按照圣经,男人的满足乃在于女人。在以弗所五章,保罗陈明召会是新妇,为着满足基督。我们已经看见,作新妇的召会所需要的,不仅是实际(真理)和恩典,乃是光和爱。

召会是新人,为着成就神的定旨;召会是新妇,为着满足基督心里的渴望;召会也是战士,为着击败神的仇敌。藉着作战士之召会的属灵争战,神与仇敌之间的难处就解决了。召会若要成为战士打败仇敌,就必须有权能以及神的全副军装。因此,召会是新人,为着成就神的定旨;召会是新妇,为着满足基督;召会是战士,为着打败神的仇敌。

在论到召会是新妇,(弗五22~33,)以及召会是战士(六10~20)这两段之间,插入六章一至九节,对付儿女与父母,以及奴仆与主人的关系。我们若忽略这段话,就不能成为正确的新妇或战士。

壹 儿女与父亲的关系

一 作儿女的

六章一节说,“作儿女的,要在主里顺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正当的。”使徒在劝勉儿女和父母时,先说到儿女,因为难处多是出在儿女身上。

按原文,保罗在这节里不仅是说作儿女的,更是说到“那作儿女的”。保罗在儿女一辞之前用了指定冠词“那”,指明信徒的儿女不是普通的;他们与世人的儿女有别。所以,这些特别的儿女,就是在信徒家中作儿女的,受劝勉要在主里顺从他们的父母。

“在主里”,指明顺从父母乃是藉着与主成为一;也指明是凭着主,不凭自己;是照着主的话,不照自己天然的观念。信徒的儿女应当领悟,他们要藉着与主是一来顺从父母。再者,他们顺从父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乃是凭着主自己。他们的顺从也是照着主的话,照着圣经。

保罗在这节里说,儿女要在主里顺从他们的父母,这是正当的。“正当的”,原文或作,公正的,理所当然的。顺从父母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公正的。

保罗在二至三节继续说,“「要孝敬父母,使你亨通,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这不只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也是第一条关于人与人之关系的诫命。(出二十12。)三节所题的应许,乃是作儿女的可以亨通,并且在世长寿。应许的头一部分与物质祝福上的兴隆有关,也指活在平安的光景里。第二部分是长寿。按照这诫命,亨通和长寿是神给尊敬父母之人今世的祝福。

孝敬,直译,尊敬。尊敬与顺从不同。顺从指行为,尊敬指态度。儿女可能顺从父母,却不尊敬父母。要尊敬父母,需要一种尊敬的态度,尊敬的灵。作儿女的,都需要学习顺从父母,同时也尊敬他们。

我们若要在世上活得长久,就需要孝敬父母。那些不孝敬父母的人,乃是慢性自杀。实际上他们在缩短自己在世上的生命。你若希望延长年日,得享福乐,就要学习顺从父母,同时也孝敬他们。在圣经里这是惟一得享长寿的条件。谁想要活得长久,就需要履行这个条件。

二 作父亲的

保罗在四节转对作父亲的说,“作父亲的,不要惹你们儿女的气,只要用主的管教和警戒养育他们。”惹气会挑动儿女的肉体,而伤害他们。父母生儿女的气总是有害的。为这缘故,我劝作父母的在对付儿女时不要发脾气。不惹儿女的气,需要作父亲的对付自己的怒气,把怒气留在十字架上。如此,才能给儿女合宜的管教。我们要保守自己不发脾气,惟一的路就是留在十字架上。在对付你儿女的过错或过失时,你必须首先上十字架并留在那里,否则你会发脾气,这样发脾气会惹儿女的气。

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反倒要用主的管教和警戒养育他们。养育儿女,意思是藉着保养来栽培他们,抚育他们。抚育儿女需要父母给他们有关为人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所需的指导。这里警戒一辞包括教导。保罗可能是指旧约的要求:作父母的,该用神的话教导他们的儿女。(申六6~7。)这意思是说,我们要教导我们的儿女认识圣经。在这教导之外,我们有时也必须管教他们、惩治他们。父母学习用主的管教和警戒养育儿女,是十分紧要的。

我们作父母的,对我们的儿女必须尽我们的责任。这意思是说,我们不该只教导他们,也该立榜样给他们跟从。正如主耶稣为门徒的缘故圣别自己,(约十七19,)父母也该为儿女的缘故圣别自己。没有儿女的人,也许有自由作一些事,比如早上很晚才起床。但是那些有儿女的,就没有自由这么作。为着孩子的缘故,他们必须受约束。孩子总是模仿父母。所以,父母有责任设立高的标准、以及正确的模型和榜样,给儿女们跟从。

