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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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浸入基督,穿上基督,以及众人在基督里都是一

壹 浸入基督

贰  穿上基督

叁  在基督里都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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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篇 浸入基督,穿上基督,以及众人在基督里都是一

读经:加拉太书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节,罗马书六章三节,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节下,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上,罗马书十三章十四节,以弗所书二章十五至十六节,歌罗西书三章十至十一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节。保罗在三章二十六节告诉我们,我们“藉着相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二十七节原文开头有“因为”一辞,这就把这两节连起来,并指明二十七节是解释我们如何藉着相信基督耶稣成为神的儿子。我们是神的儿子,因为我们在基督里;而我们在基督里,是因为我们已经浸入了基督。二十七节说,“你们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经穿上了基督。”浸入基督乃是得以在基督里的路。基于我们已经浸入基督的事实,我们可以说,我们已经穿上了基督。

保罗在二十八节继续说,“没有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没有为奴的或自主的,也没有男和女,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这里我们看见,信徒在基督里是一,乃是凭着祂复活的生命和祂神圣的性情,成为一个新人,如以弗所二章十五节所说的。这一个新人是完全在基督里的。我们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这里毫无地位;在这一个新人里,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西三10~11。)这基督里的一,是藉受浸成就的。受浸了结了一切分裂的区别,并将信徒带进与经过过程之三一神那神圣的生机联结里,使信徒主观的确信,他们彼此完全是一。

在罗马六章三节保罗说,“岂不知我们这浸入基督耶稣的人,是浸入祂的死吗?”这里我们看见,当我们浸入基督耶稣时,同时也浸入基督的死。一面,我们浸入了基督的人位里;另一面,我们也浸入了基督的死里。

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主耶稣吩咐祂的门徒:“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将他们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根据这一节,信徒是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以后我们会来看,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是什么意思。

在林前十二章十三节,我们看见受浸的另一面:“因为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经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且都得以喝一位灵。”照这一节看来,我们也浸入了身体。

在以弗所二章十五至十六节,保罗说,“在祂的肉体里,废掉了那规条中诫命的律法,好把两下在祂自己里面,创造成一个新人,成就了和平;既用十字架除灭了仇恨,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在这些经文里有一个思想,就是犹太、外邦所有的信徒,都在一个身体里与神和好了,并且在基督里被创造成一个新人。在歌罗西三章十至十一节保罗说,“并且穿上了新人;这新人照着创造他者的形像渐渐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识;在此并没有希利尼人和犹太人、受割礼的和未受割礼的、化外人、西古提人、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

壹 浸入基督

我们已经看见,保罗在加拉太三章末了告诉我们,我们都浸入了基督。这是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成为亚伯拉罕子孙的主要因素,也是我们被包括在亚伯拉罕后裔之内的因素。此外,这也是领我们藉信享受神所应许之福的因素。因着我们浸入了基督,如今便享受与祂生机的联结。

论到受浸,新约启示我们已经浸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太二八19,)浸入基督里,(加三27,)浸入基督的死里,(罗六3,)并且浸入基督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我们需要操练我们的全人,好对这样奇妙的受浸有正确的认识。可惜今天许多基督徒对受浸没有充分的看见。有些基督徒争辩受浸的方法或受浸所用的水。有些人把受浸弄成一个死的仪文。有些基督徒却走另一个极端,把受浸与说方言扯在一起。在今天的基督徒当中,我们难得看见人正确、真实、活泼的实行施浸,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里、浸入基督里、浸入基督的死里、并浸入基督的身体里。这样的浸,就是浸入神圣的名里、浸入活的人位里、浸入有功效的死里、并且浸入活的生机体里,这就把信徒放在一个地位上,使他们能经历与基督生机的联结。

