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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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信息


第三十八篇 神圣出生的美德以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三)

知道某种罪是至于死的
摩西的事例
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分赐生命
个人经历的见证
罪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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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篇 神圣出生的美德以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三)

读经:约翰一书五章十四至十七节。

知道某种罪是至于死的

在约壹五章十六、十七节约翰说,“人若看见他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就是给那些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那罪祈求。一切的不义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这些经节指明,我们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但我们怎能知道某种罪是否至于死?假设一位弟兄犯了罪,也生病了,我们若不知道这罪是否至于死,我们怎能为这种光景祈求?

我们已经看见,五章十四至十七节与在永远生命交通里的祷告有关。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神照着祂每个儿女的属灵光景,施行祂行政的对付。在神行政的对付里,有些神的儿女由于某种罪,被命定肉身要在今世死亡,有些由于别的罪,也被命定肉身要死亡。是不是至于死的罪,乃在于神照着各人在神家中的地位和光景而有的审判。

虽然我们可能在原则上清楚这事,但我们要怎样分辨弟兄是不是犯了至于死的罪?我们要有这种辨别力,就需要是个绝对与主是一的人。事实上只有主自己知道某种罪是不是至于死。因此,我们若不与主是一,就无法知道弟兄是不是犯了至于死的罪。然而,我们若深深的与主是一,住在主里面,并与主是一灵,就自然会知道某种罪是不是至于死。我们就不需要努力去知道这事。

摩西的事例

我们不该认为某种罪很严重,是至于死的,而另一种罪不严重,不至于死。我们可以看民数记二十章摩西的事例。摩西被激怒,作了一件不照着神旨意的事;他第二次击打磐石。击打磐石两次,是违背神的基本原则。磐石表征基督,神没有意思要基督被击打两次。摩西头一次击打磐石是照着神的话,(出十七1~6,)但他第二次击打磐石不是照着神的话。神叫摩西吩咐磐石,但摩西因着被激怒,第二次击打磐石。摩西虽然与神这么亲密,但由于那个错误,就不得进入美地:“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民二十12。)根据申命记三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二节的记载,耶和华吩咐摩西上山去,死在那里,因为他和亚伦得罪了耶和华,“在寻的旷野,加低斯的米利巴水,在以色列人中没有尊我为圣。”(申三二51。)我们也许认为摩西只犯了小错,但是照着神行政的对付,这是至于死的罪。摩西的例子说明一个事实,我们凭自己不够资格(或不能)分辨怎样的罪是至于死的。惟独我们绝对与主是一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辨识力。

在神圣生命交通里的分赐生命

约壹五章十四至十七节论到分赐生命的祈求所描述的,只有那些在主里很深的人才会经历到。约翰在十四节说到照神旨意的祷告。我们要有这样的祷告,就必须与主是一。我们若深深的与主是一,就会认识祂的旨意,也会知道那犯罪者的光景。因为他是我们的弟兄,是在主里与我们非常亲近的人,所以我们会知道他在主面前真实的情形。这件事是很深的。

你若与主是一,知道犯罪弟兄在主面前的光景和情形,你就会明白主的旨意,能照祂的旨意祷告。因为你明白主的旨意,你也就知道这位弟兄是否会因着他的罪而死。

这些经节指明,我们有永远生命的人,能将这生命传给人。这就是说,我们能成为永远的生命所藉以供应给人的管道。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流出,并流到别人里面。五章十六节说到这点。在这节,祈求的人也就是将生命赐给犯罪弟兄的人。这指明祈求的人会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的人。这位住在主里面,与主是一,并与主在一灵里祈求的人,成了神赐生命之灵能将生命赐给他所代求之人的凭借。这是一件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分赐生命的事。

请注意约翰在五章十六节说到人看见“他的弟兄”犯了罪。“他的弟兄”一辞是指一位与他亲近的弟兄,亲近到一个地步,成为他的一部分。你若有一位与你这样亲近的弟兄,而你不知道这弟兄是否会因他的罪而死,那你在主里就不深,你若在主里真是深的,并且与主是一,当你思量那弟兄的情形时,就会进到主的心里,明白祂的旨意。你会知道这位与你那样亲密的弟兄,是否会因他的罪而死。于是你会知道怎样为他祷告。你会知道是否要为他祷告,叫他得赦免并得医治。这位弟兄的罪若至于死,你会晓得不该祈求将生命分赐到他里面,反倒会有负担从另一个角度为他祷告。

在本篇信息里,我的负担是要给你们看见,我们里面永远的生命是真实而实际的。一面我们能享受我们里面这永远的生命。另一面我们能将这永远的生命传给人。我们能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从我们或藉我们流到别人里面。然而,成为管道让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经历是很深的,不能肤浅的去作。我们若要成为永远的生命流出给人的管道,就必须在主里是深的,也必须因着在主的心里而认识主的心。我们若进到主里面到这样的程度,自然就会明白主对这位与我们亲近、犯了罪的弟兄的旨意如何。因为我们知道主对这位弟兄的光景旨意如何,我们就知道怎样为他祷告。

