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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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信息


第十七篇 神圣交通的条件(九)

旧诫命
旧诫命成为新的
在祂并在我们都是真的
光与黑暗
履行两个条件以维持神圣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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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神圣交通的条件(九)

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七至十一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约壹二章七至十一节,就是约翰一书论到神圣交通的条件末了的一段。

旧诫命

约翰在约壹二章七节说,“亲爱的,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你们从起初就有的旧诫命,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这里题到的“旧诫命”是主在约翰十三章三十四节所赐的诫命:“我赐给你们一条新诫命,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正如我爱你们,为使你们也彼此相爱。”这诫命是信徒所听见,从起初就有的话。

约壹二章七节里“从起初”这辞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我们曾经指出,这辞在约翰福音用了二次,在约翰一书用了八次,在约翰二书用了二次。在约翰八章四十四节,约壹一章一节,二章十三至十四节,三章八节,是用在绝对的意义上;在约翰十五章二十七节,约壹二章七节、二十四节(二次),三章十一节,约贰五节、六节,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约翰写给信徒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是他们从起初,就是从主耶稣在地上给他们诫命叫他们彼此相爱的时候就有的。那旧诫命就是他们所听见的话。

主的诫命就是祂的话。这意思就是,主的诫命不仅仅是训谕,更是传输生命供应的话。主耶稣在约翰六章六十三节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因此,约壹二章七节的“话”指明生命的供应。凡主所说的,都是将生命和灵供应我们的话。主所说的可能也是训谕,要求我们作某件事。但是只要那训谕是主所说的,是从祂口里所出的,就是供应我们生命的话。因此,每当我们接受并遵守主的话,我们就接受生命的供应。

旧诫命成为新的

约翰在二章八节接着说,“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弟兄相爱是旧诫命,也是新诫命:是旧诫命,乃因信徒从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就有了;是新诫命,乃因在基督徒的行事为人上,这诫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及新鲜的能力照耀着。

二章八节的“这”原文为中性,不是指阴性的“诫命,”乃该指弟兄相爱这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这事实。这在主是真的,因祂不仅将这诫命赐给祂的信徒,也在他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上不断的更新这诫命。这在信徒也是真的,因他们不仅一次永远的领受了这诫命,也一再的蒙其光照,得其复苏。

约翰在二章八节告诉我们,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黑暗渐渐过去,就是黑暗在真光的照耀里渐渐消逝。真光乃是主诫命的光。因着这光的照耀,弟兄相爱的诫命就在黑暗中露出曙光,使这条旧诫命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中一直是新鲜的。

许多人读了二章七、八节,因约翰所说关于旧诫命和新诫命的话受到困扰。他在七节说,他写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但他在八节说,他写的是一条新诫命。旧诫命怎能是新诫命?是新诫命有别于旧诫命呢,还是旧诫命成了新的?如果我们从上下文仔细来读这些经节,会看见旧诫命和新诫命实际上乃是一。这是因为诫命就是主的话,而主的话发出曙光,如同早晨太阳升起,新的一天露出曙光一样。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的照耀就吞灭了黑暗。夜的黑暗总是随着朝阳的照耀而消逝。约翰在此指明,主的诫命,就是主活的话,如同旭日照耀,这照耀吞灭了黑暗。

人的诫命不论是那一种,颁布以后就逐渐变旧。人的诫命不是活的。因为这些诫命不是活的,所以从来不会发出曙光,也从来不会照耀。但主所赐的诫命是祂活的话。因为主的诫命是祂活的话,这话就照耀。这活的话在黑暗里发出曙光的时候,是带着属天的光。属天之光的照耀使旧的事物成为新的,特别使旧诫命成为崭新、新鲜、且满了亮光的。

你也许熟悉这项原则:光的照耀指明新。假如你关了房间里的灯,过了一段时间再开灯,那时你自然会有新的感觉。光的照耀带给我们这种新的感觉。光每次照耀,都带进新的光景。

因为人的话是死的,不能照耀,因此不能给我们新的开始。但主的诫命,就是祂活的话,总是给我们新的开始,因为祂的话一再照耀,崭新又新鲜。

我们许多人能见证,我们这样经历过主话的照耀。比方说,主耶稣在约翰十三章三十四节吩咐我们要彼此相爱。我们能见证,在我们基督徒的生活里,这诫命多次成了崭新又新鲜的。在我们作基督徒的年日里,这旧的训谕常常对我们成为新鲜的话。每当我们接触主,而祂的旧诫命在我们的黑暗中露出曙光时,光就照耀。“新”同着这光而来。旧诫命就是这样成为新诫命的。旧诫命成为新的,因为这是活的、照耀的话。这照耀使得旧诫命崭新又新鲜。

