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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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信息


第四十五篇 不是永远的沉沦,乃是时代的刑罚

壹 神给信徒永远救恩的保障

一  神的意愿

二  神的拣选和呼召

三  神的爱和恩

四  神的义

五  神的约

六  神的能力

七  神的生命

八  神自己

九  基督的救赎

十  基督的能力

十一 基督的应许

贰  永远的沉沦是对不信的人

叁  时代的刑罚是对失败的信徒

一  神的管教或惩治

二  有人今世受管教

三  有人来世受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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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篇 不是永远的沉沦,乃是时代的刑罚

本篇信息的题目是“不是永远的沉沦,乃是时代的刑罚”;在主的恢复里,这样一篇打基础的信息是必需的。“时代的刑罚”是主恢复里的新名词,在其它基督教书籍或信息里可能找不到。我们所以要用这个辞,因为有许多基督徒,把时代的刑罚和永远的沉沦混为一谈。根据新约,这二者是分开的事,彼此互不关联。永远的沉沦是对不信的人,而时代的刑罚是对信徒。把二者混在一起,造成了许多的难处。

今天基督教里,对于救恩的看法,有两个主要的学派。一派说,救恩是永远的。照这一派的说法,我们一次得救就永远得救,不管我们得救以后作什么。救恩是永不会失去的。第二派认为,我们得救后若不留心,还可能再失丧。所谓的圣洁宗,大多属于这一派。他们相信一个人可能一再反复的得救又失丧。因为他们的救恩上上下下,好像电梯一样,我们可以把这种观念的救恩称之为“电梯救恩”。在我不到三十岁时,有一位传道人曾到我们城里传讲说,我们可能在早上得救,晚上又失丧;然后第二天早上悔改认罪,又可以得救。我听见那种讲法以后,就放胆对那城里的圣徒说,这完全是胡言乱语,我们的神永远不会给我们那样的救恩。

表面看来,传讲“电梯救恩”的人,似乎有一些圣经根据,其实不然。他们好像视力差的人,把英文字母的C看成了G。他们大大的误解圣经中的一些经节。他们引用那些说到时代刑罚的经节,来支持他们的道理,说一个得救的人,还可能再失丧。附和这一派神学的人,永远没有得救的把握。就着他们的救恩来说,他们死的时候,若正逢光景美好,就永远得救;若正逢光景下沉,就永远失丧。这是什么福音?真是太可怕了!

另一方面,说得救以后,不论作什么都没有问题,一直都是得救的,这样的教导也是不正确的。按照这种教训,只要我们有了永远得救的把握,什么就都好了。我们必须放下这两派神学的教训,来看在神纯正的话中,对这件事怎样说。

壹 神给信徒永远救恩的保障

神的救恩是永远的,我们一旦得着了,就永远稳妥。关于这一点,有十一个明证。

一 神的意愿

神的意愿是永远救恩的保障。以弗所一章五节说,我们是照着神的意愿所预定的,而约翰六章三十九节告诉我们,父的意思是凡赐给子的人,一个也不失落。这就是神对我们救恩的意愿。神的意愿比磐石更坚定稳妥。天地可以废去,神的意愿却永远长存,绝不会上上下下,像电梯一样。

二 神的拣选和呼召

神的拣选和呼召,也是神的救恩的保障。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就拣选了我们。(弗一4。)不是我们拣选了祂,乃是祂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祂的拣选,不是本于我们的行为,乃是本于那呼召人的。(罗九11。)祂不仅预定了我们,又召我们来,(八30,)这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自己的定旨。(提后一9。)祂的呼召是没有后悔的。祂呼召了我们就永不后悔。祂的拣选和呼召与我们的行为无关,绝不受我们行为的影响,因为祂的拣选和呼召永不改变。神的拣选和呼召既是由神发起,而不是由我们发起,就成了我们救恩的保障。