个人经历的见证

我并不是宣称自己在主里很深,但我能见证,历年来我知道一些弟兄犯了至于死之罪的事例。有一位与我很亲近的弟兄陷在某种罪里,我在与主交通的过程中,深觉主要把这位弟兄取去。我晓得这位弟兄会因他的罪而死,至终他真的为这缘故死了。我曾为这位弟兄祷告。起初我有意为他得医治祷告,但在我里面的那灵禁止我那样祷告。我怎么知道那灵禁止我为这位弟兄得医治祷告?因为我为他祷告的时候,里面有膏油涂抹。但是当我要为他得医治祷告时,膏油涂抹就停止了。我乃是这样领悟不该为那位弟兄得医治祷告。同时我开始领会主可能不医治他,他可能要因他的罪而死。然后带着从主而来厚厚的膏油涂抹,我从另一个角度为这位弟兄祷告。我求主安慰他和他的妻子,并且照顾他的家。

在另一些事例中,我想要为这样的弟兄得医治祷告,就受主的责备。主对我说,“你是照着你自己的意愿祷告。这位弟兄与你亲近,你爱他,要他活得久些。你的祷告不是照着神的旨意,乃是照着你自己的愿望。”我知道不能再那样祷告,我开始领悟主可能要把那位弟兄取去。这是我已过对一些事例的经历。

约翰在五章十四至十七节给我们看见,永远的生命是实际的,能给我们深深的经历。我们在这些经节中看见,我们需要活在神圣的生命里到一个地步,绝对与主是一。这样当我们祷告的时候,就会知道我们的祷告里有没有膏油涂抹。若是有膏油涂抹,我们就该继续照着膏油涂抹为弟兄祷告。但若是没有膏油涂抹,我们就可能是在自己里面祷告。我们有这些经历,就知道永远的生命是真实且实际的。

罪的难处

约翰一书论到神圣生命的交通。一章、三章和五章有力的指明罪是我们的难处。一章论到罪性与罪行。根据这一章所说,罪破坏我们在神圣生命里的交通。

约翰在三章说,犯罪的是出于魔鬼,(约壹三8,)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约壹三9。)然后约翰在二十节说,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祂都知道。他在二十一节接着说,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我们的心责备我们,意思是我们在某方面错了。这指明罪使我们的良心不安。因此,我们需要使我们的良心没有亏欠。

在五章我们看见关于罪更严重的事。罪不仅打断我们的交通,使我们的良心没有平安;罪甚至使我们的肉身死亡。照着人的观念,来赴主的筵席而不分辨主的身体,(林前十一29,)好像不大要紧。事实上,人带着分裂的灵来赴主的筵席,因而不分辨那身体,这是极其严重的。因着哥林多许多信徒没有分辨那身体,有些人就软弱了。那是一种警告。有些不注意这警告的人就生了病,至终,不注意那警告的人甚至死亡。以我们的看法,他们可能没有犯什么大罪,然而从神行政的观点来看,某些哥林多人犯了至于死的罪。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罪、失败、错误、过犯。从人的观点来看,有些错误似乎不严重。但是从神的观点,特别是从神行政的观点来看,某些在我们眼中并不严重的事,实在是非常严重的。比方说,根据神的行政,摩西犯了大错。在以色列人眼中,他所作的并不严重。然而,摩西在神的行政上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们藉此看见,从什么角度来看人的罪或失败,会造成相当的差别。

我实在没有意思要吓唬人,我只是要指出关于罪的严重性这个真理。

你若研究那些背叛召会之人的情形,就会看见反对召会,想要破坏召会,或背叛召会的权柄,是非常严重的事,这样的背叛至少造成个人属灵生命重大的损失。我在五十多年召会生活的经历中,从来没有看见一个跟召会出问题的人,还继续享受他该享受的属灵祝福。若有人不想跟召会走,他最好不要跟召会有牵涉。但人一消极的摸着召会,他就要受亏损。我这样说不是咒诅任何人。相反的,我只是忠信的说实话。历史证明,凡想破坏或背叛召会的,总没有益处。

我要劝众圣徒,特别是青年弟兄姊妹,绝不要疏忽或轻忽罪,绝不要认为罪是微不足道的事。我们都该避开有罪的事物。罪使我们的交通中断,使我们的良心没有平安,甚至使我们失去肉身的生命。罪若不是导致人肉身的死亡,必然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此,我们要学习在罪的事上敬畏神。

愿我们也学习与主有深的交通。我们若与主有深的交通,我们就是在主心里的人,并且认识祂对我们以及身体上同作肢体者的旨意。这样,我们就能帮助我们周围的人,甚至从主那里,藉着圣灵,将生命分赐给他们。这就是说,我们能成为管道,让神圣的生命从我们里面流出,并流入同作肢体者的里面。

最近有人问我,是不是所有的疾病都是由于罪。我们想想人的经历和属灵的经历,我们必须说,不是一切的疾病都由于罪。我在这里要强调一个事实,靠着主的怜悯和恩典,我们是祂的儿女,有祂的生命,并且享受祂的性情。现今对于和我们日常生活有关的每件事:饮食、接触人、用钱,我们都必须谨慎。我们若凡事谨慎,就会尽我们的一分,使我们蒙保守不生病或不软弱。我们需要在属灵、精神、肉身、物质各方面,对神对人都是合宜的。我们尤其不该甘愿或故意作违背主的事。故意违背主是极其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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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约翰一书 五14至17

叁 神圣出生的美德 二28~五21

三 胜过世界、死、罪、魔鬼和偶像 五4~21

2 藉着赐人生命的祈求 14~17

5:14 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着祂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5:15 我们若知道祂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祂的无不得着。

5:16 人若看见他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将生命赐给他,就是给那些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那罪祈求。

5:17 一切的不义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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