现在我们能明白为何使徒约翰说,“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旧诫命…。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约翰在这些经节里似乎说,“我相信我写给你们的,正照耀在你们身上,并且吞灭黑暗。现今在这新光的照耀里,黑暗渐渐消逝了,过去了。”

在祂并在我们都是真的

约翰在约壹二章八节说,弟兄相爱的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这事实在主并在我们都是真的。这在主是真的,因祂赐下了这诫命,并使这诫命更新且复苏。这在我们也是真的,因我们不仅领受了这条旧诫命,也得着这诫命崭新且新鲜的光照。在这光照之下,我们感觉到这话对我们是新的,且使我们复苏。这话甚至使我们成为新的。因此,这在我们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消逝,真光已经照耀。

这真光是什么?就是照耀在我们身上主话里的光。这照耀好比新的一天露出曙光。

光与黑暗

约翰在二章九节接着说,“那说自己在光中,却恨他弟兄的,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光是神素质的彰显,也是真理的源头。神圣的爱与这神圣的光有关;相对的是属撒但的恨,与属撒但的黑暗有关。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里的表记。(约壹二11。)照样,爱弟兄乃是住在光中的表记。(约壹二10。)

约翰在这封书信的第一章,论到神圣交通的第一条件,说到光与黑暗。他在二章说到第二条件时,也题到光与黑暗。恨是我们在黑暗里的表记,爱是我们在光中的表记。

约翰在十节接着说,“那爱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住在光中有赖于住在主里面,(约壹二6,)由此产生对弟兄的爱。绊跌来自眼瞎,眼瞎来自黑暗。

神圣交通的两个条件都在于神圣的光。我们若不在神圣的光中,自然就断绝了神圣生命的交通。我们若没有光,自然就在黑暗里。每当光消逝,就有了黑暗。照样,只要我们住在神圣的光中,黑暗就消逝了。

没有神圣的光,是我们不在神圣的交通里有力的表记。在一章关于神圣交通的第一条件,我们是在光中还是在黑暗里,决定于我们有否对付罪。我们若犯罪,就是在黑暗里。但我们若认罪,对付罪,经历神的赦免和洗净,我们就要在光中。在二章关于神圣交通的第二条件,我们是在黑暗里还是在光中,决定于我们是否爱弟兄。我们若恨弟兄,就是在黑暗里。但我们若爱弟兄,就是在光中。当我们在光中,我们就是在神圣的交通里。但是当我们在黑暗里,我们就与这交通无分无关。

约翰在约壹二章十一节说,“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在约翰十二章三十五、四十节,黑暗是眼瞎的结果;在这里,黑暗是眼瞎的缘由。黑暗带进眼瞎,眼瞎是绊跌的缘由。基督徒怎么可能绊跌?基督徒可能因着来自黑暗的眼瞎而绊跌。黑暗是我们交通受打岔的结果。当我们在神圣生命里的交通中断时,我们立刻在黑暗里。这黑暗引致眼瞎,这时我们就容易绊跌。

履行两个条件以维持神圣的交通

在约壹一章五节至二章十一节有神圣交通的条件。第一个条件是承认我们的罪,第二个条件是爱神并爱弟兄。要承认我们的罪,就需要领悟我们还有罪住在肉体里,并且总有可能犯罪。每当我们犯罪时,就需要认我们的罪。我们认罪是基于神的供备:耶稣的血、我们信实且公义之神的信实与公义、辩护者、以及基督作我们平息的祭物。藉着这些供备,我们可以享受交通的恢复,这交通的恢复完全基于平息。实际上,平息本身就是得着恢复的交通。我们以平息为根基,就可以与神交谈,神也与我们交谈。于是我们就有双向的交通,作我们与神之间彼此的享受。这是维持神圣交通的第一个条件。

我们已经强调,第二个条件是爱神并爱弟兄。我们要履行这条件,就需要不断的在经历上认识神。偶尔认识神是不够的,认识神不是一劳永逸的。我们需要不断的活在神圣的生命里,好在经历上认识神。我们日常的生活该是不断认识神的生活,因为我们的生活该是活出神的生活。只要我们活出神,我们就会不断的认识祂。