三 神的爱和恩

神的爱和恩,也是我们从神所得救恩的保障。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约壹四10。)没有一事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8~39。)我们会改变,但神的爱永不改变。不仅如此,神救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在历世之前,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恩典。(提后一9。)我们的行为时常失败,但神的恩永不失败。救恩的保障,不在于我们的行为,乃在于那出自祂不变之爱的永远有功效之恩典。

四 神的义

神那显示与信的义,(罗一16~17,)乃是神永远救恩的保障。神为要显示祂的义,就必须称我们为义;祂已经称我们这些相信主耶稣的人为义。(三26。)称我们为义的,乃是公义的神。(八33。)神的义是祂宝座的根基。(诗八九14。)祂的宝座立定直到永远,永不动摇。我们的救恩,既有神的义作保障,就像祂的宝座一样,永不动摇。

五 神的约

神的约是我们救恩的保障。神以祂的新约救了我们。(来八8~13。)这约明确的立定,祂要把生命之律写在我们里面,并且不再记念我们的罪。祂既是信实的神,就永不背弃祂的约。(诗八九34。)祂不仅受祂的义约束,也受祂的信实约束。因此,祂的约连同祂的信实,乃是我们救恩的保障。

六 神的能力

神的能力也是神永远救恩的保障。主耶稣说,祂的父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父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9。)父神比一切更有能力,祂有大能的膀臂,祂的手有力,(诗八九13,)谁也不能从祂手里把我们夺去。

七 神的生命

神的生命也是救恩永远的保障。主说,“我又赐给他们永远的生命,他们必永不灭亡。”(约十28。)永远的生命一旦赐给我们,你想还会收回吗?若说我们得救之后还会失丧,就是说赐给我们的永远生命还会收回;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一旦我们得着了永远的生命,就永不灭亡。

八 神自己

神自己乃是我们救恩的保障。祂已经拣选、预定、呼召、称义、洁净并拯救了我们。在祂并没有转动的影儿;(雅一17;)祂是不改变的。(玛三6。)神既为我们作了这一切,好使我们得救,你想神会在这事上改变吗?我们的情形和光景,能影响神的性情吗?能改变神的作为吗?绝不可能!我们救恩的保障,乃是这位不变的神自己。

九 基督的救赎

基督的救赎是我们救恩的保障。基督为我们死了,(罗八34,)祂死所成功的救赎,乃是永远的救赎。(来九12。)祂一次把自己献给神,就使我们永久完全,(十14,)而这永远救赎的结果,就是我们永远的救恩。(五9。)因此,不论在程度上、时间上,祂都能拯救我们到底。(七25。)

十 基督的能力

基督的能力也是我们永远救恩的保障。在约翰十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主向我们保证,不仅是父的手,祂的手也保守我们不至灭亡。父是有力的,主是有能的。谁也不能从父手里,或从主手里把我们夺去。父爱的手和子恩典的手,这两只神圣的手,都有保守的大能,乃是我们的保障。

十一 基督的应许

末了,基督的应许乃是我们救恩的保障。主耶稣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绝不把他丢在外面。”(约六37。)这里我们看见,主应许说,凡到祂这里来的,祂绝不拒绝,也不撇弃。以上所有的经节,都很清楚的,一点不含糊的,为我们救恩的保障立了坚固的根基。没有什么能废掉这些清楚的经节。因此,所有神的儿女,都应该有正确的信心,相信神的救恩是永远的。

那些认为得救之后还会失掉救恩的人,诉诸希伯来十章二十九节这样的经节,那里说,“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藉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我们对这节经节必须特别小心。这里是说到一个已经得救的人,因为这一节说,这人藉基督的血已经成圣了。但这人虽然得救了,可能要受更重的刑罚,因为他践踏神的儿子,把基督的宝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的灵。毫无疑问的,恩典之灵的确在他里面作工,只是他没有听从。