文生(M. R. Vincent)在他的“新约字研”里论到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说,“浸入神圣三一的名里,含示与祂属灵、奥秘的联合。”原文翻作“入”的介系词很重要,因它是指这种属灵、奥秘的联合。再者,文生说到“名”这个字,“表明这位神圣者的总和…这个字与「人位」是同样的意思。”所以,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里,意思就是把他们浸入三一神的所是、人位里。名是指人位,这人位乃是包罗万有、经过过程、成了赐生命之灵的三一神。我们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把他们浸入这样一个神圣的人位里。把人浸入神圣三一的名里,就是把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里。

根据马太福音,施浸乃是带悔改的人脱离老旧的光景,进入新的境地;这是藉着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并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们,使他们成为国度的子民。施浸者约翰引荐的职事,开始于初步的水浸。如今,属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职事,经过死而复活的过程,并成了赐生命的灵,祂就吩咐门徒,将作祂门徒的人,浸入三一神里面。这浸有两面;看得见的一面是藉着水,看不见的一面是藉着圣灵。(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后者的彰显和见证,后者是前者的实际。没有看不见的灵浸,那看得见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没有看得见的水浸,那看不见的灵浸就是抽象和无实行的。因此,两面都不可缺。主以这浸吩咐门徒以后不久,就将他们和全召会都浸在圣灵里(林前十二13):犹太部分在五旬节那天,(徒一5,二4,)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里。(十一15~17。)以后,基于这事实,门徒将新悔改的人(二38)不仅浸入水里,也浸入基督的死、(罗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太二八19、)以及基督的身体里。(林前十二13。)水象征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结受浸者老旧历史的坟墓。因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里面,又因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西二9,)并且三一神最终与基督的身体是一;所以将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并基督的身体里,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极方面,了结他们老旧的生命;在积极方面,为着基督的身体,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远的生命,重生他们。因此,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里主所命定的浸,乃是为着诸天的国,把人从自己的生命浸出来,而浸入基督身体的生命里。

我们已经指出,翻作“入”的希腊字指明联合,如在罗马六章三节,加拉太三章二十七节者。原文同字也用于行传八章十六节,十九章五节和林前一章十三节、十五节。将人浸入三一神的名里,就是将人带进与三一神属灵、奥秘的联合里。

马太福音和约翰福音这两卷书,为着神选民的有分和享受,比圣经其它各卷书更完全的启示神圣的三一。约翰福音,特别在十四至十六章,为着我们生命的经历,启示了父、子、灵里神格的奥秘;马太福音,为着国度的构成,以父、子、灵三者的一个名,揭示了神圣三一的实际。在马太福音头一章,圣灵、(18、)基督(子─18)和神(父─23),为着产生那人耶稣,(21,)都在现场;祂这位耶和华救主,神与我们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在三章,马太给我们一幅图画,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天开了,那灵彷佛鸽子降在子身上,并且父从天上对子说话。(16~17。)在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凭着那灵赶鬼,带进父神的国。(28。)在十六章,为着建造召会,就是国度的命脉,父将子启示给门徒。(16~19。)在十七章,为着展示国度实现的小影,(十六28,)子变化形像,(十七2,)并有父喜悦的话(5)来印证。最终,在结束的一章,基督这末后的亚当,经过钉十字架的过程,进入复活的境地,成了赐生命的灵;以后祂回到门徒中间,在复活的气氛和实际里,吩咐他们去,将外邦人浸入神圣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实际里,使他们成为国度的子民。以后,使徒行传和书信揭示:将人浸入父、子、灵的名里,乃是将他们浸入基督的名里;(徒八16,十九5;)而将人浸入基督的名里,就是将他们浸入基督这人位里;(加三27,罗六3;)因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并且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是便利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浸入祂里面。根据马太福音,这样浸入父、子、灵的实际里,乃是为着构成诸天的国。属天的国不能用属血肉的人(林刖十五50)组成,像属地的团体一样,只能用一班浸入与三一神的联合里,且因作到他们里面的三一神,而得建立并被建造的人来构成。