我能从经历中作见证,每当我说话,我就有机会认识神。我释放信息,就是盼望在神里面并同着神说话。但是有时候,一句话就要从我口里出来,那时我觉察到需要把那句话吞回去,因为神,就是我在祂里面并同着祂说话的神,规律我所说的。我不要在我自己里面说话,乃要在神里面说话。我无法告诉你,我在说话的事上,逐渐对神有了多少的认识。每当我说话,我就认识神。说话总是一个黄金机会,让我来经历祂。

我们若要经历并享受神圣的爱,并让这爱成为我们藉以爱神并爱人的爱,就需要在经历上认识神。这是使神的爱成为我们的爱的基本要求。

我们若不断的在经历上认识神,自然就会遵守主的诫命。我们认识神,就遵守主的诫命。遵守主的诫命,意思就是接受祂的话。我们已经指出,主的话不仅是诫命或训谕,主的话对我们也是生命的供应。主的话总是在我们的灵里供应生命,这可由我们的经历得着证实。每当我们接受主的话,并且付诸实行,我们里面立刻得着生命的供应。

主的话和摩西的律法不同。摩西的律法是训谕,有命令和要求,却没有供应。然而,凡主在新约里所吩咐我们的,都是供应的话。主生命的供应托住祂的诫命。主的诫命不仅是训谕,要求我们作事;主的诫命也是话,总是供应所要求的。主的话甚至将是生命、是那灵的主自己供应我们。因此,我们可以经历祂并享受祂。我们若认识祂,就遵守祂的话。藉着遵守祂的话,我们就享受祂的供应。

当我们遵守主的话,并接受祂的供应,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得着成全。这就是说,当我们接受主话的供应,神的爱就成了我们的享受,这享受产生对神和弟兄的爱。

我们若要履行神圣交通的第二个条件-爱神并爱弟兄的要求,就必须认识神。我们若认识祂,就必遵守祂的话。我们若遵守祂的话,就必接受祂生命的供应。然后,神的爱在我们里面就要得着成全。我们对神爱的经历与享受要产生对神和弟兄的爱,这就履行了维持神圣交通的第二个要求。

神圣交通的两个条件在消极方面与罪有关,在积极方面与爱有关。在消极方面,我们需要对付罪;在积极方面,我们需要操练自己爱神并爱弟兄。因此,罪必须受对付,爱必须得成全。我们若对付罪,并操练自己爱神并爱弟兄,我们就履行了保守自己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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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约翰一书 二7至11及注

壹 神圣生命的交通 一1~二11

三 神圣交通的条件 一5~二11

2 爱神并爱弟兄 二3~11

2:7 亲爱的,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诫命,乃是一条你们从起初就有的旧诫命,这旧诫命就是你们所听见的话。

【注1】 这辞是用在相对的意义上。见一1注2二段。

【注2】 指主在约十三34所赐的诫命,就是信徒所听见,从起初就有的话。

2:8 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诫命,这在主并在你们都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

【注1】 弟兄相爱是旧诫命,也是新诫命:是旧诫命,乃因信徒从基督徒生活的开始就有了;是新诫命,乃因在基督徒的行事为人上,这诫命一再露出新的曙光,一再以新的亮光及新鲜的能力照耀。

【注2】 “这”原文为中性,不是指阴性的“诫命,”乃该指弟兄相爱这旧诫命在信徒的基督徒行事为人上是新的,这个事实。这在主是真的,因祂不仅将这诫命赐给祂的信徒,也在他们日常的行事为人上不断更新这诫命。这在信徒也是真的,因他们不仅一次永远的领受了这诫命,也一再的蒙其光照、得其复苏。

【注3】 黑暗渐渐过去,就是黑暗在真光的照耀里渐渐消逝。真光乃是主诫命的光。因着这光的照耀,弟兄相爱的诫命就在黑暗中露出曙光,使这条旧诫命在整个基督徒的生活中一直是新鲜的。

2:9 那说自己在光中,却恨他弟兄的,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

【注1】 光是神素质的彰显,也是真理的源头。(见一5注2。)神圣的爱与这神圣的光有关;相对的是属撒但的恨,与属撒但的黑暗有关。恨主里的弟兄乃是在黑暗里的表记;(11;)照样,爱弟兄乃是住在光中的表记。(10。)爱叫我们住在光中,光叫我们爱弟兄。

2:10 那爱他弟兄的,就住在光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

【注1】 住在光中有赖于住在主里面,(6,)由此产生对弟兄的爱。

【注2】 见9注1。

2:11 但那恨他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那里去,因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

【注1】 见9注1。

【注2】 去,原文意,离去。

【注3】 在约十二35、40,黑暗乃是眼瞎的结果,这里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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