要明白这节圣经,我们必须从二十五节看起,那里说到“不可放弃我们自己的聚集,好像有些人习惯了一样”。我们已经看过,希伯来的信徒放弃他们自己的聚集,就等于放弃召会,又回到犹太教去再献牲畜为祭。然后,二十六节说,这就是在“认识了真理以后”,还故意犯罪。我们在上一篇信息曾经指出,“真理”是指前面章节所揭示的事;这些章节使希伯来的信徒完全认识,神已经除去了旧约,立定了新约。他们有了这个认识之后,如果仍然回去为罪献祭,就是故意犯罪。他们知道,按照神的经纶,不再有为着罪的祭物了,因为基督这独一的祭物,已了结其它一切的祭物。从上下文来看,二十九节是指真正得救的人说的。所有希伯来的基督徒都是得救的,但他们有放弃基督徒聚集的危险,也就是放弃召会,又回到犹太教去。他们若是这样作,必定会受到某种的刑罚。虽然这一节指明,一个得救的人可能会受刑罚,但并不是如第二个学派所误解的,以为得救的人还会失丧。这里绝对不是指永远的沉沦,乃是指信徒所受的某种刑罚。

贰 永远的沉沦是对不信的人

十章二十九节里“更重的刑罚”,不同于遭受第二次的死。(启二十6,14,二一8。)遭受第二次的死,是指在火湖里永远的灭亡,也就是永远的沉沦。这是最可怕的。有人辩驳说,没有永远的沉沦这回事;他们说神是爱,不忍心使祂创造的人在火湖里永远受苦。他们似乎忘了启示录十四章十至十一节,十九章二十节,二十章十节,十四至十五节,和二十一章八节。这些经节告诉我们,那些失丧、灭亡的人,要在火湖里永远受苦。神是神。祂爱的时候,是真正的爱;但祂严厉的时候,也真是严厉。不信的人既要面对这可怕的永远沉沦,他们实在需要福音。

叁 时代的刑罚是对失败的信徒

一 神的管教或惩治

信徒虽不会失丧,却可能因失败遭受时代的刑罚。(来十29。)这些日子,我们都听见呼召,要我们进前来,而不要退缩。但假如有些人退缩,他们不会灭亡,却要受神对付,遭受时代的刑罚。在圣经中,时代的刑罚称作管教或惩治。神的刑罚就是祂的管教。父母责罚儿女时,并不是永远弃绝他们。父母管教孩子乃是出于好意。我认识一对基督徒夫妇,在学业方面警告儿女。他们告诉孩子,一切都为他们预备好了,他们的责任是用功读书。到学期末了,他们若是考到甲等,就有奖赏;若是不及格,就要关在黑房间里一天。这对夫妇果然照他们所说的,在学期末时,给得到甲等的孩子奖赏,给不及格的孩子惩罚。当父母管教孩子的时候,甚至流泪说,“孩子,我爱你,不过没法原谅你。你要在黑房间里待一天,也不准吃饭。”他们并非把孩子弃绝,那黑房间也不是临时监狱,可说是爱的密室。孩子的父母表现了最高的爱;到下一个学期,他也考到甲等了。这就是时代刑罚的例证。

我们的天父有爱,也有智慧。你以为祂会一直让我们失败吗?当然不会。那么我们若失败,祂怎么办?祂会给我们爱的管教,把我们放在爱的黑房间里一段时间。在黑暗里,祂的儿女会受到管教,得到益处。

