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生命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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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信息


第二十二篇 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信入基督与浸入基督
穿上基督以及在基督里是一
几个重要的点
父亲所预定的时候
儿子的名分─神经纶的中心点
儿子的灵
时候满足
两种差出
那灵在我们的心里
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
藉着神为后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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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读经:加拉太书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节,四章一至七节,罗马书八章十四至十六节。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们指出,保罗以三件重要的事来结束加拉太三章:浸入基督、穿上基督、以及所有的信徒在基督里都是一。浸入基督就是进入与三一神生机的联结里。神在祂经纶里的心意,乃是要把我们放在祂里面,并且祂要进到我们里面,活在我们里面。这就是我们所说生机的联结,在生命里生机的一的意义。

信入基督与浸入基督

我们要经历与三一神这生机的联结,就必须信入基督,并且浸入基督。相信与受浸乃是一个步骤的两部分:首先我们信入基督,然后我们浸入基督。约翰三章十六节、十八节、三十六节在原文所用的介系词eis,是“入”的意思。这些经节指明,我们必须信入子。我们藉着相信基督,就进入基督里。我们乃是使自己信入祂里面。我们已经看见,文生(M. R. Vincent)说过原文这介系词,在马太二十八章十九节的用法,含示与三一神奥秘、属灵的联合。中国人可以相信孔子,但他们绝不会说,他们信入孔子。希腊人也不会宣称,他们信入柏拉图。中国人没有与孔子成为一,希腊人也没有进入与柏拉图属灵的联合里。但我们一信入主耶稣,就经历与祂生机的联结。我们相信祂的时候,就信入祂,因而与祂成为一灵。这就是我们所说“生机的联结”一辞的意思。

除了里面、主观的信入基督以外,我们还需要一种外面、客观的行为,就是浸入基督。我们需要里面相信的行为,也需要外面受浸的行为。这样,我们就完成了进入三一神完整的一步。在加拉太三章,保罗常常说到信仰与相信。但在这一章末了,他却说到浸入基督。这一步是开始于信入基督,并因着浸入基督而得以完成。这样,在信徒与三一神之间,就产生了一种完全的生机联结。

穿上基督以及在基督里是一

我们已浸入基督,如今必须穿上基督;穿上基督就是活基督。基督徒要认识,我们需要穿上基督以及活基督,这是一件要紧的事。根据罗马十三章十四节,我们是藉着穿上基督来活基督。

穿上基督就是把基督穿在我们身上。我们以某种样式穿着,就指明我们要以那种样式生活。照样,穿上基督的意思就是我们凭基督而活、在基督里生活、并且与基督同活,特别是指我们活出基督。基督成了我们生活的彰显。我们被摆在基督里,并且进入与祂生机的联结之后,就必须立刻活基督,在生活里穿上基督。一天过一天,我们必须穿上基督,并且在祂里面生活、凭祂而活、与祂同活来彰显祂。

在三章二十八节保罗说,我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是一了”。这是说到召会生活,一个身体,一个新人。

三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有三个要点:第一是我们进入基督里;第二是我们穿上基督,并藉着活基督来彰显基督;第三是我们有召会生活,在此,在一个新人、一个身体里,我们众人在基督里都是一。我们若有这三样,神永远的定旨就必成就,神心头的愿望也必得着满足。

加拉太书显示,保罗是一位杰出的作者。他经过三章里许多的争辩和辩论后,就下结论说,我们已经浸入基督,穿上了基督,并且我们在基督里都是一。我们这些有了听信仰的人,已经被摆在基督里了;现今我们需要活基督、彰显基督。这会使我们在召会生活中,在基督里是一。

加拉太的信徒回到律法是愚昧的。保罗似乎对他们说,“你们都已经浸入基督,并且浸入一个身体;现在你们应当以基督作你们的衣服,作你们的彰显,并且活基督。不要回到律法,想要履行律法的要求;要留在基督这里,并且活出基督。要记住,你们是一个身体的肢体,是一个新人的分子。要与所有在基督里的人在一起,并且实行召会生活,使神的定旨得以完成。如果你们回到律法,你们会再度落在奴役里。神心头的愿望不会因你们努力守律法而得着满足。惟有你们与基督同在,并且活出基督,神心头的愿望才能得着满足。”赞美主,我们已经进入与祂生机的联结里,现今我们在召会中,在一个身体里活基督。这必定使神心满意足。