然而,不管父母立了多好的榜样,儿女将来如何发展,乃是在于神的怜悯。一面,父母必须维持高的标准,然而另一面,他们需要信靠主。我们天天都该告诉祂:“主,这些儿女不是我的,他们是你的产业,只是让我照管一段时间。主,我为他们作的,不过是尽我的责任。主阿,他们要变成什么样子,完全在于你的怜悯。”

在儿女的属灵幸福上,父母可能是自私的。如果他们的儿女得救了,属灵了,他们会很高兴。然而,这些父母看到别人家的儿女比他们的儿女更属灵,也许就不快乐。在召会中,作父母的多半盼望他们的儿女成为未来的使徒、长老和执事。因此,即使在这件事上,我们也是自私的。

有一次我读到说,一个妇人为她孩子的得救迫切祷告。虽然她多年天天祷告,她的孩子还是没有得救。有一天她问主为什么不答应她的祷告,不守祂的约。主告诉她,祂当然会守约,当然会答应她的祷告。不过,她太自私了。假若她停止为她的孩子祷告这么多,而开始为别人的孩子祷告,她就要看见祂的信实。从那时起,她开始为其它孩子的得救祷告。不久,她的孩子就得救了。

这故事说出一个事实,我们甚至在为儿女的得救祷告时,也可能是自私的。不为我们的儿女祷告是错的,但自私的全为着他们祷告也是错的。因此,我们儿女的得救,以及他们属灵的幸福,对我们也是个试验。

贰 奴仆和主人之间

一 作奴仆的

保罗在六章五至九节论到奴仆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关于奴仆与主人的关系,他首先劝勉奴仆,因为难处多是出在奴仆身上。五节说,“作奴仆的,要恐惧战兢的,凭心中的单纯,顺从肉身的主人,如同顺从基督一样。”在使徒时代,奴仆是他们的主人买来的,主人对他们有生杀之权。有些奴仆和主人,在召会中成了弟兄。他们在召会中既是弟兄,便是平等、没有分别的。(见西三11。)但在他们家中,那作奴仆的,仍该顺从那按肉身是主人的弟兄。

保罗劝勉作奴仆的要恐惧战兢的,凭心中的单纯顺从主人,如同顺从基督一样。恐惧是里面服事的动机,战兢是外面服事的态度。单纯的意思是在动机上纯洁,没有任何别的目的。奴仆应当是单纯的;他们不该心怀二意。那就是说,他们服事主人不该存心为自己得些什么。

奴仆要顺从他们的主人,如同顺从基督一样。这意思是说,奴仆必须把他们的主人当作主一样。奴仆与主人的关系,也表征我们与我们的主人基督的关系。我们该像奴仆,凭心中的单纯顺从主。

保罗在六节继续说,“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乃要像基督的奴仆,从心〔直译,魂〕里实行神的旨意。”若是一位作奴仆的弟兄,守住他作奴仆的地位,顺从他的主人,他在主的眼中就是基督的奴仆,实行神的旨意,并且他的服事就像对主,不像对人。(7。)这样的奴仆是从魂里遵行神的旨意。这里“从魂里”一辞等于从心里,从里面的所是里。这意思是不仅用肉身服事,也用心服事。奴仆服事要“好像对主,不像对人”。这指明保罗的用意是要将奴仆引向主。他盼望他们学习事奉主人如同事奉主一样。

关于奴仆,保罗在八节下结论说,“晓得各人,或是为奴的,或是自主的,无论行了什么善,都必从主得着赏报。”得着赏报,直译,得回这善。我们无论行了什么善,都必从主得回同样的善。如果奴仆行善,主将以这善回报他们。这意思是说,他们所行的善要成为他们的赏报。

二 作主人的

保罗在九节说,“作主人的,也要同样待奴仆,放弃威吓,知道他们和你们的主人,乃是在诸天之上,祂并不偏待人。”对所买的奴仆有生杀之权的主人,该放弃威吓,因为在诸天之上的主,乃是他们和奴仆的真主人。在肉身上,有些人也许是奴仆,有些人也许是主人。但在主眼中,奴仆和主人并没有分别。按照歌罗西三章十一节,在新人里,没有为奴的或自主的。在召会中,我们都是弟兄。然而,在肉身上,奴仆和主人仍有区别。