二 有人今世受管教

所有正确的基要派圣经教师,都相信神会惩治祂的儿女。在希伯来十二章五至十一节,有话警告我们。五至六节说,“你们竟全然忘了那劝勉的话,就是对你们如同对儿子所讲论的,说,“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被祂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这里的话,主要的是指神在今世的管教。你是神的儿子吗?如果你是儿子,你就可能被鞭打。七节说,“为了受管教,你们要忍受。神待你们如同待儿子;那有儿子是父亲不管教的?”作者写本书时,希伯来的信徒正在受惩治。神待他们如同待儿子。我虽然管教自己的孩子,却从未管教在街上的孩子,因为他们不是我的儿女,我与他们无关。八节继续说,“只是你们若不受众子所共受的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儿子了。”我们若没有父的管教,就是私生子,不是儿子了。我当然不愿作私生子。“再者,我们曾有肉身的父管教我们,我们尚且敬重他们,何况万灵的父,我们岂不更当服从祂而得活着吗?肉身的父是在短暂的日子里,照自己以为好的管教我们,惟有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为了我们的益处,使我们有分于祂的圣别。”(9~10。)圣别是神的性情;有分于祂的圣别,就是有分于神圣别的性情。希伯来的信徒留在犹太教里,乃是凡俗、不圣别的;他们需要圣别出来,归于神的新约,好有分于神圣别的性情。为这目的,神兴起逼迫管教他们,使他们从凡俗中圣别出来。

三 有人来世受管教

虽然所有基要派的圣经教师,都相信神会惩治祂的儿女,但他们几乎都认为祂的惩治只在今世,不在来世,以为神不会在我们死后再惩治我们。但我在圣经里找不到这样的教训。路加十二章四十五至四十八节清楚的启示,主回来的时候,要惩治那不忠信的仆人。所有的信徒,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按着他们得救后的生活和工作受审判,断定他们是否要受惩治。这如同到学期末了,孩子们把成绩单交给父母,父母就决定赏罚。主回来时,我们都要把成绩单交给祂,祂要决定我们该得什么。神的管教不仅在今世,也在来世。我们曾指出,来世仍然属于旧天旧地。因此,即使来世的国度时代,仍是父对付祂儿女的时期。

希伯来十章二十七至三十一节所题出的警告,不是指不信之人永远的灭亡,乃是指神对那些不听从祂话之儿女时代的刑罚。我们必须确信,我们一旦得着神的救恩,就永远不会失去。然而,我们若忽略神的话,就会受到刑罚。神惩罚我们,并非憎厌我们。相反的,这是父神爱我们的标记。祂所爱的,祂必管教,祂待我们不像待私生子,乃像至亲的儿子。父必定会管教我们。

我们何等感谢主,祂向我们开启了祂的经纶,也给了我们警告,叫我们照着祂的经纶往前!我们若不留意神的警告,就会受刑罚。至于什么时候受罚,完全在于祂,而不在于我们。什么是对付孩子最好的时候,乃是由作父母的来定规。他们决定是否立即对付,还是等一下更好。照样,我们的父晓得什么时候对付我们最适当,是否在今世,或是等到来世。路加十二章四十五至四十八节,十九章二十二至二十六节,马太二十四章四十八至五十一节,二十五章二十六至三十节,都清楚而肯定的说,主耶稣回来时,要对付那些不忠信的仆人。

现在我们应该清楚,我们从神所得的救恩,是永远稳妥的。但是我们得救以后,必须谨慎的跟随神往前,特别是在这些希伯来书信息中得着对真理完全的认识之后,更是如此。若是这些信息不能帮助你往前,对你的幸福必定毫无益处。我们若知道主的旨意,却不去行,就会多受鞭打。我们若不知道主的旨意,而没有去行,就会少受鞭打。路加十二章四十八节说,“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鞭打的事,必少受鞭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格外多要。”你若没有心随主往前,你最好一无所知。但我们不再是一无所知。愿我们都听从警告,进前而不退缩。愿我们这样祷告:“主耶稣,帮助我进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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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希伯来书 十29及注4

贰 基督的超越 一4~十39

(第四个警告─要向前进入至圣所,不可退缩回到犹太教 十19~39)

10:29 何况那践踏神的儿子,将他藉以成圣的立约之血当作俗物,又亵慢恩典之灵的,你们想,他该受怎样更重的刑罚?

【注4】 这不同于遭受第二次的死,那是在火湖里永远的灭亡。(启二十6,14,二一8。)信徒虽不会灭亡,却可能因失败遭受时代的刑罚。这刑罚要比那干犯字句律法的人所受的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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