几个重要的点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四章一至七节,说到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加拉太书的引言和结语分别在一章一至五节和六章十八节。在一章六节至四章三十一节,我们看见使徒福音的启示。然后在五章一节至六章十七节,我们看见神儿女的行事为人。一章六节至四章三十一节有许多重要的点。在这一段里面我们看见:神的儿子与人的宗教相对,(一6~二10,)基督顶替律法,(二11~21,)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三1~四31。)在三章一至十四节我们看见,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在三章十五至二十九节我们看见,律法是承受应许者的监护人;在四章一至七节我们看见,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在四章八至二十节我们看见,基督需要成形在承受应许者的里面;在四章二十一至三十一节我们看见,按灵生的儿女与按肉体生者相对。

加拉太三章说到两个要点:第一,那灵是福音的福;第二,律法是看守神儿女的监护人。我们必须问自己:我们喜欢福,还是喜欢监护人?我们若因着这卷书蒙了正确的光照,就必定会选择那灵,祂乃是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在四章一至七节,保罗接续三章的思想,设法说明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父亲所预定的时候

加拉太四章一节说,“然而我说,后嗣几时还是孩童,他虽是全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这里的孩童,原文同以弗所四章十四节的小孩子,指未成年者。在二节保罗接着说,“乃是在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直到父亲所预定的时候。”监护人是看护者,管家是管理人。这说出律法在神经纶中的功能。父亲所预定的时候,就是新约时期,开始于基督的第一次来。

在三节保罗说,“我们也是这样,为孩童的时候,受奴役于世上的蒙学之下。”这里所说“世上的蒙学”,即初步的原理,指律法初级的教训。同样的辞用于歌罗西二章八节,那里是指犹太人和外邦人初阶的教训,包括在饮食、洗濯、禁欲等事上仪式的条例。

儿子的名分─神经纶的中心点

在四至五节保罗继续说,“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四节的时候满足,指旧约时期的完结,发生在父所预定的时候。(2。)在这一节保罗描述子是“由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当然,这女子就是指童女马利亚。(路一27~35。)神的儿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后裔,如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所应许的。不仅如此,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加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四节、二十七节所启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启示的。

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加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照着整本新约的启示,神的经纶乃是要产生儿子。儿子的名分乃是神经纶的中心点。神的经纶乃是把祂自己分赐到祂的选民里面,使他们成为祂的儿子。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1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我们不该宝贝律法,而岔到犹太教去。

要给儿子的名分下个恰当的定义并不容易。儿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特权。我们要成为父的儿子,必须有父的生命。然而,我们必须继续在这生命里成熟。生命与成熟就给我们权利、特权、地位,来承受父所有的。按照新约,儿子的名分包含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

儿子的灵

保罗在四章六节宣告说,“而且因你们是儿子,神就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加三14。)

四章四至六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基本上,儿子的名分是一件生命的事。地位和权利都在于生命。我们要享受神儿子的名分,就需要那灵。离了那灵,我们就不能由神而生,得着神圣的生命。一旦我们由那灵而生,我们就需要那灵,好在生命里长大。没有那灵,我们就不可能有儿子名分的地位、权利或特权。儿子的名分所有的要点都在于那灵。凭着那灵,我们就有神圣的出生和神圣的生命。藉着那灵,我们便能长大以至成熟。因着那灵,我们就有儿子名分的地位、权利和特权。故此,没有那灵,儿子的名分便是徒然的,只是一个空洞的名词。但那灵来了,儿子的名分就成为实际,我们就在生命、成熟、地位、权利上完全实化儿子的名分。任何事物都不能顶替儿子名分的灵。反之,儿子名分的灵必须顶替一切,特别是顶替律法。

保罗的观念是:律法乃是监护人、看守者。虽然律法能够看守我们,却不能给我们儿子名分的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律法不能给小孩子地位,只能作为儿童导师。反之,那灵能够给人生命、成熟、地位和权利。所以,律法不该顶替那灵;那灵必须顶替律法。

律法既然不能产生儿子名分的实际,你也许会想知道,为什么不早些差遣哪灵来?为什么哪灵不在律法之前来?答案是:所赐给亚伯拉罕的应许,需要一段时间来应验。虽然神不迟缓,祂还是等了二千年才差遣祂的儿子来应验应许。事实上,神连赐下应许,也不是快速的赐下。亚当堕落后,神没有立刻进来,把祂至终赐给亚伯拉罕的那应许赐给亚当。不错,在创世记三章就应许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然而,神一直等到人受咒诅、堕落的光景在巴别完全暴露出来后,才进来呼召亚伯拉罕,并且赐给他应许。在巴别,人类混杂、混乱、分裂,完全被暴露出来是在咒诅之下。因着这样的背景,毫无疑问,亚伯拉罕深深宝贝神的应许。假如亚当堕落后神立刻赐他这应许,他宝贝这应许的程度,定规比不上亚伯拉罕。所以,应许迟延赐下的原因是在人这一面,不是在神那一面。