每当我们要为人施浸,我们应当给他们一篇丰富而鲜活的信息,论到受浸的意义。当人听见这样的信息,他们的信就会激发起来,他们对受浸就会有正确的珍赏。我们绝不该以仪文的方式为信徒施浸,把施浸当作一种仅仅照着圣经把人浸到水里的行为。这样的受浸缺少生机联结的实际。但人若听见论到受浸意义的丰富话语,并且有了听信仰,他们就会渴望受浸。然后,我们为他们施浸时,应当运用信心,看见我们不仅将他们浸到水里,更是将他们浸到属灵的实际里。我们将他们浸到水里,就是将他们浸到三一神这包罗万有的灵里面。当人浸入三一神时,他就进入一种能够变化他全人的生机联结里。藉着我们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我们就与三一神是一,三一神也与我们是一。

贰 穿上基督

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七节保罗说,你们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经穿上了基督。穿上基督就是把基督当作衣服穿在我们身上。一面,我们在受浸时浸入了基督;另一面,我们在受浸时也穿上了基督。基督那活的灵乃是生命的水。因此,浸入基督乃是浸入作为那灵的基督里。人浸入基督里面时,自然而然就穿上基督作他的衣服。这意思是说,受浸的人既浸入了基督,并穿上了基督,就与基督成为一。

倘若基督不是赐生命的灵,我们就无法浸入基督里。如果照着传统关于神圣三一的教训,说祂只坐在诸天之上,我们怎能浸入基督里?我们要浸入基督里,基督就必须是围绕我们的纽玛(pneuma),空气,那灵。我们若认为基督只是远在诸天之上的一位,我们就会把受浸弄成一个仪文。人可以受浸,却一点也不领悟受浸的意义。然而,我们不可能浸入一位只在诸天之上的基督。但我们可以浸入那是纽玛、是那灵的基督。林前十二章十三节证实这事,那里告诉我们,我们在一位灵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 这里的灵乃是包罗万有、经过过程的三一神。我们已在这灵里,就是在经过过程的三一神里受浸,成了一个身体。所以,我们若要浸到这一个神圣的实际里,基督就必须是赐生命的灵。每当我们为别人施浸时,我们应当告诉他们,三一神成了经过过程、赐生命的灵,就在他们的周围,他们需要受浸,浸到这神圣人位的实际里。

保罗在加拉太三章末了,用浸入基督以及穿上基督的话作总结,这是很有意义的。保罗以论到受浸的话作为总结,指明我们惟有浸入基督,并且穿上基督,才能经历他在这一章里所说的。我们不该关心有否说方言,我们只该关心有否浸入基督,并且穿上基督。我们应当关心我们有否与基督成为一。我可以很强的作见证,我已经浸入了基督,如今穿上祂作我的衣服、我的遮盖。我充分确信,我与祂是一,祂与我也是一。我有神圣的生命,我在神圣的人位里,神圣的人位也与我是一。

叁 在基督里都是一

在二十八节保罗说,在基督里,“没有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没有为奴的或自主的,也没有男和女,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这指明在基督里,天然的人没有地位。因为我们已经受了浸,天然的人已经被了结、埋葬,现今在坟墓里。所有种族、国籍、社会阶级、和性别的区别都已废除,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

在三章二十八节里,“一”这辞的意义非常重大。然而,今天大多数的基督徒在经历上不是一。没有一的原因,乃是许多人没有经历正确、真正的受浸,就是浸入三一神的人位里、浸入赐生命之灵的基督里、浸入基督的死里、并且浸入基督的身体里。藉着浸,我们这些受了浸的人,在基督里都是一。如果我们藉着听信仰接受这样论到受浸的话,我们就有把握说,我们是在三一神里、在基督里、并在基督的身体里。不仅如此,我们也会认识,我们与所有浸入基督的人都是一。

我们藉着信来反映恩典的神圣景象,我们的生活就成了一张照片,使别人可以在其中看见属天的事物。他们藉着我们,并在我们里面,可以观看属天的实际。今天我们所返照的不是律法,而是基督这包罗万有的灵,就是神所给亚伯拉罕之应许的福。我们乃是返照一个事实:我们这些相信基督的人,在祂里面都是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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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加拉太书 三26~29及注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2 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 三15~29

