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咒诅与应许
神照着应许对待祂的百姓
照着律法并藉着帐幕
基督应验了应许
恩典与信
读经:加拉太书三章二节下,三节下,六节,九至十一节,十三至十四节,十七节,二十一至二十五节。
新约启示在已过的永远里,神立了一个定旨,一个计划。这个定旨乃是要让一班神所拣选的人,得着儿子的名分,因而成为神的众子,然后与神的长子形成一个团体的人,彰显神直到永远。这是神永远定旨的简述。神构想了这个定旨之后,就来完成创造的工作。神创造的中心点乃是人,因为神的定旨乃是要得着一班人作祂的彰显。我们由创世记一章得知,人是照着神的形像,按着神的样式造的。换句话说,人被造乃是被赋与彰显神的潜力。在受造的时候,人既没有神圣的生命,也没有神圣的性情。然而,人被造时有一个性能来接受神,并与神成为一。
堕落、咒诅与应许
我们知道人受造以后,就堕落了。一面,亚当的堕落带进罪性与罪行;另一面,亚当的堕落也把咒诅带进来。因此,神照着祂的形像,按着祂的样式所造的人,就与罪有牵连,并且落在咒诅之下。创世记三章以后,人类走下坡的事实,指明人是在咒诅之下。我们在人类的第二代该隐身上,就看见这个咒诅。因为该隐的后裔都在咒诅之下,他们就越来越堕落。最终,人堕落到一个地步,在巴别那里分裂而混乱。毫无疑问,堕落的人不只与罪有牵连,且落在咒诅之下。
在这样堕落的光景中,荣耀的神向亚伯拉罕显现。(徒七2。)圣经没有说,爱的神向亚伯拉罕显现,而是说,荣耀的神向他显现,这是很有意义的。在亚当身上,有罪与咒诅;在亚伯拉罕身上,却有神的应许。根据创世记十二章三节,神应许亚伯拉罕,万国都要因他得福。这应许的背景乃是咒诅临到人类身上。因着人类在咒诅之下,人的方向是往下的。但神进来呼召亚伯拉罕,并且应许万国,就是在分裂、混乱光景中的人类,都要因他得福。当然这是大喜的信息。难怪保罗认为这就是福音。
然而,这里我们所着重的乃是应许。神呼召亚伯拉罕时,赐给他一个应许。在加拉太三章十七节,保罗说到应许,也说到约。在本章八节他也告诉我们,神在创世记十二章三节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就是对亚伯拉罕所传的福音。述说那个应许就是传扬福音。不仅如此,创世记十五章所立的约,乃是坚定这福音。
在创世记十二章三节,应许只是应许而已,因它仍末得着应验。这一章没有告诉我们,应许会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或在什么地方应验。然后在创世记十五章,应许成了一个立定的约;到了十七章,这约由割礼的记号所坚定。然而,即使应许已经被立为约,并且已经得着坚定,应许还是没有应验。
神照着应许对待祂的百姓
在创世记十五章,神将应许立定为约的时候,有大黑暗落在亚伯拉罕身上。(12。)这黑暗指明在应许得着应验之前,神的百姓会经历一段黑暗时期,并且大大的受苦。圣经记载亚伯拉罕的后裔下到埃及,在埃及的暴政下至少渡过了四百年。这些年日是一段漫长的黑暗时期。过了那四百年之后,神就把他们从埃及黑暗的暴政里领出来。神不是照着还没有颁赐的律法对待他们,而是照着祂赐给他们列祖亚伯拉罕的应许对待他们。
我们在出埃及记中,很难找出一处经节告诉我们,神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心意,是要颁赐律法给他们。然而,出埃及记清楚的说出,神要他们向祂守节。摩西对法老说,“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这样说,容我的百姓去,在旷野向我守节。”(五1。)没有疑问,神也计划要向他们启示祂居所的样式。
在出埃及十九章以前,圣经似乎没有表明神有意要把律法颁赐给他们。在这一章开头,神向百姓说出非常和悦的话:“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们都看见了,且看见我,如鹰将你们背在翅膀上,带来归我。”(4。)接着,耶和华对他们说,他们若听从祂的话,遵守祂的约,就要成为祂的奇珍,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5~6。)神的话非常亲切。百姓听见神所说的,就回答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8。)百姓这样回答以后,西乃山四围的气氛就改变了。可亲的气氛被恐怖的气氛所顶替。以色列人被这种气氛吓住了,就叫摩西代表他们去朝见神。在这样的光景中,十诫颁赐了下来。因此,在亚当身上有堕落,在亚伯拉罕身上有应许,在摩西身上有律法。出埃及二十至二十三章都是与律法有关。