关于基督来临这应许的应验,原则也是一样。假设应许赐给亚伯拉罕之后,基督立刻来到,那么,应许的应验就不是那么有意义了。我们想想看,从亚伯拉罕的时代到主耶稣降生之间所发生的所有事情。在这二千年的期间,神的选民完全被暴露出来。一面,律法暴露他们的败坏和无助;另一面,律法保守他们直到基督来临。律法在为神看守以色列人的事上所尽的功用,是不可少的,并且相当有用。律法即使在暴露神选民的时候,也是保守他们。

时候满足

在四章四节我们看见,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基督来得正是时候。早些来就太快了,晚些来又太迟了。基督来的时候正合式。这可由摘取树上成熟的果子来说明:如果太早去摘,果子还没有成熟;如果太晚去摘,又太熟了。基督在所预定的时候,在时候满足的时候来到。因这缘故,祂的来到就满了意义。

两种差出

在四节和六节,我们读到两种差出。保罗在四节说,神差出祂的儿子;而在六节说,神差出祂儿子的灵。按照创世记三章十五节的应许,基督作为女人的后裔,在律法以下来到,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基督救赎的目标不是天堂,如许多基督徒所相信的,而是儿子的名分。基督救赎我们,好叫我们得着神儿子的名分。祂藉着救赎,为我们打开得着儿子名分的路。不过,那灵若没有来到,我们的儿子名分就是空洞的,只是地位上或形式上的儿子名分,而不是实际的儿子名分。儿子名分的实际在于生命和成熟,这实际惟有藉着那灵而来。所以,六节宣告说,神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

我们不该相信儿子的灵与儿子是分开的人位。事实上,儿子的灵乃是子的另一形态。我们曾经指出,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乃是那灵;钉十字架救赎我们的是基督,而内住作我们生命的乃是那灵。子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是基督;但祂进到我们里面的时候,却是那灵。首先祂是子,在律法以下来到,使我们有资格得着儿子的名分,并为我们开路来有分于儿子的名分。但祂完成这工作以后,就在复活里成了赐生命的灵,并且成了儿子的灵临到我们。因此,父神先差遣子来完成救赎,并使我们有资格得着儿子的名分。然后,祂差遣那灵来活化儿子的名分,使儿子的名分在我们的经历中成为实际。今天,儿子的名分实际上就在于神儿子的灵。

那灵在我们的心里

在六节保罗说,神差出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这里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

与加拉太四章六节平行的罗马八章十五节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加拉太四章六节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藉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在本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祷告时,首先用了这辞。(可十四36。)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

我们人不但有灵,也有人位,就是我们这个人。我们这个人的中心乃是我们的心。我们成为神的儿子,不但与我们的灵有关,也与我们的心有关,心是我们人格的中心。新约清楚的启示,灵是在心里。(彼前三4。)所以,差遣那灵进入我们灵里,而不进入我们心里,是不可能的。认识我们的灵乃是我们心的核仁、中心,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当神的灵被差遣到我们灵里,那灵就被差遣到我们心的核仁里。那灵在我们里面呼叫时,祂是从我们的灵里,通过我们的心来呼叫。因此,儿子的名分必定与我们的心有关。

我们从灵里通过心来呼求主的时候,里面的感觉主要是在心里,而不是在灵里。这含示我们若要真正的属灵,就必须有适度的情感。倪弟兄曾说,不会哭、不会笑的人,不可能真属灵。我们不是没有感觉的雕像;我们是有感觉的人。所以,我们越在灵里呼叫“阿爸,父”,我们心里甜美而亲密的感觉就越深。

我们这样呼求的时候,我们的感觉是甜美而亲密的。虽然儿子名分的灵已经进入我们灵里,那灵却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在儿子名分里与父的关系是非常甜美、亲密的。例如,儿子呼叫父亲“爸爸”时,里面深处会有甜美而亲密的感觉。但如果他想要对岳父说“爸爸”,感觉就不同了,原因是他与岳父没有生命里的关系。但小孩子享受与父亲生命里的关系,亲切的说“爸爸”,这是多么甜美。照样,呼叫神“阿爸,父”,也是何等的亲切、甜美!这样亲密的呼叫,与我们的情感和灵都有关。我们灵里儿子名分的灵,从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证明我们与父有生命里真正、真实的关系。我们是祂的真儿子。

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

我们既有儿子的灵,就不再需要被看守在律法的监管之下了。我们不需要律法作我们的监护人、管家或儿童导师。在四章七节保罗说,“这样,你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也就藉着神为后嗣。”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我们不是有律法来监管我们,乃是有包罗万有的灵;这灵是我们的一切。律法不能赐人生命,那灵却能赐人生命,并且带领我们成熟,使我们有儿子完全的地位和权利。儿子名分的灵顶替了律法的监护。