3:26 因为你们众人藉着1相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2儿子。

【注1】 相信基督耶稣,直译,在基督耶稣里的信。这信将我们带到基督里,使我们与基督成为一,在祂里面得着儿子的名分。我们必须藉着这信,与基督联合为一,使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儿子。

【注2】 指已经长大,不在奴隶监护者监管之下的成年儿子。在旧约下,神的选民被看为婴孩;现今在新约下,他们被看为成年的儿子,承受所应许的福,就是基督那包罗万有的灵。

3:27 你们凡浸1入基督的,都已经穿上了基督。

【注1】 信是信入基督,(约三16,)浸也是浸入基督。藉着信和浸,我们已经进入基督,因而穿上了基督,与祂联合为一。正确、真实和活的浸,就是把信徒放在三一神那神圣的名里,(太二八19,)放在基督活的人位里,(27,)放在基督有功效的死里,(罗六3,)放在基督的身体这活的生机体里,(林前十二13,)使信徒不仅进入与基督生机的联结,更进入与祂身体生机的联结,并使他们脱离老旧的情形,进入新的情形,了结他们旧的生命,而用基督新的生命,给他们新生的起头,叫他们凭三一神的元素,活在基督的身体这生机体里。

3:28 1没有2犹太人或希利尼人,没有3为奴的或自主的,也没有4男和女,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里,都是5一了。

【注1】 见西三11注2。

【注2】 指种族和国籍的区别。

【注3】 指社会阶级的区别。

【注4】 指性别的区别。

【注5】 信徒在基督里是一,乃是凭着祂复活的生命和祂神圣的性情,成为一个新人,如弗二15所说的。这一个新人是完全在基督里的。我们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这里毫无地位;在这一个新人里,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西三10~11。)这基督里的一,是藉受浸成就的。受浸了结了一切分裂的区别,并将信徒带进与经过过程之三一神那神圣的生机联结里,使信徒主观的确信,他们彼此完全是一。

3:29 你们既属于基督,就是1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2应许为后嗣了。

【注1】 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一位,就是基督。(16。)因此,要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我们就必须属于基督,成为基督的一部分。因我们与基督是一,我们就也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为后嗣,承受神所应许的福,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祂是经过过程之三一神终极的完成,作了我们的分。在新约之下作神选民的信徒,是成年的儿子,乃是这样的后嗣,不在律法之下,乃在基督里。犹太教徒仍然留在律法之下,将自己与基督隔绝,乃像以实玛利,(四23,)是亚伯拉罕按着肉体的后裔,不像以撒,(四28,)是藉着应许的后嗣。但在基督里的信徒,乃是这样的后嗣,承受所应许的福。因此,我们该留在基督里,而不转向律法。

律法既不能赐我们生命,(21,)就不能产生神的儿子;但本于信所接受,(2,)并赐我们生命的那灵,(林后三6,)能产生神的儿子。律法把神的选民保守在它的监护下,直等信仰来到。(23。)在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之灵里的信,使神的选民照着神的应许,成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如同“天上的星。”(创二二 17。)

【注2】 本章启示神照祂永远的定旨赐给亚伯拉罕应许。在这应许成就以先,律法被赐下作神选民的监护人。随后,在预定的时候,基督这应许的后裔来成就应许,并带进所应许的福。这就是恩典。因此,恩典与基督同来,并带着应许的成就而来。这一切都是在神那一面。在我们这一面,就需要一条路,好领略、体认并享受基督这后裔的一切所是和所完成的。因此,有神那一面的恩典,也有我们这一面的信。现今,既有恩典、信、以及那成就了应许的后裔,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监护人。因此,我们该把律法摆在一边,转离这监护人,而与基督在一起,使我们藉着留在恩典和信里,享受所应许的福。这福一点不差,就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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