紧接着这几章及其所说的各种典章、律例之后,到了二十四章,西乃山四围的光景又有一次的改变。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出埃及二十四章十节说,“我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彷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这是一幅何等美丽的景象!神乃是在这样的背景里,向摩西启示出帐幕的样式。
照着律法并藉着帐幕
神将律法及其条例颁赐给百姓之后,就照着律法并藉着帐幕来对待以色列人。百姓不是藉着律法接触神,乃是藉着帐幕连同祭司体系和供物接触祂。这些都是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预表上的应验。神照着律法,藉着帐幕、祭司体系、和供物来对待百姓。假设一个以色列人犯了罪,根据十诫,他必须被剪除。但神没有将他剪除,反而藉着祭坛祝福这样的罪人,来应验祂给亚伯拉罕要祝福万国的应许。犯罪的人必须带着祭物作为赎愆祭。当这祭物献在祭坛上,犯罪的人就可以得着赦免。
神用律法当作一面镜子来暴露祂的百姓。但百姓被暴露以后,他们能够转向帐幕、祭司体系、祭坛和供物。在预表里,这是神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应验。事实上,出埃及记不是一卷律法书,乃是一卷应验神应许的书,一卷关于基督、十字架和召会的书。不错,其中有几章是专讲律法及其条例,但其它的章节是论到帐幕的样式,以及描述帐幕的建立。我们已经指出,帐幕的样式是在明净的气氛中启示给摩西的。神赐下这个样式以后,帐幕就被建造并建立起来。然后藉着祭司体系和供物,那些在律法之下被定罪的人,就能与神有交通。这个交通乃是藉着帐幕,藉着基督而有的。这是神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应验,虽不是在实际上的应验,却是在预表上的应验。
基督应验了应许
我们已经看过三个重要的人物:亚当、亚伯拉罕、摩西。现在我们来看第四个人物,也是最重要的人物,就是耶稣基督,祂来应验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基督照着藉摩西所颁赐之律法公义的要求,应验了这个应许。这样,祂就把神的选民从咒诅之下领出来。因此,应许不仅成了约,也成了遗命、遗嘱,因为所应许的全都成就了。律法的要求满足了,咒诅除去了,应许也应验了。如今在亚伯拉罕这惟一的后裔里面,分裂、受咒诅的万国都得了祝福。今天我们的美地─基督,乃是包罗万有的灵,作我们的享受。在亚当身上有咒诅,在亚伯拉罕身上有应许,在摩西身上有律法,在基督身上却有应许的应验。现今我们这些相信的人,就是信仰之家的人,正在享受这个新遗命。信仰之家的人就是召会人。我们不是作工的人,乃是听的人。我们这些信仰之家的成员因着听信仰,得以承受、有分于并经历三一神作我们的福。因着听信仰,我们成为信的子民,成为信仰之家。我们越听,我们的信就越得着加强,我们享受祝福的度量也越扩大。
圣经里有六个突出的名字或名称:亚当、亚伯拉罕、摩西、基督、召会、新耶路撒冷。神在已过永远里的心意与律法毫无关系。祂的思想不是专注于律法,而是专注于亚当、亚伯拉罕、基督、召会和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就是神在人身上工作的终极完成。今天我们是在召会里;在永世里,我们就要在新耶路撒冷里。神暂时用律法来暴露祂的百姓,他们对自己和自己的光景没有正确的认识。神也用律法作为监护人来看守百姓,又用律法作为护卫者、儿童导师,引他们到基督那里。然而,一旦律法完成了叫我们到基督那里的功用,我们就不该容许律法拦在路上。摩西不但是律法藉以颁赐出来的人,也是领受帐幕样式的人,并且帐幕是在他的带领之下,才得以建立起来的。
从亚当到亚伯拉罕大约有二千年,从亚伯拉罕到基督又约有二千年,这是很有意义的。不仅如此,从主降世为人显在地上,也几乎有二千年了。我很难相信召会时代会再持续一千年。召会时代之后,会有国度时代,要持续一千年之久。此后,我们就在永世里。我不敢说创世记一章的七日是预表七千年,包含从亚当到千年国末了这段时间。然而,从人的堕落到赐下应许约有二千年,从赐下应许到基督来应验应许又有二千年,而应验的时代大约又持续了二千年,这是非常有意义的。虽然我们盼望国度时代,但我们不会只因国度而满足。千年国的一千年时期在神眼中如同一日。因此,我们的渴望乃是进入新耶路撒冷,直到永远。
律法在完成神永远定旨的事上,只有暂时的地位。律法是在神赐给亚伯拉罕应许四百三十年以后才颁布的。因着基督来到,律法就得着成全了,也被了结了。
恩典与信
信与律法无关,但与恩典有关。我们的信乃是基督恩典的反映。信的功用就像照相机,用来拍摄特别的景象。基督的恩典就是景象,我们的信就是拍摄照片的相机。因此,我们的信成了基督恩典的反映。换句话说,我们的信乃是反映神应许的应验。