藉着神为后嗣

我们这些儿子,也藉着神为后嗣。后嗣是指法定的成年人,(以罗马法律为例,)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藉着律法,也不是藉着肉身的父亲,乃是藉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加四4,6;)子,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5;)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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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及注解

加拉太书 四1~7及注

贰 使徒福音的启示 一6~四31

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四31
3 儿子名分的灵顶替律法的监护 四1~7

第 四 章

4:1 然而我说,后嗣几时还是1孩童,他虽是全业的主人,却与奴仆毫无分别,

【注1】 原文同弗四14小孩子,指未成年者。3节者同。

4:2 乃是在1监护人和管家的手下,直到2父亲所预定的时候。

【注1】 监护人是看护者,管家是管理人。这说出律法在神经纶中的功能。

【注2】 父亲所预定的时候,就是新约时期,开始于基督的第一次来。

4:3 我们也是这样,为孩童的时候,受奴役于世上的1蒙学之下;

【注1】 “蒙学,”与来五12“开端的要纲”同;即初步的原理,指律法初级的教训。见西二8注3。9节者同。

4:4 及至1时候满足,神就差出祂的儿子,由2女子所生,且生在3律法以下,

【注1】 指旧约时期的完结;发生在父所预定的时候。(2。)

【注2】 指童女马利亚。(路一27~35。)神的儿子由她而生,成了女人的后裔,如创三15所应许的。

【注3】 基督是生在律法以下,如路二21~24、27所启示的;祂也守律法,如四福音所启示的。

4:5 要1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好叫我们得着2儿子的名分。

【注1】 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受其监护;(三23;)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成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受其奴役,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

【注2】 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承受神应许的福,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作祂团体的彰显。(来二10,罗八19。)因此,神预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弗一5,)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约一12~13。)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好成为祂的后嗣,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我们不该宝贝律法,而岔到犹太教去。

4:6 而且因你们是儿子,神就差出1祂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2心,3呼叫:4阿爸,父!

【注1】 神的儿子是神生命的具体化身。(约壹五12。)因此,神儿子的灵就是生命的灵。(罗八2。)神将祂生命的灵赐给我们,非因我们是守律法的人,乃因我们是祂的儿子。守律法的人无权享受神的生命之灵,但神的儿子有地位,有充分的权利,能有分于神的灵,这灵有全备生命的供应。这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乃是神所应许给亚伯拉罕之福的中心。(三14。)

本章4~6节说到三一神产生许多儿子,以成就祂永远的定旨。父神差出子神,要把我们从律法下赎出来,叫我们能得着儿子的名分。祂也差出灵神,将祂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叫我们能实际的成为祂的儿子。

【注2】 实际上,神的灵在我们重生时,就进入我们的灵里。(约三6,罗八16。)因我们的灵是隐藏在我们的心里,(彼前三4,)又因这里的话所指的,与我们的感觉和悟性有关,这两部分又都属于我们的心,所以说神儿子的灵受差遣进入我们的心。

【注3】 与本节平行的罗八15说,我们这些得着儿子名分之灵的人,在这灵里呼叫阿爸,父;而这里说,神儿子的灵在我们心里呼叫阿爸,父。这指明我们重生的灵,与神的灵调和为一,而且我们的灵是在我们的心里。这也指明我们乃是藉着全人深处主观的经历,得以实化神儿子的名分。在本节,保罗诉之于加拉太信徒这样的经历,以支持他的启示;这诉求很能说服人、征服人,因为不仅有客观的道理,也有主观经历的事实。

【注4】 “阿爸”是亚兰文,“父”是希腊文,Pater,爸特的翻译。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向父祷告时,首先用了这辞。(可十四36。)这个由亚兰文和希腊文合并的称呼,表达呼叫父时强烈的感情。这富有感情的呼叫,含示生父与亲子在生命里亲密的关系。

4:7 这样,你1不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2儿子,也就3藉着神为4后嗣。

【注1】 新约的信徒,不再是律法下作工的奴仆,乃是恩典下在生命里的儿子。

【注2】 见三26注2。

【注3】 新约的信徒成为神的后嗣,不是藉着律法,也不是藉着肉身的父亲,乃是藉着神,就是三一神─父,差出子和灵;(4,6;)子,为儿子的名分成功救赎;(5;)灵,在我们里面完成儿子的名分。(6。)

【注4】 指法定的成年人,(以罗马法律为例,)有资格承受父亲产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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