在这一切劝勉里,保罗有一个要点:为着召会生活的缘故,我们在今世需要有正确的人性生活。这是极其重要的功课,是我们众人都要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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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以弗所书 六1~9及注

叁 召会在圣灵里需要的生活与职责 四1~六20

三 在伦常关系上需要的生活 五22~六9
2 儿女与父母之间 六1~4

第 六 章

6:1 作1儿女的,要2在主里顺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3正当的。

【注1】 使徒在劝勉儿女和父母时,先说到儿女,因为难处多是出在儿女身上。

在论到召会是新妇,(五22~33,)召会是战士(10~20)这两段之间,插入1~9节,对付儿女与父母,以及奴仆与主人的关系。我们若忽略这点,就不能成为正确的新妇或战士。关于这一切劝勉,保罗题出一个我们所要学的极其重要的功课,就是为召会生活的缘故,需要在现今的世代,有正确的为人生活。

【注2】 在主里,指明顺从父母乃是:(一)藉着与主成为一;(二)凭着主,不凭自己;(三)照着主的话,不照自己天然的观念。

【注3】 或,公正的,理所当然的。顺从父母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公正的。

6:2 a
6:3 “要1孝敬父母,使你2亨通,在32长寿。”这是4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注1】 直译,尊敬。尊敬与顺从不同。顺从指行为,尊敬指态度。儿女可能顺从父母,却不尊敬父母。要尊敬父母,需要一种尊敬的态度,尊敬的灵。作儿女的,都需要学习顺从父母,同时也尊敬他们。

【注2】 “亨通”是在物质祝福上兴隆,“长寿”是长命。得亨通和长寿,是神给尊敬父母之人今世的祝福。你若希望延长年日,得享福乐,就要学习顺从并尊敬你的父母。要孝敬父母,乃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注3】 直译,地。

【注4】 这不只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也是第一条关于人与人之关系的诫命。(出二十12。)

6:4 作父亲的,不要1惹你们儿女的气,只要用主的管教和2警戒养育他们。

【注1】 惹气会挑动儿女的肉体,而伤害他们。不惹儿女的气,需要作父亲的对付自己的怒气,把怒气留在十字架上。如此,才能给儿女合宜的管教。

【注2】 警戒包括教导。作父母的,该用神的话教导他们的儿女,(申六6~7,)教导他们认识圣经。然而,儿女将来如何发展,乃是在于神的怜悯。

3 奴仆与主人之间 六5~9

6:5 作1奴仆的,要2恐惧战兢的,凭心中的3单纯,4顺从5肉身的主人,6如同顺从基督一样。

【注1】 关于奴仆与主人的关系,使徒首先劝勉奴仆,因为难处多是出在奴仆身上。

【注2】 恐惧是里面服事的动机,战兢是外面服事的态度。

【注3】 单纯,意在动机上纯洁,没有任何别的目的。

【注4】 在使徒时代,奴仆是他们的主人买来的,主人对他们有生杀之权。有些奴仆和主人,在召会中成了弟兄。他们在召会中既是弟兄,便是平等、没有分别的。(见西三11。)但在他们家中,那作奴仆的,仍该顺从那按肉身是主人的弟兄。

【注5】 直译,按肉身作主人的。

【注6】 奴仆与主人的关系,也表征我们与我们的主人基督的关系。我们该像奴仆,凭心中的单纯顺从主。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乃要1像基督的奴仆,2从心里实行神的旨意,

【注1】 若是一位作奴仆的弟兄,守住他作奴仆的地位,顺从他的主人,他在主的眼中就是基督的奴仆,实行神的旨意,他的服事就像对主,不像对人。(7。)

【注2】 直译,从魂里。这意思是不仅用肉身服事,也用心服事。

6:7 用善意1服事,2好像对主,不像对人;

【注1】 直译,作奴仆服事。

【注2】 见6注1。

6:8 晓得各人,或是为奴的,或是自主的,无论行了什么善,都必从主1得着赏报。

【注1】 直译,得回这善。我们无论行了什么善,都必从主得回同样的善;这善要成为我们的赏报。

6:9 作主人的,也要同样待奴仆,1放弃威吓,知道他们和你们的主人,乃是在诸天之上,祂并不偏待人。

【注1】 对所买的奴仆有生杀之权的主人,该放弃威吓,因为在诸天之上的主,乃是他们和奴仆的真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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