信与律法毫无关系。加拉太人再次让律法有地位,并且容许律法被带进来,这是错误的。律法不可再在景象之中。反之,我们信的照相机应当完全对准恩典。我们不该想要守律法,反而该运用我们的信,拍摄恩典的景象。如今我们在信里享受恩典,这恩典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成了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作我们的享受。何等奇妙!咒诅已经除去了,律法也撇在一旁了。现今我们有神应许独一的应验,这已成了赐给所有信徒的福。我们乃是柤信的亚伯拉罕,完完全全的享受神的应许。我们若对这事有看见、有领会,就会明白应许是与律法相对。律法不再有任何的立场、地位或地步。律法已经被除去了。赞美主,我们信的照相机正在拍摄恩典的景象!
加拉太书 三2,3,6,9~11及注,17,21~25及注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14
3:2 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你们1接受了那2灵,是本于3行律法,还是本于3听信仰?
【注1】 信徒一信入基督,就接受了那灵。我们若认为基督与那灵是分开的,乃是严重的误解。在重生时,我们信入了基督,也接受了那灵,受了祂的印记。(弗一13。)在那一刻,一种生机的联结发生了,我们就被接枝到三一神里,(罗十一17,)得着那灵作凭质,(弗一14,)作福音终极的福。(14。)而后,接受那灵乃是一生之久、继续不断的事。神将那灵继续不断的供应我们。(5。)
【注2】 加拉太人藉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
在本书头二章,有基督在神圣的启示中,作为神经纶的中心;在后四章,有那灵在我们的经历中,使我们得着神圣的生命,(三,)从神而生,(四,)凭这重生的生命行事为人,(五,)并以神圣的定旨为我们的目标。(六。)因此,我们得以不断享受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5上。)
【注3】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惟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本章7、8、9、11、12、23、24、25节所说的信,都是指这信仰。(见一23注3。)
3:3 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你们既1靠2那灵开始,如今还1靠2肉体成全吗?
【注1】 靠那灵开始,就是靠信基督;靠肉体成全,就是靠行律法。(2。)
【注2】 那灵,就是复活的基督,乃是属于生命。肉体,就是我们堕落的人,乃是属于罪和死。我们不该靠那灵开始,却想靠肉体成全。我们既靠那灵开始,就当靠那灵成全,与肉体毫不相干。二20说到基督和“我”的对比,这里说到那灵和肉体的对比。这指明在我们的经历里,那灵就是基督,肉体就是“我。”从三章至本书信末了,那灵乃是在我们生命经历里的基督。在启示中的是基督,在经历里的是那灵。
在本卷书信中,肉体始终是被定罪、被弃绝的;(一16,二 16,三3,四23,29,五13,16~17,19,24,六8,12~13;)而且从三章起,每章都将肉体和那灵作对比。(3,四29,五 16~17,19,22,六8。)肉体是堕落、三部分组成之人极点的表现,那灵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实化。肉体倾向守律法,且受律法的试验;那灵乃是本于信所接受并享受的。神的经纶将我们从肉体救到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三一神丰富的福。这无法凭着守律法的肉体作到;惟有凭着本于信接受,并藉信经历的那灵,才能作到。
3:6 正如“1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注1】 受迷惑的加拉太人,因漂回到律法,而依附律法所藉以颁赐的摩西;但保罗向他们说到信心之父亚伯拉罕。信属于神原初的经纶,律法是后来因过犯添上的。(19。)基督藉祂的死成全了律法,神就要祂的百姓回到祂原初的经纶。就亚伯拉罕而言,不是守律法,乃是信神。新约所有的信徒,都当如此。
3:9 这样,那以1信为本的人,便和那2信的亚伯拉罕一同3得福。
【注1】 即信仰。
【注2】 亚伯拉罕在神的对待下,不是作什么以讨神喜悦,乃是信神。
【注3】 相信基督的信,带我们进入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就是所应许的那灵。(14。)
3:10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在1咒诅之下,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诅的。”
【注1】 相信基督的信,已将加拉太信徒带进在基督里的福,享受在那灵里生命的恩典。但热中犹太教者迷惑他们,使他们来到律法的咒诅下,因而夺去他们对基督的享受,使他们从恩典中坠落了。(五4。)
3:11 没有一个人1凭着律法在神面前得称义,乃是明显的,因为“义人必2本于信得生并活着;”
【注1】 凭着律法,直译,在律法里。意即在律法的能力里,在律法的效能里。(达秘新译本。)
【注2】 直译,出于信。与“凭着律法”相对。
2 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29
3:17 而且我这样说,神预先所立定的1约,不能被那2四百三十年以后才有的3律法废掉,以致使应许失效。
【注1】 这指明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成了比应许更坚定的约。话、应许和约,是传给亚伯拉罕的福音。福音是约,约是应许,而应许是神说的话。福音虽是新约的事,但我们必须看见,新约乃是神所赐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延续或重复。
【注2】 从创十二,神赐给亚伯拉罕应许的时候,算到出二十,神藉摩西颁赐律法的时候。神把这段时间看为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时期。(出十二40~41。)创十五13 和徒七6所说的四百年,是从创二一以实玛利嘲笑以撒的时候,算到出十二以色列子民脱离埃及暴政的时候。这是亚伯拉罕的子孙遭受外邦人逼迫的时期。
【注3】 神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在先,律法在四百三十年后才有。应许是永久的,但律法是暂时的。那在后、暂时的律法,不能废掉那在先、永久的应许。加拉太人离弃那在先、永久的应许,回到那在后、暂时的律法。
3:21 这样,律法是与神的应许相反吗?绝对不是!因为若曾赐给一个能1赐生命的律法,2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
【注1】 律法只能要求、定罪,不能赐生命。(见罗七10注1。)律法没有生命,只有诫命。生命是在基督里,(约一4,)祂是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是惟一能赐生命的。赐生命乃是使徒启示的中心。我们应当只接受那赐生命者。
【注2】 要赐生命必须有义。然而义不是本于律法,乃是在基督里。(罗五17~18。)因此,律法不能赐生命。不仅如此,律法既不能赐生命,也就无力满足其(律法的)要求,以产生义。因此,在这意义上,义不是本于律法。
3:22 但圣经把1众人都2圈在罪里,好叫那以3信耶稣基督为本的应许,可以赐给那些信的人。
【注1】 直译,一切之物。指全人类。
【注2】 如同禁卒囚禁人犯。圣经(人位化)把全人类都圈在罪里,不是要使被囚的罪人守律法,乃是要使神的应许,因相信基督,可以赐给信的人。被圈在罪里,就是被圈在律法里,如23节所启示的。
【注3】 信耶稣基督,直译,耶稣基督的信,或,在耶稣基督里的信。见罗三22注1。
3:23 但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
【注1】 见一23注3,三2注3。25节者同。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参约一12,三16,18。)
【注2】 即监管,监护。
【注3】 神的选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就像羊被圈在圈里。(约十1,16。)神在祂的经纶里,是用律法作羊圈,守住祂的选民,直等基督来到。(见约十1注2。)基督既已来到,神的子民就不该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见约十9注2。)
【注4】 或,为了。指明“圈住”是有目的的,就是终结于信仰,将被看守的人带到信仰这里。
3:24 这样,律法成了我们的1儿童导师,带我们归于基督,好使我们本于信得称义。
【注1】 或,护卫者,看守者,监护人。这样的人照顾未成年的儿童,带他到学校的教师那里。神用律法作为监护人、看守者、儿童导师,在基督还未来到以先,看管祂的选民,在基督来时,护卫并带他们到基督那里,使他们本于信得称义,有分于神所应许并立为约的福。
3:25 但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1不再在儿童导师的手下了,
【注1】 在基督里的信仰既然来到,我们就无需仍在看守的律法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